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作品内容与形式的构成及其基本属性
1.文学作品由情感、形象内容和语言形式构成
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用语言来表达的情感和形象,归结起来,最终由情感、形象和语言三个要素构成。
其中,情感和形象,回答的是写什么(抒写什么和描写什么)的问题,构成文学作品的内容方面;语言,回答的是怎样写(怎样抒写和怎样描写)的问题,构成文学作品的形式方面。
根据这样的区分,文学作品的所谓内容,应该是指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即情感和形象的体系。其中包括:情感、形象(人物、情节、环境)、情感和形象赖以产生的生活对象——题材,以及渗透在情感和形象中的主题等等。文学作品所谓形式,应该是指作品为了反映社会生活,为了表现情感、创造形象而使用的语言手段,其中包括;语言、结构(语言的组织方式)、表现手法<语言的技巧)等等。
这样的区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实际上,文学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情感、形象和浯言是不可区分的,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区分的。我们说情感和形象内容,那就意味着连带语言形式的内容;反过来,我们说语言形式,那就意味着连带情感和形象内容的形式。
2.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基本届性
以上说,文学作品的内容是情感和形象内容,而情感如前所述,它反映社会生活的侧重点,在于主观的理想表现;形象如前所述,它反映社会生活的侧重点,在于客观的现实再现。由此决定,文学作品的情感和形象内容,必然是主观理想表现和客观现实再现的统一。
形象为了客观现实再现,要求文学作品的内容,无限制地接近于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符合社会生活的现象及其规律。这也就是所谓的文学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反过来,情感为了主观理想表现,又要求文学作品的内容,尽可能地忠实于作家的内心体验,符合作家的自我需要以及社会需要。这也就是所谓的文学作品内容的倾向性。
在文学作品内容中,情感和形象应该是统一的,倾向性和真实性也应该是统一的。对于倾向性来说,真实性是其基础;对于真实性来说,倾向性是其指导。
我们知道,文学作品用来表现情感、创造形象的形式是语言,语言本身虽然有表情和造形的功能,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得很好地发挥语言这两方面的功能,把情感表现得很好,把形象创造得很好。这里存在着一个语言形式和情感与形象内容是否适应的问题,适应的,语言形式就有艺术性,不适应的,语言形式就没有艺术性。这个艺术性,是文学作品在形式方面的基本属性。
一个好的文学作品,其情感和形象内容应该有充分的真实性和正确的倾向性,其语言形式应该有完美的艺术性;充分的真实性的标志是,情感和形象所展示的社会生活现象符合于社会生活本身的规律,这种合规律性,即所谓文学内容的真;正确的倾向性的标志是,情感和形象体现的作家自身的目的需要符合于社会的目的需要,这种合目的性,即所谓文学内容的善;完美的艺术性的标志是,浯言所使用的表情、造形手段,符合于艺术的审美法则,这种合法则性,即所谓文学形式的美。内容的真与善,和形式的美的统一,即真善美的统一,是我们从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基本属性出发,对文学作品提出的最高要求。
二、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诸要素
1.文学情感
我们在第二节提到,所谓情感,可以指情绪性的快感,也可以指充满情思的理智感和道德感。而这里讲情感,是构成文学作品内容的情感,里面有快感的成分,也有理智和道德感的成分,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快感或者道德感和理智感。为了表示区别,我们称之为文学情感。
先拿文学情感与一般的快感作一比较。一般的快感,大多是突发的,发作时来不及进行理性的思考,往往只凭自我需要,而不顾及社会需要,所以,它仅有自我的独特性,缺少社会普遍性。文学情感,是作家对社会生活深思熟虑的产物,自我需要和社会需要在理性的调节下得以平衡,所以,它在保持和发展了一般的快感的自我独特性的同时,又具有了为一般的快感所没有的社会普遍性。
再拿文学情感与一般的理智感和道德感作一比较。一般的理智感和道德感,虽是构成文学情感的基本成分,但当它尚未在作品中用形象表现出来的时候,还不能称作文学情感;只有当它表现在作品里面,结合在形象当中的时候,才算是真正的文学情感。
由以上比较可见,所谓文学情感,应该是一种经过作家的艺术表现的理智化和道德化的快感。它作为快感,有其独特性;作为理智化和道德化的快感,又有其普遍性;作为经过作家的艺术表现的理智化和道德化的快感,还有其形象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情感是具有独特性、普遍性和形象性的情感。
以上三个特点,在文学情感中是统一的。首先是独特性和普遍性的统一,即所谓情与理的统一。其次是独特性,普遍性和形象性的统一,即所谓情与形的统一。有情无理,不是文学情感;有情无形,也不是文学情感。真正的文学情感,应该有情、有理、有形,是新鲜丰富的情绪、广泛深刻的情思和具体概括的情境的有机统一。
2.文学形象
我们在第二节还提到,所谓形象,包括自发的印象和自觉的意象。而这里要讨论的文学形象,它是印象,也是意象,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印象和意象。
先拿文学形象与一般的印象作一比较。一般的印象,由于没有经过人的意识的深加工,内在本质没有得到认识,仅有现象的具体性,没有本质的概括性;文学形象,经过人的意识的深加工,内在本质得以认识,既有现象的具体性,又有本质的概括性,是一种概括化的印象即意象。
再拿文学形象与一般的意象作一比较。一般的意象,属于非审美的科学反映的产物,只有认识意义,没有情感意义,是作为科学论据的认识化的形象;文学形象,属于审美的艺术反映的产物,其认识意义,包涵在情感意义之中,是作为审美对象的情感化的形象。
由以上比较可见,所谓文学形象,应该是一种经过作家艺术再现的概括化的印象。它作为印象,有其具体性;作为概括化的印象,又有其概括性;作为经过作家艺术再现的概括化的印象,还有其情感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形象是具有具体性、概括性和情感性的形象。
以上三个特点,在文学形象中是统一的。首先是具体性和概括性的统一,即所谓形和神的统一。其次是具体性、概括性和情感性的统一,即所谓形和情的统一。有形无神,不成其为文学形象;有形无情,也不成其为文学形象。真正的文学形象,应该有形、有神、有情,是鲜明丰富的现象,概括集中的本质和独特普遍的情感的有机统一。
3.文学语言
文学语言,从广义上讲,泛指在全民族的口头语言的基础上加工过的书面语言,既包括文学作品的语言,也包括科学著作的语言;从狭义上讲,特指用于文学作品的书面语言,包括叙述人的语言,也包括人物的语言。
文学语言作为广义的书面语言,它来自于一般的口头语言,又不同于一般的口头语言。一般的口头语言,由于缺乏精选和提炼,大多显得芜杂,“有不少偶然的、暂时的、变化不定的、发音不正的、由于种种原因与基本‘精神’——全民族语言结构——不合的东西”(高尔基语)。而文学语言,则是从一般的口头语言中精选和提炼出来的,在语义、语音和语法等方面,具有规范性的特点。
文学语言作为狭义的用于文学作品的书面语言,它类似于一般的书面语言,又不等于一般的书面语言。一般的书面语言,如科学语言,纯粹用来说理,要求语言有相应的说理性;而文学语言,主要用来表情和造形,则要求语言有相应的表情性和相应的造形性。
所谓表情性,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文学语言为了表情的需要,在语言的各个因素之中,它除了强调语义,还同时强调语音、语气和语调等等,由于对后几个因素的强调,文学语言往往有一种节奏和韵律感,这个接近音乐的特点,是表情性的一层意思。二是说,文学语言为了表情的需要,在语义即词汇的各种意义之中,除了强调其概括意义、还同时强调其指代意义和引申意义等,由于对后几种意义的强调,文学语言往往能给人以言有尽而意无穷之感。这个以少胜多的精炼的特点,是表情性的又一层意思。
所谓造形性,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文学语言为了造形的需要,在语言的各个因素之中,它既可用语义因素来描述某个事物的形体,也可用语音因素来摹拟某个事物的音响,从而产生绘声绘色的效果,这个接近图画的特点,是造形性的一层意思。二是说,文学语言为了造形的需要,在词汇的各种意义之中,它既可用指代意义来描述事物的现象,也可用概括意义来揭示事物的本质,从而达到传神写照的目的。这个以实代虚的含蓄的特点,是造形性的又一层意思。
综上所述,文学语言应该是一种具有规范性、表情性和造形性的语言。根据其规范性的特点,我们可以把它和一般口头语言区别开来;根据其表情性和造形性的特点,也就是接近音乐又接近图画,高度精炼又高度含蓄的特点,我们又可以把它和一般的书面语言区别开来。
四、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相互关系
1.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
在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两方面中,内容是主导方面,处在支配地位;形式是非主导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无论是一个作品的创造过程,还是整个文学的发展过程,都是内容先于形式,形式后于内容,是内容的创造带动着形式的创造,是内容的发展带动着形式的发展。这就是所谓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
首先我们从作品的创造过程来看。情感和形象内容的选择和确定,总是优先于语言形式的选择和确定,并且推动着语言形式的选择和确定。这是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的一个方面。
其次,我们再从文学的发展过程来看。情感和形象内容的变革与创新,也总是优先于语言形式的变革与创新,并且推动着语言形式的变革与创新。这是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的又一个方面。
2.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内容的反作用
我们说,内容决定形式,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内容才是积极主动的东西,而形式则是完全消极被动的东西。一种形式一旦形成,它就相对独立于内容,按形式自身的法则而存在,而发展,它在为内容服务、与内容适应的同时,还要反过来限制内容,影响内容,这就是所谓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内容的反作用。
首先,我们从具体的作品来看。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内容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不同的语言形式,对于作品表达情感和形象内容,往往大有影响,好的语言形式可以使情感和形象内容为之增光,坏的语言形式则可以使情感和形象内容为之减色,从而造成作品不同的艺术效果。
其次,我们再从具体的作家来看。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内容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习惯于什么样的语言形式,对于作家选择情感和形象内容,往往多有限制。常用某种语言形式,就常选同类情感和形象内容,不常用某种语言形式,就不常选同类情感和形象内容,从而造成作家不同的创作个性。
3.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一个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一个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内容的反作用,二者的交叉,就构成了文学作品创作和修改过程中内容与形式的矛盾运动。我们不是要求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要求真善美的统一吗?这种统一,除了靠作家的生活积累、思想与道德修养、和艺术造诣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要靠创作实践,即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运动,才能真正地得以实现。
如果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运动,进行到这样一个程度;第一,作品所设想的情感和形象内容没有任何一点不被语言形式充分表达出来;第二,作品使用的语言形式没有任何一点是与情感和形象内容不相干或者不合适的成分;第三,作品的情感和形象内容与语言形式已经有机地融合为一个整体,没有任何一点外在的联结的痕迹;只有到这样一个程度,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运动才算真正完成了,文学作品内容和形式以真善美为目标的统一才算真正地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