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新龙
《杂货店》让我们看到了生活——这根砺的黑铁的严酷和冷漠,从而具有强烈的现实感。
1
在时间的托盘上,杂货店是琳琅满目的花朵
锅碗瓢勺交响的前奏,被老板娘丰润的双手
拎着,被油盐酱醋勾兑成生活的料酒
一再满足讨价还价的唇齿和老板贪婪的眼神
我徒劳地进进出出,从一个清早
到黄昏,总被一些鸡零狗碎的东西所缠绕
除了积压的杂货,在这里都是落满灰尘的良心
我在慌乱中捡一粒,试着从商品中脱身
2
杂货店老板的十指如森林
把青鸟带回尘世当商品。一双鸟翅
像婴儿求救的手在空中力图抓住什么
惊愕中,我看见老板的孩子数着零星的人民币
顷刻间成了店小二,屁颠屁颠地擦拭商品的
油腻,污迹,上个世纪祖传的一些积蓄
我慢慢闭上眼,想天堂,花香,这个节日上帝的福音
但我无法躲过老板娘的乳沟,它丰腴,蛊惑人心
3
穿皮肤的骷髅。习惯了用商品衡量男人
用金钱妆扮并收买女人。然后再把一切当商品
我看见他森林的废墟埋入了生活搅拌的血
它过于混浊,像激光照射的大蒜,不再生根
叶子背面附吸的是鹊鸟的空壳,一些生命
不见了。在杂货店,在市声鼎沸的黄昏
偶尔的几声狗叫还在呼唤着:天地良心
但上帝死了,这世界不知道谁是谁的“代言人”
4
我在黑夜奔跑,我喜欢夜的安谧
它让我看不见杂货店那扇总开启着的门
昏暗的纱窗后是一对交欢的情人
他们用最亲密的动作抵御着世俗的龌龊
我在虚幻中看见月光,它扫过杂货店的角落
没有痕迹,也不带旨意。它只给看见的人一点
安慰。这世界还在延续,明天太阳还要升起
守在自己的王国里,说不准哪个早晨就有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