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蒋经国出任“行政院长”,标志着“蒋经国时代”的悄然来临。然而,进入70年代,台湾内外环境遭遇各种挑战,政局由相对稳定逐步走向动荡。随着经济的发展,台湾民众的政治意识逐渐提高,社会和政治出现多元化趋势,党外要求实行民主的呼声日益强烈;国际形势极为不利,“外交”上被驱逐出联合国,国际社会纷纷与台“断交”,“外交”空间缩小。蒋介石和蒋经国为了“应变求存”,不得不推行革新保台政策。
早在1969年3月,国民党“十全大会”就通过了《政治革新要项案》,提出要在政风、法制、人事、机构等方面进行革新。“十全大会”之后,蒋介石又“召集党政军高级主管商讨全面革新之实施步骤”,并表示“此应具有最大之决心,不能再留私情,以误国也”。为此,国民党中央成立了政治革新、平均地权、党的建设和革新、社会建设以及“光复大陆”五个督导组,作为推动全面革新的机构。
党务革新被提上议事日程始于1972年3月国民党召开的十届三中全会。在此次全会上,蒋介石提出全党要努力促进“党的现代化的民主”和“党的战斗化的革命”的口号,并指明今后党务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工作的彻底革新;基层党务的全面革新;各项任务、任期、研究发展责任制度的制订。自此,揭开了党务革新的序幕。国民党的党务革新包括:一是改建中央党部。依据国民党十届三中全会修订通过的《中央委员会组织条例》,对中央党部作了大幅度的改建。把原来属于中常会的部分权力,改变为作业程序,下放到中央党部。新的中央党部不再按照任务而是按照业务分类编组,分设秘书处,组织、大陆、海外、文化、社会、青年、妇女七个工作会,财务、党史、政策、考核党纪四个委员会。其次是对各级党部进行人事调整,提拔大批具有现代意识的青年进入国民党党务系统权力机构,实现更新换代,推行“党政分开”。其三,推行“本土化”政策,加大发展台籍人士入党的力度,吸收更多的台籍人士进入党务系统,担任较高职务。
经过努力,国民党的党员比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台籍党员数量急增。1969年,台籍党员比例为39.4%,至1975年台籍党员比例上升到52.8%。在国民党组织系统中,甚至在国民党中央机构中的中央常委、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党部各工作会正副主任、主委中,台籍人士比例也逐步上升。1976年产生的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委中的台籍人士比例,由1969年第十届的8.1%增加到23.6%;在同时产生的国民党中常委中,台籍人士由上一届的2人增加到5人,比例由9.5%增加到22.7%;至1979年12月国民党第十一届四中全会时,台籍人士进一步增至9人,比例上升为33%。
对于政治革新,蒋经国在出任“行政院长”前就开始筹划。蒋经国出任“行政院长”后,于1972年5月29日任命了新的“内阁”,从新“内阁”的名单中可以看出起用新人与增加台籍人士的想法。新的“内阁”成员名单为:
“行政院”副院长:徐庆钟(台)
“行政院”政务委员:叶公超、连震东(台)、俞国华、李连春(台)、周书楷、郭澄、李登辉(台)
“内政部长”:林金生(台)
“外交部长”:沈昌焕
“国防部长”:陈大庆
“财政部长”:李国鼎
“教育部长”:蒋彦士
“司法部长”:王任远
“经济部长”:孙运璇
“交通部长”:高玉树(台)
“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崔垂信
“侨务委员会”委员长:毛松年
“行政院”秘书长:费骅
“行政院”主计长:周宏涛
“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任:赵聚钰
在蒋经国新“内阁”的22人中,有台籍人士6名,加上台湾省主席谢东闵、台北市市长张丰绪,共计8名台籍人士,台籍人士在其中的比例达到30%。这个比率与过去历届比率相比,更凸显出蒋经国重用台籍才俊的力度。据统计,1954至1958年,俞鸿钧任“行政院长”时,“内阁”阁员中本省籍人士占6%;1958至1963年,陈诚任“行政院长”时,“内阁”阁员中本省籍人士占8%;1963至1972年,即蒋经国前一届,严家淦任“行政院长”时,“内阁”阁员中本省籍人士占10%。
对于新的“内阁”名单,《联合报》评论道:“第一是如我们所期望的,这次的人事调整幅度较大,而同时及于台湾省政府及台北市政府,有力地象征了我们所说的新阶段的‘行政院’的意义”;“第二是进一步起用与征召了本省籍俊彦,担任国家重要政务。如副院长、内政部长、交通部长、台湾省主席、台北市政府,都是当前国家行政的重要据点。现概由本省籍人士出任,固是恢弘地方志士之气,共赴国难之道”;“第三是新阁人士不少由地方出任中央要职者,如高玉树、林金生、李登辉、张丰绪氏都是政府拔擢人才的行动。尤其张丰绪氏由一县之长而跃任台北市市长,更见政府破格起用人才的至意,也反映了蒋院长的求新求行决心与魄力”。
6月8日,蒋经国在“行政院”院会上针对长期以来台湾政治风气存在的严重问题,以及行政效率低下的情况,提出了行政革新的十项内容,要求:(1)为省国家财力,用诸于各项必要建设,各级政府除已经正式列入预算者外,均应停止建筑办公房舍;(2)各种公共工程开工与完工,可以公告方式行之,不必举行任何典礼仪式;(3)各级政府机关派员出国考察或参加国际性会议,必须事前有周详计划,其所派人员并以具有各类专长,精通外文为主要要求;(4)各级机关应不作不必要之视察,如确有其必要,则视察人员到达视察地区不得接受任何招待,被视察之机关、学校、团体亦不得迎送,或张贴标语,或召开欢迎会等,尤其不可指派学生参加欢迎欢送;(5)各部会首长以及全体行政人员,除参加政府所规定之正式宴会,以及招待外宾所必需者外,一律不得摆宴招待宾客,谢绝应酬;(6)公教人员于婚丧喜庆,除有亲戚关系或有深交者外,不得滥发喜帖及讣告;(7)各级行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夜总会、舞厅、歌厅、酒吧等场所,各级主管应监督所属人员切实遵照办理,如有违犯规定者,应从严处分;(8)各级首长主管均应谢绝各界剪彩、揭幕之类邀请;(9)各机关预算内所规定之加班费、出差费,除必要之加班出差外,不得假借名目移作其他用途,但各级机关首长对各机关学校公教人员之福利,应妥善办理;(10)在日常处理公务方面,人人要能切实负责,自己能予解决之问题应即自行解决,今日能予办完之事应即今日办完,不必召开的会议不开,凡要开的会议事前必有充分准备,会后必有结果。不办不切实际、没有效果,以及不必要之公文,凡属应该办的必须办得彻底,追踪到底。向上级提供意见是每位工作人员之权利,接纳部属意见是每位主管的义务。
为进一步表明对改革的决心和力度,更好地扭转社会风气,蒋经国还向国民党“中常委”提出修改《贪污治罪条例》,主张从严惩贪污,整饬政风。他说:“我们今后还是要整饬风纪,肃清贪污,……任何人贪污都要办!办得严!使我们的政府成为干干净净的政府。”
平时,他对自己也严格要求。对此,长期跟随蒋氏父子的翁元回忆说:
在台湾如今这样一个日趋腐化贪婪的社会,对蒋经国在世时期的廉洁作风,不得不让人兴起一股怀念和景慕的心情。蒋经国一生为公为民,是一个大家都普遍认同的看法,但是,对他的廉洁自持,大概一般人还很难去体会出来。在七海时期,“行政院”或是“总统府”都会派专员,固定每个月把他的月俸、眷粮等一些生活日用品和经费,送到官邸给蒋方良签收。然而大家都知道,中国人逢年过节都有送礼的习惯。在他主政时期,他一再强调,要革除送礼浪费的恶习,所以,他是极力反对公务人员或是民间送礼的。
在蒋经国提出十项革新后不到一年时间,各级机关的政治风气就有了明显的改善,一批违规人员受到了惩处。据有关方面统计,由警察机关查获涉足夜总会、舞厅、酒吧、酒家等非正当娱乐场所的公务人员,属于“行政院”所属各机构者共有926人,而违反规定宴客应邀剪彩、铺张浪费、滥发喜帖或讣告,经议处的30人。其中,蒋经国还亲自督办了王正谊案。王正谊是蒋介石母亲王太夫人的侄孙,是蒋家的至亲,论辈分,他与蒋经国是表兄弟。迁台后,王正谊曾任“行政院”人事局局长兼“中央公务人员购置住宅辅助委员会”主委。他利用与蒋家的特殊关系,在士林外双溪中央社区工程中营私舞弊,贪污13.75万美金。当此事披露于报端后,蒋经国为了表明他铁面无私与革除贪污的决心,立即将王正谊收押侦办。经过三次庭训,王正谊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然而,对于王正谊案,很多人表示怀疑,认为这是蒋经国想杀鸡儆猴。熊丸先生回忆说:
王正谊的事发生后,我因事前与王正谊很熟,出差时都与他同住一房间,对他了解很深,故我当时绝不相信他会为了几十万元而贪污。
夫人(宋美龄)当时曾经问我:“你相不相信正谊会做那样的事?”我说:“要我说真话,我不相信。”夫人说:“我想也是,不应该会这样才对。可是我跟经国讲,经国却说他事实俱在,铁证如山,所以我也没法子讲。”
此案的结局令台湾社会欢欣鼓舞,蒋经国在岛内的声望也随之提高。之后,台湾当局在蒋经国指导之下,还查处了海关副税务司兼稽查主任白庆国。白氏因贪污数额巨大,手段恶劣,为严肃法纪,判处白庆国死刑,开国民党迁台以来惩处贪污案件最严厉的先例。
蒋经国推行政治革新的另一项表现是扩大台籍人士在“中央民意机构”中的代表比例。“中央民意机构”主要包括国民大会、立法院、监察院。它们的代表组成是经由国民党政府在大陆时期举办的第一届“中央民意代表机构”选举而产生。迁台后,为了保有中国大陆的主权,维护法统,便继续让第一届代表无限延长任期。但是到了1960年代后期,代表逐渐老化,辞职与死亡造成的出缺人数越来越多。在这些民意代表中,台湾籍代表所占比例很少,以国民大会代表为例,1301名中,仅有32人为台籍人士,而且也早已老化。因此,在台湾民众逐渐要求政治权利以及台湾地方势力抬头的情形下,这种状况迫切需要改变。
然而,对于从大陆来台的国民党政权而言,“中央民意机关代表”的改选则意味着政治区域的重新确定,牵涉问题太多。如果实施“全中国代表性”的全面改选,大陆人民事实上无法投票;若由来台的大陆各省人士投票,则又会出现“代表性”问题。如果由全台湾地区选出,全面改选将改变政权的性质,对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冲击极大。
蒋介石为了使从大陆带去的“法统”结构固定化,防止因“法定人数”、“代表资格”、“任期”等问题动摇其统治的合法性,决定增补少数“民意代表”。1969年12月20日,“中央民意机关代表”增补选工作正式开始,台北市及台湾全省六县共选出“国大代表”15人、“立法委员”11人、“监察委员”2人。
1972年2月,“国民大会”一届五次会议在台北召开,台湾社会不满足1969年的增补办法,要求全面改造“中央民意机关代表”。蒋经国等人决定采取比较温和、折中的办法,即举办有限度的“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举。最后,会议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修正案。3月,当局公布了《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中央公职人员增选补选办法》,决定扩大台湾地区的“中央民意代表”名额,改变“宪法”中关于名额的计算方法,扩大“自由地区”(即台湾地区及海外侨社)在“中央民意代表机构”中的比例,并规定增选的代表应按期选举换届,增额“国大代表”和“监察委员”每六年改选一次,增额“立法委员”每三年改选一次。12月,台湾当局举行“中央民意代表”增额选举,共选出“国大代表”53名、“立法委员”36名、“监察委员”15名。
增额选举由于选举区域扩及政权实际统治的全部区域,因此形式上是一种反映选民整体意识的选举,有助于缓和维持国民党政权“法统”地位所产生的代表性矛盾。但是,“增额选举”的举办,却对国民党独裁体制造成了很大冲击,台湾当局的“全国性”在逐渐削弱。首先,在选举的数量竞争中,“本省人”由于居多数,明显拥有自然优势。在首届增额“国代”和“立委”中,有79名是台籍人士。国民党政权不可避免地走向“本土化”。其次,就竞争的角度而言,增额“中央民意代表”选举意味着竞争的层次已开放到“中央”层级,自此,长期封闭的权力禁区开始向台湾社会开放。在定期改选机制的效用下,以不能办理改选的理由而继续行使职权的“资深代表”的正当性,势必越来越脆弱。第三,就“党外势力”而言,增额选举不仅为其提供了迈向高层政治的合法管道,而且因竞争区域的全岛化,政治议题也由地方性升级为“中央性”,有利于形成全岛性的组织。简言之,蒋经国采取增额而不是全额改选“中央民意代表”,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政治整合,强化政权的对内“合法性”,但实际上造成的客观结果是台湾当局的权力集团开始发生“质变”。
为党政培育青年人才则是蒋经国政治革新的又一项表现。国民党迁台之初,带来了一大批政治与经济干部,他们为五六十年代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1972年蒋经国出任“行政院长”时,政治、经济建设除了依靠这批“老臣”,如黄少谷、倪文亚等人外,也在努力培养新的干部。为此,他指示国民党组织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焕说:“我们过去的这些人才,慢慢都老化!我们如不培植新一辈人才,将来形成断层,对国家而言,将产生很严重的影响。”李焕遵照蒋经国的指示,把培养人才列为工作的重要项目。之后,李焕兼任“革命实践研究院”主任,并在研究院内成立了“国家建设研究班”。“国建班”在1976年2月开始开班,每期招收28名学员。这些学员年龄在40岁至50岁之间,皆是岛内有发展潜力、年轻且拥有博、硕士学位的干部。总共举办三期,一共培训84人,其中就有施启扬、黄昆辉、魏镛、吴伯雄、陈履安、徐立德、许水德、关中等人在内。在这84名受训干部中,共有台籍人士34名。这批精英后来成为蒋经国的人才库,每当有人事更迭时都会对“国建班”学员加以考虑,并有许多人后来陆续担任各部会的首长、党的重要干部。
由于蒋经国比较注重台籍青年干部的培养,很多人将蒋经国这一政策视为“本土化”工程,甚至有台湾的舆论界戏称蒋经国这一政策为“吹台青”,意思是说蒋经国喜欢培养吹牛的台湾青年。尽管蒋经国在他的讲演、文字记录中从未提“本土化”,但事实上他已开始推行“本土化”政策。蒋经国培养的这些党政青年干部,往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从家庭出身看,这些青年政要一般都有显赫的家世,父辈的遗泽,也就是出身名门。其次,他们学历较高,大多是赴美国、日本的留学生,很多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是某一学科方面的专家,有的还一面从政,一面兼大学、研究所教授。其三,有不凡的才干,突出的政绩。他们都是学者、技术型的官员,是“学者风范、政客手腕”兼备的人物,他们有新思想,敢于创新,注意务实,讲究效率,因此为官一方,大多有较好的政绩。这批中生代精英分子,后来成为台湾党政的第三代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