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天气晴
多多小语 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两种主要形式。谈及节税的作用,分公司与子公司可谓各有千秋。分公司的亏损可冲减总公司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整体税负;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单独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减轻企业的整体税负。
五一假还没休完,魏老师又催着叫我去上班,我只能和美好的假期说拜拜了,接着重新投入到工作当中。
这次魏老师要给当地一家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做税收筹划。在和总经理详谈了一番后,我大概了解了这家公司的具体情况。
索亚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研发通信技术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规定适用于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最近,公司打算新设一家分支机构,专门生产便携式移动储存装置。该公司的疑问在于——究竟该设立分公司还是设立子公司?
我向总经理解释:“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现代大型企业组织经营机构的重要形式,但两者有一些差异。”我边说边拿出了纸笔,简单地画了一个表:
“原来是这样,那我该怎么判断我公司的情况呢?”总经理显得有些过于急切。
通过我的了解,网络信息产品不断受到市场的青睐,索亚迅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得以提升,其新设的分支机构应该也能迅速融入市场。由于新设机构在整体运营上会存在不足,因此预计其在设立之初(前两年)会处于亏损状态,而后经营状况将逐渐好转。
我打算把两者的详细对比一一说给他听:
“如果分支机构采用分公司的设立形式,那么分公司的经营成果要和总公司(即索亚迅公司)合并纳税。由于分公司前两年处于亏损状态,因此其亏损额可以冲减总公司的税前利润,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效果。”
为了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税负情况和税后收益表现得更加明白,我提前制作了几份表格。
“如果索亚迅设立的是子公司呢?”他问,“子公司生产的也是高新技术产品,可以适用15%的优惠税率吗?”总经理问。
“虽然新设公司的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范畴,但是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置了认定标准和申请程序,您的子公司设立至少满一年后才能申请高新企业资质。因此,在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前,子公司还得适用于25%的税率。您来看看这张表。”
“那这样看来,设立分公司的税后收益总额比设立子公司时高,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应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总经理一直紧锁的眉头好像松开了。
魏老师说道:“类似问题我总结了一些经验。当分支机构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等于原企业适用税率时,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当分支机构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小于原企业适用税率时,宜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如果新设机构满足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条件,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如果分支机构设立之初容易发生亏损,那么应该选择分公司的形式,这样既能用总公司的盈利来弥补分公司的亏损,也能通过减少集团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负。”
“是啊,一个新设的分支机构可以考虑先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待到时机成熟时,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改为子公司的形式。因为设立之初机构还不能很好地和市场磨合,若已发生亏损,这时如果用分支机构的亏损来冲减原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就能起到节税的作用。而等到分支机构开始盈利,将其改为子公司,则可以帮集团整体获得更多的利益。”
听完我滔滔不绝的讲述,总经理对我啧啧称赞。“这个小姑娘还真是深藏不露啊。”
“可不是嘛,这是我的得意门生呐!”魏老师也笑道。
“两位如果有空的话,今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饭,之后还得辛苦两位了!”总经理迫不及待地要感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