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炮击金门的战斗向台湾当局提出进行谈判、和平解放台湾问题的方针。当然,当时还没有提出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台湾问题。而在金门炮战中是第一次正式提出和平解放台湾问题,这是有深远意义的。
炮击金门的战斗后来成为1个国际性的历史事件,许多研究国共关系、中美关系和国际关系史的著作中都涉及这次战斗,一些有关的政治家和军事将领在回忆录中也都谈到有关的情况和见解。这些文章,我也读了一些。作为这次历史性事件的参加者,我想也有必要把我所了解的一些情况和我的一些看法写出来,以供后人参考。金门炮战已经过去30年了,中美关系和海峡两岸的局势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党中央又提出"一国两制"的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台湾回归祖国,这是海内外所有中国人的愿望,我深信,完成祖国统一的神圣大业一定会实现,这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
不接受父子党、父子国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前后,鉴于中国当时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毛泽东提出了"一边倒"的外交方针。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他仍期望同苏联保持友好的国家关系。但这一时期的苏联领导人,主要是赫鲁晓夫大国沙文主义故态萌发,不仅在国际共运内部压制不同意见,而且还在中国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情况下,把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上,尤其是不尊重中国主权,要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受制于苏联,服从苏联全球战略。面对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和对中国主权、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所造成的严重威胁,党中央和毛泽东在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相互关系和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坚持原则,后发制人;坚持斗争,留有余地;坚持团结,反对分裂"的方针,并同苏联赫鲁晓夫集团展开了一场控制与反控制的激烈斗争。
在军事上搞"合作社"是不适当的1958年4月18日,苏联当时的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元帅致函中国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信中讲,为了指挥苏联在太平洋地区活动的潜艇,迫切希望在1958年至1962年间,由中国和苏联共同建设一座大功率的长波发报无线电中心和一座远程通讯的特种收报无线电中心(即长波电台)。信中还说,建成这两座中心所需费用,苏联出大部分,中国出小部分。这种军事通讯设施虽也为中国国防建设所需要,但在中国领土上由中苏合资共建,而资金的大部分又来自苏联,这就涉及长波电台将归谁所有,由谁控制的问题,中国不能不慎重考虑,严肃对待。
对此,毛泽东高度重视。1958年6月7日,他专为此事写了批语:"钱一定要由中国出,不能由苏方出,共同使用。"并把这个指示给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彭真、陈毅传阅。
针对苏联的大国沙文主义立场,毛泽东还表示:"如苏方以高压加入,则不要回答,拖一时期再说。或者中央谈一下再答复。此事应由两国政府签订协定。"1958年6月12日,中国国防部长复信苏联国防部长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建设大功率长波电台,欢迎苏联在技术方面给予帮助,但一切费用应由中国全部承担;建成后由中苏两国共同使用;并建议两国政府签订协定。可是苏方对中国要拥有电台的全部所有权这一原则立场不予重视。它于7月11日向中方提出的协议草案中,仍坚持由中苏双方共同建设和管理,实际上还是要求把长波电台作为中苏所共有,苏联的协定草案是中国所不能接受的,中方按毛泽东于1958年6月4日在彭德怀同苏联军事总顾问杜鲁方诺夫的谈话记录中的意见和6月7日的有关批语,提出了修改意见,明确建议电台由中国负责建设,主权是中国的;装备器材凡中国不能自行解决的,向苏联订货;技术方面请苏联专家来中国帮助;建成后两国共同使用。这就使协定的性质变为由中国建设和管理,苏联只提供某些援助的一项军事技术合作协定。后来毛泽东会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在谈到长波电台问题时,在座的彭德怀元帅说:我们中央讨论了这个问题,既然苏联认为有必要建设,我们同意,费用全部由我们负担,共同使用,但所有权归我们,否则政治上不好。毛泽东则强调说明:在军事上搞"合作社"是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