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行业对手竞争,能不断提高组织的品质和服务,但很少企业能重视系统内部竞争给组织带来的危害。似举两个例子来说明:有一家汽车公司将编制分为两种部门:低价位小型车高价位豪华大车最高管理者制订了一项政策,让两个部门彼此竞赛,以生产品质较好的汽车并加速销售。这两个部门高层人员的报酬是依据销售额而定。为了增加销售,原本生产经济型小车的部门,决定延伸生产线,也生产大车。基于同样的理由,生产豪华大车的部门,也决定延伸生产线而开始生产小车。这种作法,很不幸地损害了公司品质的形象。公司最高主管终于逐渐认清事态严重,承认让两个部门彼此竞争的作法是走上歧途,同时也取消依据销售额决定薪水的作法。哈里斯在纽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曾经研究过公司的系统以及各部门应如何一起工作,以替公司谋取最大利润,并让员工享受工作乐趣。她访问位于纽约与费城之间的11家公司,希望了解各部门或各单位如何共同工作。结果她发现,参与设计与重新设计产品或服务的人员,并不和从事消费者研究的员工交换意见。理由是会给管理者留下一个印象,认为自己不够专业,而必须向消费者研究的人员求教。
他们不想让任何人怀疑自己欠缺工作上必要的知识。哈里斯发现,独立竞争的利润中心林立。各种部门与单位,破坏了原来可能存在的系统。其中只有一次例外,就是位于费城的舒洁纸业公司。阿可夫博士在多年前就曾经指出,如果有人不计成本,由各类型汽车选择最佳零件装配在一起,还是不能拼装成一辆车,因为那些零件无法构成一个系统。这些事实都说明系统内部的竞争从不同程度影响了组织的品质和形象,不会达到管理者的预期目的。密西根贝尔电话公司的卡拉贝里先生曾对戴明说过,一家公司即使拥有最好的产品工程师、最好的制造工程师以及最好的行销人员,但是如果这些人员不能如同一个系统般共同工作,这家公司仍有可能在竞争中输于虽然员工素质较差,但管理良好的公司。即使组织中的各部门都达到最佳化(每一部分都追求个别利益,以自己为主),组织也并不一定会得到最大利益。反之,如果组织整体得到最大利益,各部分也不一定会得到最大的利益。
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公立学校的运作方式,并不成一个系统,而干扰的因素很多,有市督学、郡督学、校董会(通过选举产生,一段时间后换人)、区董会、地方政府、郡政府、州教育委员会、联邦政府,以标准化考试评估学生、各区与各州之间的比较等等。这些因素也可作为系统的部门进行分析,他们因为各自的意见影响学校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