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们的教师有没有想过,当我们在强调孩子听话、顺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泯灭了孩子们爱动、好奇、勇敢及冒险的天性,而这些正是现代社会中急需具备的素质,它们是创新的真正源泉。
我们的教育传统,历来是以“听话”与否作为评价孩子的一个重要尺度,甚至是唯一尺度。那些听话的孩子就是我们眼里的好孩子和好学生,而不听话的就是坏孩子和坏学生。我们的学生在教师面前,只须绝对“听话”,而无须“对话”交流。原因是几乎在每一个成年人的观念中,总会或多或少地存有这样的一种看法:孩子是受教育的对象,孩子所有的一切都应当是由成人来决定和安排的。并且在成年人心中似乎已经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只要孩子懂得听话了,那这个孩子就是个好孩子,也是教育取得了最大成功。这种观念被一代一代的人传了下去。家长喜欢听话、顺从的子女;教师通常会对那些百依百顺、亦步亦趋跟着教师走的学生表示出极大的喜欢,也会对课堂上的鸦雀无声和坐姿划一感到很满意。正如鲁迅先生早在几十年前就予以深刻揭示的:“中国的一般趋势,却只在向驯良之类——‘静’的一方面发展,低眉顺眼,唯唯诺诺,才算是好孩子……而活泼、健康、顽强、挺胸仰面……凡属于‘动’的,那就免不了有人摇头了。”按这样的思路及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多半是循规蹈矩、缺乏生气、死读书的书呆子。我不知道教师们是否想过,当我们在一味地要求孩子要听话、顺从我们的时候,同时在很大的程度上也将孩子们天性中的好动、好奇和勇敢冒险的天性泯灭了,恰恰这些也正是现代社会当中急需具备的一些素质,这些素质正是创新的真正源泉所在。
从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家庭,这种传统的接受式教育确实培养了孩子“听话”的习惯,在继承优良传统、掌握知识、规范行为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是,我们也一定要看到,这种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教育方式也是对人作为主体对客观存在能动认识的巨大潜能的一种否定,它不仅仅是对孩子开阔视野、拓展思路的一种妨碍,并且也是对人类聪明才智和创新能力的一种无情的扼杀。更有甚者,这种陈旧观念的后果是以牺牲孩子个性和人格的正常发挥、发展为代价的,是非常不利于各种奇才的培养和成长的。这种教育从丧失孩子的心灵自由开始,以接受束缚告终。虽然孩子拥有了一个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却同时失去了学习的主动权和自由,他们被“听话”之类的告诫压制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我们几乎看不到他们处于自由的状态之中,他们原本的知趣、爱好、个性、创新的精神机会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他们的脸上总是会表现出一些身不由己的痛苦表情。一个个本来各具潜质的主体,统统被磨炼成了一个规格的标准“板鸭”。这样做根本就没有把孩子当做一个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感情、有活力的人来看待,是对孩子的极端不尊重。
不难看出,“听话”的背后,掩藏着成年人的权威心态,希望能保持自身的权威地位,能够得到孩子的尊重。作为学生,当然应该尊重教师;反之教师也应当对学生表示尊重。现实的状况是,我们的教师要求受到学生尊重,如果稍微有点不尊重的行为或语言,就感到受不了。可是,当我们一味地用“听话”来训诫孩子时,这本身就是对孩子的不尊重,此时,我们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感受?为何我们不去换位思考一下他们当时的感受呢?殊不知,教育培养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而尊重孩子首先是尊重孩子的心灵、感受、思想、行为以及特点等。
联合国孩子权利委员会主席汉姆伯格先生对体现《孩子权利公约》基本精神的四个原则做了如下说明:第一,凡事只要是涉及孩子的,就一定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重;第二,尊重孩子的尊严,这同孩子发展的生存权利有关,是提高孩子生存与发展的质量问题;第三,尊重孩子的意见和观点,不论什么事情,只要涉及孩子本人的利益,必须认真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第四,坚决杜绝歧视的倾向。毫无疑问的是那种缺乏尊重的教育和培养,很有可能伤害到孩子的利益,也许它所产生的恶劣的影响是成年人永远都无法弥补的,甚至成年人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更何况尊重是相互的,因为人与人生而平等。但我们的传统观念历来只强调学生尊重教师,强调学生服从管教,而不对教师提出相应的规范,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误区。事实上,没有学生的内心会对教师不尊重,但是倘若学生这种尊重的结果是换来不尊重的话,那么谁还会对这种观念和这种观念指导之下的教育表示信任呢?鉴于此,我们应该强烈呼吁:
首先,教师不能无视孩子作为独特的生命个体存在的价值,而应把孩子当做人,当做同成人一样的人,赋予他们权利,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地对待他们;
然后,身为教师,再也不能用“听话”这个紧箍咒来将孩子都束缚起来,教师应当给孩子自由,取消一些过分的强制制约,要给予孩子们更多的鼓励、启发和诱导;
最后,尽可能地为孩子心智的自由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让正在成长中的人去探索自己的人生道路,让发展中的人去挖掘个人潜在的能力,发展自己的兴趣,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并在边做边学的过程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