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市私恩不如扶公议,结新知不如敦旧好,立荣名不如种阴德,尚奇节不如谨庸行。
“释义”如果一个人是为了收买人心而帮助别人,就不如正大光明的去争取社会大众的舆论;如果一个人结交的新朋友都是些不能直言劝善的人,还不如利用这些时间巩固老朋友间的感情;如果一个人为了提高知名度而不择手段、沽名钓誉,还不如积一些阴德;如果一个人为了显示名节而标新立异,还不如在日常生活中谨言慎行,多做一些看似平凡的善事。
铁面御史赵抃
赵抃,字阅道,号知非子,北宋衡州人。
赵抃于北宋仁宗景佑元年开始踏入仕途,最初他在武安任节度推官。在他任职期间,因为恪守宪律而初露头角。
有一次,一个县民因为伪造印信,被判处了死刑。但是,赵抃审核案卷时发现,印信的伪造时间虽然是在颁布大赦令之前,但却是在大赦令颁布之后使用的。按当时的律法,“赦前不用,赦后不造,不当死”,此县民当然不能被判死罪,于是赵抃毅然决定重新定案。
正是因为谨慎断案,赵抃避免了一桩冤案的发生,他也因此得到了官府上下的一致好评,人们都称赞他断案明察而严谨。
之后不久,翰林学士曾公亮听说了赵抃出色的政绩,他虽然和赵抃从未谋面,但却非常欣赏他。于是,曾公亮利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向皇上举荐他到朝中做殿中传御史。赵抃上任后,行走于中央。他弹劾官员不避权亲,赢得了很好的口碑。
当时的宰相叫陈执中,这人行为乖戾,不学无术,平日里只知道逢迎宋仁宗,根本没有一点辅助皇帝治理国家的心思和能力。
至和元年,陈执中家有一个叫春儿的婢女死了。在移尸开封府检视的时候发现尸体上有创痕,在经过仔细检查之后,确定是被殴打致死。因此,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有人说这婢女是活活被陈执中亲手打死的;还有人说这婢女是死于宰相家仆阿张之手……
陈执中虽然有很大的杀人嫌疑,但是因为有仁宗的宠信,他根本不把这样的议论当回事儿,而且拒绝与法司合作调查此案。
赵抃看不过去,于是屡次上奏弹劾宰相陈执中。他认为这是关乎人命的大事,决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而且他还指出,即使是“女使本有过犯,自当送官断遭,岂宜肆匹夫之暴,失大臣之体,违朝廷之法,立私门之威?果为他人所杀,自当擒付所司,以正典刑,岂宜不恤人言,公为之庇”。赵抃奏请仁宗治陈执中的罪,不要轻视大宋的律法。
可是仁宗根本听不进赵抃的话,所以赵抃虽然多次弹劾陈执中却均不起作用。因此,此事落得个不了了之。
固执的赵抃没有因此而放弃弹劾这个不学无术、坏事做尽的宰相。时隔8个月之后,他经过周密调查,拟出了陈执中的八大罪状:不学无术,错置颠倒,引用邪佞,招延卜祝,私仇嫌隙,排斥善良,狠愎任情,家声狼藉。在他论奏陈执中的这八条罪状中,每一条拿出来都够罢免陈的官职,然而仁宗仍然不为所动。
赵抃毫不气馁,前前后后上书20余次,终于使得仁宗醒悟,革去陈执中的宰相之职。
正直赵绰,以德报怨
隋文帝晚年“用法益峻,帝即喜怒不恒,不复依准科律”,朝中有一些偏险小人“性爱深文,每随牙奏狱,能承顺意旨”,推波助澜,以求名逐利。但是官拜大理少卿而又守法公正的赵绰,非常看不惯这些官员们趋炎附势的嘴脸。自然,他成为了这些奸佞小人的眼中钉。
当时的大理掌固,名叫来旷,虽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杂役,但却对政治气候非常敏感,很会迎合文帝用法苛严的心理。
有一次,来旷写了一封“言大理官司恩宽”的奏疏给文帝。文帝非常高兴,认为他是一个忠直体国的臣子,于是便恩准他在早朝时列于五品大臣的行列中参见。
刚尝到一点甜头的来旷,当然不会因此满足。为了谋求高官厚禄,他诬奏大理少卿赵绰滥免囚徒。文帝看了奏章后非常愤怒,指派亲信使臣推问核验。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此事,而是来旷为了谋求官职而用欺诈的手段来蒙骗皇上。文帝大怒,要将来旷立即斩首。
可是这时候,赵绰却劝阻文帝不要乱杀来旷,因为来旷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文帝非常不悦,拂袖而去。
赵绰因此事几次三番地要觐见皇上,但都遭拒见。
于是,赵绰谎称“臣更不理旷,自有他事未及奏闻”,文帝这才肯见。
赵绰见文帝仍然怒气未消,就拜了又拜,口称:“微臣罪该万死。”
文帝见状觉得莫名其妙,问赵绰到底怎么回事。
赵绰继续说道:“臣为大理少卿,却连自己的属下都没有教育好,才使得他触犯了陛下。还有,臣根本就没有别的事情求见皇上,却假称有事,这种种罪过加起来还不够罪该万死吗?”
文帝听了赵绰一再自责的陈奏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将先前的怒气消了许多,脸色也温和了许多。
独孤皇后当时恰巧也在座,见状趁机对文帝说道:“难得你有如此忠贞坦荡的臣子。”
文帝点头,不但没有治赐赵绰的罪,还赐酒给。来旷因此也被免除了死刑,按律法流放到广州。
赵绰的诚挚正直,赢得了文帝的敬重。从此后他经常被“引入阁中,或遇上与皇后同榻,即呼绰坐,评论得失,前后赏赐万计”。
文帝经常开玩笑地对赵绰说;“朕于卿无所爱惜,但卿骨相不当贵耳。”
赵绰虽然后来一直没有升迁,但是相信对于“真挚正直,以德报怨”的他来说,有没有高官厚禄并不重要。
智慧总结
古人云:“人之有德于我也,不可忘也;吾有德于人也,不可不忘也。吾之有过于人,不可忘也;人之有过于我,不可不忘也。”以德报怨,宽容待人,自可坦然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