对于李开复这位11岁就离开父母,跟着长兄来到美国求学的青年来说,大学的迷茫应该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考验。但祸福相所倚,李开复勇敢地作出了其人生的第一次从心开始的选择,顺利地度过了这个考验。
就这样,在18岁的时候,李开复的人生亮起了绿灯。
李开复在他的畅销书《做最好的自己》中的开篇写到,中国社会历来有个通病,就是希望每个人都按照一个模式发展,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时采用的也是一元化的标准:在学校看成绩,进入社会看名利。在一元化的视角下,如果仅以“成绩”和“名利”来衡量个人、团体乃至社会的成败,那么,这个社会上99%的人都无法跻身成功者的行列。
这是李开复对中国社会和中国教育的苦口婆心,也是李开复自己18岁时的大彻大悟后的感言沉淀。在发现自己读法学没有办法成为最好的自己后,李开复回到根源给自己找原因,那就是他不该去选择法学这个方向,一个无法激发自己兴趣、找到自我的方向。一句话,目标虽然正确,但路径选择完全错误。
如前所言,李开复选择读法律有诸多的理由,但所有的理由聚集到一点,那就是李开复觉得读法律是其进入美国主流社会,发挥自己影响力的最快捷、最直接的路径。
若干年后,李开复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里还真出了一个对美国乃至世界政治格局有影响的大人物,那就是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对于这位当年与李开复一起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上大课的同级同学,李开复有过以下的描述:“跟我一样,奥巴马当时很害羞,我们上课都坐在后排,他喜欢戴帽子挡着自己。我是真在睡觉,奥巴马就很难说了,因为他的帽子下沿遮住了他大半个脸。”
不过,当李开复发现,自己不喜欢法律,也无法找到自我的时候,更谈不上能通过法律专业的学习开始实现自己的影响力最大化的时候,李开复作出了放弃的决定。我们发现,一个人要成功,愿景、路径和资源其实是缺一不可的。
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李开复曾经做过这样的解释:“人生只有一次,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最大的影响力,能够帮助自己、帮助家庭、帮助国家、帮助世界、帮助后人,能够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有效率,能够为他们带来幸福和快乐。”
学法学本来是李开复完成最大化影响力的人生愿景的最佳途径之一,但问题是,李开复自己不喜欢,用专业术语来说,李开复本人的人力资源无法集中到这块上来,更谈不上李开复本人出于能动性进行资源整合。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说过:“不要竭尽全力去和你的同僚竞争。你应该在乎的是,你要比现在的你强。”也就是说,要想具备李开复所希望的最大的影响力,首要的是成为最好的自己,其次才是选择什么样的路径去实现自己的人生影响力。
而为了成为最好的自己,最重要的是要发挥自己所有的潜力,追逐最感兴趣和最有激情的事情。当你对某个领域感兴趣时,你会在走路、上课或洗澡时都对它念念不忘,你在该领域内就更容易取得成功。更进一步,如果你对该领域有激情,你就可能为它废寝忘食,连睡觉时想起一个主意,都会跳起来。这时候,你已经不是为了成功而工作,而是为了“享受”而工作了。毫无疑问,你将会从此得到成功。因为,同样一件事情,你付出的要比别人多得多,回报只是必然的。
正如李开复之后在给大学生的一封信中写到:相对来说,做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只会事倍功半,有可能一事无成。即便你靠着资质或才华可以把它做好,你也绝对没有释放出所有的潜力。每个人都应了解自己的兴趣、激情和能力(也就是情商中所说的“自觉”),并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李开复最终选择了转到哥伦比亚大学计算机系完成自己的本科学业。因为他发现,计算机能让自己找到人生的乐趣,李开复的解释是:“我编程比谁都快,但读法学却睡着得比谁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