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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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士农工商,各安其业

明朝末,有一个做过礼部尚书的大臣名叫丘浚,他为皇帝治国平天下作了一部书叫《大学衍义补》,内中说道:“人君为生灵之主,有土为之产财,有黎庶为之生财,有臣工为之理财。”这是说,土地、劳动力都为人君所专用,都是为人君生产财富的。不过,各地的豪民富室也是靠了土地和劳动力生产财富。他们实际是从皇家的总财富中挖出一部分,而且把应当向朝廷贡纳的钱粮转嫁到贫农小户身上。这就难怪曾经饱受富家欺凌而又具备铁腕手段的朱皇帝狠狠打击这些人物了。打击了地方豪强势力,建立了小土地所有的一统天下,朱元璋准备建立一种什么样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呢?

就全国来说,他把老百姓划分为若干职业,根据职业确定户籍,每个户籍承担一定的贡纳和力役。如民籍完粮当差,军籍服兵役,匠籍、手工艺人定期服匠役,灶籍、煮盐,办理盐课。城居的商人有市籍,承担为朝廷、官府“当行”买办。明朝的户籍种类还要多得多。常常是官府或皇家有某种需要,就分派一些百姓支承办理,从而设置一种户籍。比如有酒户、菜户、陵户、庙户、牺牲户、海产等等,总计八十余种。主要的还是民、军、匠、灶等户。所有的户籍都是世代永充,不准变更。这叫兵农工商各安其业。不准变乱户籍,不准逃漏户籍,不准游惰无业。著业(干一定的职业),附籍,贡纳当差,这些都是百姓的义务。

为了做到各安其业,各供其役,政府为各种役人户提供了起码的生活保证。如农民尽可能得到一块土地。军人通过授土屯种的办法达到基本自给。匠人免除家庭其它徭役,在定期服役期间供给薪米盐蔬。灶户供给滩荡(供晒盐用)、草场(供蓄养盐紫草用)及煮盐铁锅等工具。每生产一大引盐(400斤)发给工本米一石,等等。

士农工商,农为本。农民稳定则社会稳定,赋役征敛得以保证。朱元璋千方百计使农民获得温饱,从而得以附着土地,力耕力织,自给自足。

在鼓励垦荒之外,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中国旱涝无常,兴修水利与农业生死攸关,特别是南方地狭人稠的地区,只能以灌溉求丰收,保民生。还在明朝建立前,就设立督水营田司,专掌水利,蓄泄湖塘,修筑堤防。建国后,朱元璋把水利工程的维护和修造作为地方官的重要职守。据《诸司职掌》所载:“凡各处闸坝陂堰引水可灌田以利农民者,务要时常整理疏浚。如有河水横流泛溢损坏房屋田轩禾稼者,须要设法提防止遏。”在保护民力,节约民财的前提下,他还组织了几件大的水利工程:修建了南直隶和州境内上连巢湖下通扬子江的铜城闸,使二百余里得灌溉之利。三次修建陕西泾县洪渠堰(即战国时郑国渠),使泾县、高陵、富平、三原、醴泉等县粮食大面积丰收。两次修造广西兴安县灵渠,使这一古老工程焕发出异彩,不仅便利了两岸灌溉,而且沟通了湘江与淳江两大水系,使帆樯梭行。在福建、浙江、南直隶沿海县份,还修复和新筑了障潮堤防,减轻了海潮的漫田和飓风的肆虐。

鉴于很多地方官对朝廷诏旨奉行不利,洪武二十七年,他派遣国子监生等分赴天下郡县,督饬吏民,乘农隙、相地利,全面整修水利工程,“凡陂塘湖堰可潴、蓄以备旱晒、宣泄以防霖潦者,皆因地势而修治之。”据第二年底的统计,这次集中行动共开塘堰4万多处,河4000多处,陂渠堤岸5000多处。因为百废待举,百姓疲弊,朱元璋尽可能避免妄兴工役和借机敲剥百姓。他把那些急需急用的,原来已有基础易见功效的工程首先搞起来,百姓立时见到实惠,故虽劳而不怨。

农民小户讲究的是男耕女织,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适合。宋朝诗人杨万里描绘过一幅耕织图:“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荫学种瓜。”所写的纺织原料还是桑(丝)麻。到元代,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品已经崭露头角。明朝开国,朱元璋在推行垦荒辟地的时候,一方面要解决百姓和军队的吃饭问题,同时要解决穿衣问题。故而一手抓粮食,一手抓麻、棉的种植与推广。他发布硬性指标:有5-10亩的,栽桑、麻、棉各半亩。10亩以上逐级加倍。要求有1/6左右的土地用来解决穿衣的问题。地方官要亲临田地检查督促。还规定,不种桑的要出绢一匹,不种麻的出麻布一匹,不种棉的出棉布一匹,以此作为惩罚。有趣的是,三种作物同样推广,却只有棉花这种新品种获得了迅速而广泛的发展,在很多地区取代了传统的桑麻地位,成为第一位的经济作物。丘浚在《大学衍义补》中对棉业兴旺颇引为国家的盛事,说:“至我朝其种乃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其利视丝臬(麻)盖百倍焉。臣故表出之,使天下后世和卉服(棉)之利始盛于今代。”棉布、棉絮很快成为百姓、士兵甚至中上人家的通用衣着和御寒之物。它比丝品价廉,比葛麻结实美观,可以说是服饰物料的一次革命。明代植棉业和棉纺织业的发达直接得力于朱元璋的提倡与推动,它同时为朱元璋所期望建立的男耕女织的小农社会增添了新的活力和生机。转动乾坤,梭行日月,披辰戴星,五日三匹,换得来官赋完私债了,家有黄犬,野有黄犊。这一轮一梭,像一些地方的一桑一蚕一样,成为小户耕农维护生计的有力助手。

为了温饱和备荒,朱元璋还令全国广种桑枣,洪武二十七年,他对身边大臣说:朕深知百姓艰难,曾千方百计劝督耕作,希望都能得以温饱。近年来百姓家给人足,但水旱之灾不可一日忘记。民间但有空闲之地,要广种桑树枣树。

遇有凶歉,也可以作为解决衣食的一个办法。因为桑枣抗旱抗涝的能力都很强,他让工部转行各地方官,督率百姓种植,并传授种植技艺,分发种树。要求每年呈报种植情况。

朱元璋说自己千方百计劝导督促百姓耕作,确是实情。

他除三番五次劝诱开荒垦种,兴修水利,植桑种棉之外,还严禁“逸夫”、“湔民”,即不农不工不士不商的游手之徒。

他为此推行一种职业、身份及活动的引凭制度。商人经商必须持有商引,无引者以奸盗论。贩盐有盐引,行茶有茶引,无盐茶引以贩私论,处以死刑。一般百姓外出有路引,只要离乡百里之外,就需持有官方发给的路引,没有路引的,则擒拿送官。还允许别人告发,有事实可给以奖赏,纵容的问罪。在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门盘查贩卖私盐、犯人、逃围、奸细及无引可疑之人。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对户部说:朕有天下,务使农民尽力田亩,士人笃于仁义,商贾沟通有无,工技专于艺业。所以如此,盖欲各安其生也。

然而士农工商往往流于游惰,则民食何由而足,教化何得而兴也?“他令户部榜谕天下: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即使行医卖卜之人也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必须乡邻互知。有不务正业而各处游惰者,迁之在外,藏匿者同罪。这一年他亲自公布编写的《大诰续编》,内中专立条款,禁止逸夫游民,重申互知丁业,辨验丁引。他列举逸夫游食的祸害说:这些人不但荒废职业,而且往往帮闲在官,教唆官吏,扰害良民,贼害乡里。因而严令市村之内绝不许有无所事事的”逸夫游食,对这等不知悔改的无业者,许四邻、里甲、亲戚诸人拘拿到京重处。

至拿送官府,解赴京城。本里有逃军逃囚,老人要向诸户叮咛告诫,将他们压送官府,不得隐藏。

惩恶之外,更注意扬善。本里有孝子贤孙,义夫节妇,里长老人可以直接上奏朝庭,同时申文官府转奏。每里每乡设立申明亭和旌善亭。凡境内之民犯有罪过,将姓名事实写榜,张贴在申明亭上,有善则张榜于旌善亭。在每里每乡设置一个木铎,即摇铃,由残疾人每月六次在乡里循行,高声喧唱六句劝人为善去恶的话:“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勿作非为。”乡里人户,随其意愿给这些持铎教化的残疾者以粮食资助。

元璋还特别注意对青少年训导教育。洪武初年曾在各地普遍设立社学,后来因为有些官吏借端骚扰百性,不得不暂时停止。晚年又有所恢复。另外,又在七八岁和十二三岁的孩子中普及法律,学习他亲自撰写的《大诰》。还曾让各地方官选择儿童到京背诵《大诰》,朱元璋亲自聆听考察。

为了做到“出入相支,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百姓亲睦”,朱元璋专门发布乡里之间互助互济的文告。说: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又如某家或父母死伤在地,各家或出钞若干,或出米若干资助,本家或棺椁,或僧道修设善缘等事,皆可疗济。日后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家都有田耕,有饭吃,有衣穿。其次就是要教化,以教化为管理。解缙向朱元璋《献太平十策》中,就根据儒家重要经典《周礼》的乡间治理办法,提出二百丁为一里,里同巷,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持。每里居中设一堂,推行年高德厚的人坐堂治事,堂右边设塾,左边设痒,8岁以上的儿童人塾,学习洒扫应对日常劳作、礼仪和礼、乐、射、御(驾车)、书、数,15岁以上学习《诗》、《书》、《礼》、《乐》的儒家经典以及修己治人的方法。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间饭后都去左痒讲习道德礼仪。左痒的后面设中堂,妇女相聚在这里从事纺织缝纫工作。这种整齐化一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是难以推行的,但这种教化精神,朱元璋却是非常欣赏。他采取了很多变通措施。加强了乡村的自我教化和自我治理。

他建立了一种老人断案理讼的乡村自治制度。规定,户婚、田土、斗殴、争占、失火、盗窃、骂人、钱债、赌搏、擅食、田园瓜果、六畜践食禾稼、亵渎神明等一切小事,不许径直告官,必须有里甲中推选出来公平正直、德高望重的老人来处理剖断。一般每里推3-5人,多不过10人。遇有难以决断或涉及外里的案件,则会同三里五里老人、里长共同审理。老人中有行为不正、倚法为奸、断案不以公论的,允许其他老人拿解赴京。老人审讯判理案犯,可以用竹篦荆条量情决打,但不得设置牢狱,不得拘禁。白天审问,夜间放回,可以第二天继续审理。本乡本里有无籍泼皮无赖,平日为非作歹,欺压良善,屡教不改,许众老人严加惩治,直互相周给。虽是贫家,一些小钱米亦可措办。如此则众擎易举,行之日久,乡里自然亲爱。

朱元璋希望农村搞成一个自立自足的封闭体系。在乡里内部,通过互相渗透而增加凝聚,但在各乡里之间,则尽可能彼此隔离,互相独立。凡是有可能打破这种宁静的凝固体系他都尽可能避免。如联结官府与百姓的吏与胥,在征收赋役等公务活动中,不免与百姓打交道,而只要他们一下乡,则定然搅得鸡犬不宁。朱元璋为此规定严格控制吏胥下乡骚扰。粮税收解,在南方几个省区改由粮长负责,所谓“以良民治良民”。一般民事纠纷,由里中老人负责调解裁断。很有点乡村自治的味道。而这样一些彼此孤立、沉静而安定的农村,正是一个封建专制皇帝和王朝最坚实的基础。

小农经济并不排斥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农夫耕、商旅行”依然是小农经济的生动画面。从总体看,朱元璋对工商业采取了扶植政策。

手工艺人被编人专门匠籍,以便征发他们为皇帝和官府服役。这一点同元朝并无不同。当时最大的手工业部门依然是官府手工业。这种官手工业;原以赋税的形式征自民间,劳动力出自对匠人的劳役征发,生产不计成本,产品应有尽有:丝绸衣帽,金银瓷器,车轿舟船,铁铜金银,兵仗器械,举凡皇家、政府一应用品和军队供应无不设局生产。这种生产不进入市场,与商品社会和国计民生没有关系。它也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形态。不过,元朝的官手工业是“匠不离官”,即匠人一生一世,生生世世在官府服役,是一种工奴性劳作。

朱元璋推行节俭政治,轻徭薄赋,不需要几十万名工匠昼夜不息地劳作供应,因而改为轮番上京服役。起初是三年一次,每次三个月,而后又区别不同工种,分为三年一轮和二年一轮。服役期间,供给薪米盐蔬,有一段时间是供米6斗,有妻子者给1石。匠籍人户免除全家其它徭役。这就是有名的轮班匠制度。这个制度使匠人每年有大约10个月的时间为自己生产,也就是为社会进行小商品生产。与元朝工奴制相比,是一次人身解放和社会进步。朱元璋对官手工业所打开的缺口还引发了明中叶以后的以银代役,导致官手工业制度的彻底衰落和私营手业的勃兴。

轮班匠制度扩大了明初商品生产的规模。在普遍兴起的家庭作坊之外,小手工工场也渐渐恢复与发展。明初大学者徐一夔有一篇《织工对》,借杭州丝织业织工的对话抒写情怀,并透露了当时手32Xi场的情况。文不长,写的很别致,录如下:

余僦居钱塘之相安里,有饶于财者,率居工以织。每夜至二鼓,一唱众和,其声欢然,盖织工也。余叹曰:‘乐哉!’旦过其处,见老屋将压,杼机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数人,手提足蹴,皆苍然无神色。进工问之曰:‘以余观,若所为,其劳也,亦甚矣,而乐,何也?’工对曰:‘此在人心。心苟无贪,无贪,乐也。’苟贪,虽日进千金,只戚戚尔。吾业虽贱,日佣为钱二百缗,吾衣食于主人,而以日之所入养吾父母妻子,虽食无甘美,而亦不甚饥寒。余自度以常,以故无他思,于凡织作,咸极精致,为时所尚,故主之聚易以售而佣之植亦易以入。所图如此,是以发乎情者,出口而成声,同然而一间,不自知其为劳也。顷见有业同吾者,佣于他家,受值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艺固过人,而受值与众工等,当求倍值者而为之佣。’已而,他家里倍其值佣之。主者阅其织果异于人,他工见其艺精,亦颇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胜十工。’倍其值不吝也。久之,又以‘吾业织且若此,舍此而他业,当亦不在人下。去事大官,善其逢迎之术,竭其奔走之力,富贵可当也,奈之何终为织家之佣?’其后果事大官,侧在众奴中,服役于车尘马足者五年,未见其所谓富贵之机也。又如是者五年,一旦以事触大官怒,斥逐之,不使一再见。又所业已遂遗忘。

人亦恶其狂,不己分,不肯复佣以织,至冻饿以死。若人也,吾仅用以为戒,如之何而弗乐?余叹曰:‘工,知足者也。’老子曰:‘短足之足常足。工之谓也。’如果没有工匠一定程度的人身解放,这样规模的手工工场和匠人的以佣取值,来往自由是不可想象的。

在那时,采矿业都是官营的。官营采矿业,国家得利,却是劳民伤财。朱元璋认为是一种虐民的举动,特别不利于百姓休养生息,所以许多人提出增开银矿、铝矿、铁矿等,都受到杖责,这是明智的,不应该看作是没有工商头脑。那时,金、银、铜、铅等矿与百姓生产生活都距离较远,还很难想象国家会放弃垄断。洪武二十八年(1359年),因铁的储备丰裕,朱元璋下令罢除各处官营铁治所,将铁矿开采冶炼向民业开放,政府收三十分之二的课税,倒不失一个大胆而符合时宜的举措。明代冶铁与炼钢工业取得迅速发展,朱元璋的这个政策起了很大作用。

朱元璋认为士农工商四业是百姓的正当职业。自古如此,所以对正常的商业交往是保护与支持的。商人远出经商要领取商引。商引是一种身份凭证、经销凭证和纳税依据。

规定商税额为三十税一。耕牛、农具、书籍及瓜果蔬菜柿枣畜牧饮食舟车丝布嫁娶丧祭之物皆免税。府州县镇店等处不许有控制商人的官牙私牙。一切客商照章纳税之后,听从发卖,敢有称官牙私牙的,许人拿获赴京,如系宫牙,该官吏员全家迁徙。为便利客商,在南京建造了供商人存放货物的塌房。当时有人提出,固定每个税收机关的收税额,朱元璋怕因求足额而敲剥商人,没有批准。山西汾州平遥县主簿人京考核,州官给他出具的评语是“能恢办商税。”朱元璋说:

“地之所产有常数,官之所取有常制,商税自有定额,何待恢办?若额外恢办,得无剥夺于民?主簿之职,在佐理县政,抚安百姓,岂以办课为能?”为赋税征收、交易的便利;

国家颁布统一规范的斗、称、尺等度量衡器。在京城及其他城镇设市司,市司配合兵马司定期校勘街市斛、斗、称、尺,核定物价,禁止短斤少两,欺行霸市。

朱元璋还推行了统一货币。在应天时代,曾铸大中道宝铜钱,与历代钱兼行。明朝开国改铸洪武通宝钱,分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五等。当十重一两,当一重一钱。

但铜钱携带不便,而且铸钱原料铜的供给发生困难。商人们已有近百年用纸钞的历史,觉得方便,于是洪武八年(1375)推行钞币。

朱元璋和他的臣僚们都习惯于权力对商品与市场的支配,而不懂得商品、市场对社会的支配。他们不了解,纸币只能代表已有一定数量的社会财富,它只是一种物物交换的媒介与符号。他们错误地把铸钱与造币当成一种国家权力的象征,甚至把铸钱与造币当成增加政府财源的手段。因而,他们的纸币发行是无限量的。这势必造成宝钞的贬值。纸币用久了就要昏烂。洪武十三年(1380)立倒钞法,允许以昏钞向国家换新钞,但要交纳一定的工本费。这就使新旧钞价值产生差异,尽管三令五申强使人们接受旧钞,但旧钞在使用中仍被打折扣,从而扰乱了货币体系。到洪武十八年(1385),国家规定的官僚折钞是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比行钞之初已贬值2.5倍,洪武末年江浙等地一贯钞只能换到160文钱,只有法定价值的1/6.有的地方商人索性只收金银不收宝钞了。到明成化年间,即朱元璋死后六七十年,钞币最终退出流通领域而逐渐进入银币时期。

朱元璋把工商业当作小农经济的附庸和补充,当作恢复发展生产的一种手段。从经济利益看,除去盐与茶二种专卖品之外,工商税收在国家财政中所占份额不大。洪武十三年(1380年)在全国撤销了三百六十四个专门税务机关税课司、局,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因为他们的年税收总额不及五百石米,而五百石米不过是二三顷地的收获量,可见商业规模有限和明初整个生产的闭塞和萎缩。

朱元璋对国内贸易采取了有限的保护政策,但对外贸易则基本是一种封闭状态。它采取贡舶贸易形式,把对外商业交往当作政治怀柔的补充。规定,凡是与中国进行通商贸易的,首先必须是政治上的藩局,他们载货而来,不是互通有无,平等交易,而是向帝国朝贡。作为天朝大国,明王朝以赏赐的名义收下货物,那赏赐的原则自然是薄来厚往,给予高出几倍的货物。这些贡品的主要部分不进入市场,只供皇家消费使用,只有一小部分“私货”是由贡船与中国商人交易,政府也免于收税。鉴于这种贸易性质,明朝对朝贡国的朝贡期限、贡船数量、贡纳物品、停泊港口等都有严格规定。当时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的,有朝鲜、日本、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达腊、爪哇、百花、三佛齐、滓尼等十几个国家。他们一般是三年一贡,船不过三艘。这些用金钱财物贴补政治的办法,明政府不能得实惠,进贡国也不能满足对中国货物的需求。对外交流的窗口实在是小而又小。这与宋元时代的贡舶贸易相比较也是一个大的退步。

宋元的时候,外国贡使只要在中国办理必要手续,都可以自由出入。那时候,泉州、广州等港口帆樯林立,相当繁荣。

特别是它允许在市舶司领取公凭的中国商人自由外出经商,给国内经济带来了活力。朱元璋的贡舶贸易限制很严,私人对外贸易的出路更是完全堵死了。他多次发布命令,严禁交通外番,私自出海,甚至禁止沿海百姓使用番货,这就构成了一个放大了的自给自足孤立静止的经济体系。元璋的封闭政策给明代经济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十六十七世纪正是世界历史进程的转折期。西方殖民者的到来,新大陆的发现,造就了一个海上贸易的新时代,也造就了最早一批资产者。

这时,中华帝国尽管依然强大,无奈步履蹒跚。朱元璋在这方面的胸襟局促,开篇文章作的气势不宏,实在是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