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修身读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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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和光同尘

“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常存。”(《老子·四章》)

“和其光”,就是与光线相和,一起散布四空;“同其尘”,就是与灰尘相混同,一起弥漫大地。“湛兮”指清澈,“常存”指常久生存。整句话意思是为人处事不妨和光同尘,大家玩玩,这样反而清澈简单,可以长久。

光是透明的,尘是灰浊的,光与尘加在一起明明暗暗,如天井漏下的光瀑,如深海仰望的月色,鲛人见之动色,枯坐书斋的学者见之顿觉清气充盈。

老子非常道有千条万条,条条简单透明,条条清澈。当老子说“湛兮”,认为灰尘是清澈的时候,其道足以明辨一切。

光线是一种物质,它来自遥远的发光体。光线之所以透明,并不在于它是稀薄的,而正因为它的无限密集。

水无限密集,所以也是透明的。

声音无限密集,所以也是透明的。火不能无限密集,所以不能透明。

自然界这四大元素,以光最透明,因为它来得最远。我在《光线传奇》一诗中写道:

“黑暗是一盏灯,一发出璀灿黑光的明灯。”光线有白光黑光与彩光之分,总的来说是透明而璀灿的。

尘埃则是万物渣滓,是分解后的物质粉末。往往在分解过程中大块落地,粉尘飘浮,最小的“物质灵魂”气化飞走。尘埃既不能气化,又不能落地,只好永远悬浮飘洒。我在《尘埃史》一诗中写道:“尘埃,空中的戈壁。尘埃,空中的海。你静候阳光撤出,便悄然进来。”总的来说尘埃是浑浊的。

老子看到,自然界的一切都在和光同尘,一棵树沐浴阳光,这就是“和光”;它又沾满灰尘,这就是“同尘”。树不和光,不能长大,树也无法避免不同尘,它总是被各种灰尘笼罩,并且灰尘也能带来新鲜的养份。2002年春天北京遭遇沙尘暴,苦了北京生物,沙尘暴吹到海里则喜了海洋生物,因为沙尘暴的沙子里为它们带来了难得一遇的丰富养份。

自然界和光和尘,于是一切均衡长久。

而人呢,总是过份乞求光明,同时认为空气中灰尘太多,委屈地认为自己“蒙尘”了。总之,自然界太不听话,太不如意。我们抛开人类自己制造灰尘、自己减少光明不谈,在自然状态下,人类依然在乞求光明、抱怨灰尘,这就不对了。

大自然的光明该有就有,无需求。

凡物消逝,就会瓦解、粉碎为灰尘,这实属正常,无需厌恶。《圣经》上说:“人来自尘土,归于尘土。”这种“尘归尘、土归土,今古归今古”的现象实属天地正道。

因此老子指出:人应该和光同尘,不这样则无以为自然。

人与光相和,就会融入光明。

人与尘相同,就会不畏惧死亡。

和光同尘实在是人的一种极高境界,它让人回归自然状态而无为,摆脱种种烦恼。赞美光的同时要赞美尘,因为光与尘都是我们的生命。

这样,人就是醒悟的,透明的。山玲珑,水玲珑,不如人玲珑。人行走在自然界中应如《世说新语》中的王司州(王胡之)看见了吴兴印渚的美景时说的一样:

“非唯使人情开涤,亦觉日清月朗。”

所谓“人情开涤”,就是人的情怀开朗干净,一个“涤”字有一洗旧尘之意。“日清月朗”就不用说了,日月在天,清清爽爽。

魏晋时人深得老子“和光同尘”之旨,所以为人潇洒不羁,传为千古佳话。读者如有兴趣,可以读读拙作《竹林七贤》与《东晋风流》。

“和光同尘”包括三方面:

一是与光同舞。

二是与尘同舞。

三是与光尘同舞。

人与光尘同舞,正好是李白“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境界。

人与光尘“对影成三人”,也正合于道“一分为三,三又归一”之意,和光同尘时,光非光,尘非尘,人非人,大有玩味。

人走在霞光中觉得圣洁,走在月光中觉得朦胧,走在滚滚红尘中则会觉得有飘泊之美。《庄子》云:“泛若不系之舟。”舟不系,马无缰,自然会“野渡无人舟自横”。

吾友熊晋仁在他的《我的拴马桩》一文中写道:

“导师,我是多么厌倦于再被拴住!凄怆的无缰的浪游,再苦也好过被人控制役使。沧海桑田,就是拴在喜马拉雅山上,也是拴不牢的呀……

“天马行空。这地上奔突的地马呵,成长为天马吧。这是你唯一的自由之路。在你还没有飞腾之前,先让你的心趋向空无。疲惫破损而又倔傲不驯的马呵,在空中康复吧!”

屈原《渔父》中在讲了“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之后又歌日“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先是说浊不好,最后又醒悟浊有浊的好处,也是深得老子“和光同尘”之妙。

老子“和光同尘”对我们做人有直接指导的重要意义,那就是:

一、恢复自由,打破约束。

二、与光尘同舞。光明也好,污浊也好,都一视同仁。所以没有包袱,只有浪游的快感。

也许有人质问:这种“和光同尘”的人生态度岂不就是游戏风尘,不负责任吗?我的回答是:要负责任,并且正在负责任,但这就是游戏风尘。

“和光同尘”的为人方式就是混与玩。但不是一般的混与玩,而是与道游戏。

为什么说游戏风尘就是在负责任呢?因为游戏令人开心,这时觉得风尘也很爽。让自己爽就是对自己好,就是在对自己负最大的责任。

同时请注意,老子在说“和光同尘”,而没有说要搅乱光尘或不让别人也和光同尘,因此“和光同尘”的人生观最有于群体,最不会对人造成伤害,偏又让自己最爽,因此最应该提倡。

“和光同尘”让我们做人受益,那么做事呢?

做事也应该“和光同尘”。它不是游戏,而是该参与时就参与。老子说:“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常存”,要想做事长久(即“常存”)与成功,就必须和光同尘。具体而言,有两大重点:

一是与大家打成一片。该说不说不,该说好说好,该上就上。

二是没有个人光芒。和光同尘嘛,要的就是整体效果,重在使光有光,使尘像尘,而不是使光非光、尘非尘。

这样就会做事顺利。

世上只有两种事,就是统治与被统治。

被统治者“和光同尘”,就是不当异端,所以不会被当成伽利略。

统治者“和光同尘”,就是要讨好民众,如老子所谓“以百姓心为心”,所以不会被赶下台。

苏格拉底看到欧克里德热衷于演讲,整天生活在热闹之中,就对他说:“欧克里德,你应该跟智者站在一起,而不应该站在人民一边。”

苏格拉底这种态度直接导致了日后被杀。

千古伟罗嵇康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也因为不肯同光同仁而与苏格拉底一样被统治者以律法杀之。

基督教有条教义:要因信称义,不要因律法称义。耶稣变犹太教士的拘泥律法为全心信仰。他并不反对犹太律法,而是说:“我来不是为反对律法,而是成全律法”。但耶稣的反叛行为毕竟触犯了犹太人的律法,因此也被杀了。关于犹太人与耶稣的复杂关系,请读者参考我新译的房龙《圣经的故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苏格拉底、嵇康、耶稣三人都是伟大得不能再伟大的人物,他们因为“因信称义,而非因律法称义”见杀,并不是对老子“和光同尘”这一主旨的反对,这就是和光同尘——他们离开了俗世的光与尘。直接成为光与尘,从而成全了光与尘。成全了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