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项目融资(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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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政治保险

项目融资行为通常是跨国投资行为,是国际投资的一种形式,对资本输出国来说,能为过剩的资本谋求出路,获得较高利润;对资本输入国来说,能利用外资解决国内资本不足的问题,并借此发展本国经济。

但资本输出会面临各种风险,通常政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和许多国际或双边机构都承担政治风险,以促进国际投资的发展。政治风险的保险范围一般比较小,但保险条款却较为繁琐。

一、政治保险的责任范围

(一)汇兑风险

汇兑风险主要指外汇的不可获得和外汇的不能转移风险,即由于不能将以利润、利息、资本或其他资产取得的当地货币转换成外汇和不能将外国货币转移到国外而导致的损失,包括由于东道国政府的行为而延迟或不利的外汇法规的变化造成的外汇损失等。

(二)没收风险

没收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政府采取没收或征用项目资产或控制项目公司而导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的风险。

(三)战争或暴乱风险

由于发生了战争、暴乱、恐怖活动、阴谋活动等行为而带来的物质损失、毁灭,有形资产的流失或商业运作的严重中断等都属于承保范围,但这些破坏活动必须是由政治因素引起的。

(四)东道国政府的违约风险

对东道国政府拒绝履行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从而给项目公司造成的损失都是政治保险的范畴。

二、政治保险的机构

鉴于政治事件的不确定性很大,很难根据历史上同类事件的发生概率判断出其发生的可能性,也不易预测其损失的严重性,更不能通过项目公司采取某种预防措施以控制或使其损失最小化,因此,承担政治风险的保险是很困难的。目前除了少数保险公司承担政治风险的保险外,还有以下机构提供政治保险。

(一)多边投资担保局

多边投资担保局成立于1988年,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其宗旨是通过对非商业性风险提供担保(保险),鼓励在发展中国家的外国投资,包括联合保险和再保险。

多边投资担保局的保险范围主要有:第一,如果发生不能将以利润、利息、资本或其他资产取得的当地货币转换成外汇或者不能将外国货币转移到国外,从而造成损失,多边担保局将提供赔偿,但是不包括货币贬值风险。第二,对于东道国政府的国有化行为,多边投资担保局将负责赔偿。对于股权资本的全部没收,多边投资担保局一般赔偿该投资的账面价值。第三,政治风险,多边投资担保局赔偿损失资产的净账面价值或者购置替代资产的成本或维修成本等。第四,东道国政府违约风险,只有在东道国政府拒绝付款(一般规定一个拒绝付款期)之后,多边投资担保局才予以赔偿。

(二)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于1956年,也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之一,总部设在华盛顿,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私人经济的发展。与世界银行只向成员国政府提供贷款不同,国际金融公司则向私人部门贷款,甚至投资于私人企业。一般认为,国际金融公司对项目或企业的投资目的在于吸引其他贷款和股本投资,这种融资方式常常被称为联合融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担保范围是外汇的不能获得或不能转移风险,国际金融公司担保这种风险并不是直接对外汇的不可获得或不能转移的风险提供某种损失赔偿,而是通过联合融资方式来间接担保这种风险。在联合融资中,国际金融公司出资的比率成为对担保该项投资的外汇可获得性的重要举措。因为国际金融公司的参与,东道国政府一般愿意支持该项目投资,所以,发生外汇不能获得或不能转移风险的概率就大大降低了。

事实上,国际金融公司联合投资的一个最重要的好处就是动员其他资金的加入。在联合融资下,首先由国际金融公司为项目注入资金,然后再将部分参与协议以B贷款方式出售给商业贷款者,它自己保留A贷款部分。这样,在国际金融公司的保护伞下,商业贷款者的B贷款将能得到国际金融公司的A贷款同样的待遇。当然,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项目一定要能推动东道国经济的发展,这样将有助于提高该国获得硬货币的能力。

(三)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其主要任务是向会员国提供长期贷款,促进战后经济的复兴,协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生产、开发资源,从而起到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作用。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国际组织。

世界银行担保的范围主要是由外汇的不能获得或不能转移导致的损失、东道国政府的违约导致损失等风险,且这种保险可以实现100%的理赔。但一般不对被没收风险、战争和暴乱导致损失的风险进行保险。

(四)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成立于1966年,该机构也对政治风险提供担保,其保险的范围同世界银行一样,主要是外汇的不能获得风险和东道国政府违约风险的保险。

(五)美洲开发银行

美洲开发银行是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国家资金的重要提供者,成立于1959年。美洲开发银行的担保对象主要是向发展中国家的私人部分注入的贷款的政治风险,该贷款必须与美洲开发银行成员国的项目密切相关,尽管一个项目的所有债务不能都被保险所覆盖,但该保险的覆盖率没有数量上的限制,其担保期限一般在15~20年之间。

美洲开发银行担保的主要风险是:外汇的不可获得风险和外汇的不能转移风险(不包括货币贬值风险)和东道国政府违约的风险。对于项目被没收和战争、暴乱等风险,美洲开发银行不予担保。

(六)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美国私人投资公司是美国政府的一个高级附属部门,位于华盛顿,成立于1971年。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通过提供政治风险担保以支持美国私人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经济开发与建设,如对外汇的不可获得风险、没收及政治及暴乱风险予以担保。在担保程度上,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能担保美国投资者90%的利益,而对于美国金融机构的贷款则可提供100%的担保,担保期限都可达到20年。

但是,对于以上担保对象,必须遵从美国《外国支持法案》。该法案规定,只有美国公民、美国公司或被美国公民所拥有的其他企业,或者是被美国公民控股至少95%的外国公司才是《外国支持法案》支持的对象。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在实践操作中虽然没有要求某公司必须是被美国人所拥有或控制,但如果是一家外国企业,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则只对该公司中美国投资者的部分提供担保。

还有其他一些提供政治风险担保的机构,如:美国进出口银行、日本国际贸易工业局、日本进出口银行、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局、法国的COFACE、加拿大的出口开发公司及各国政府提供政治风险担保的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