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美国8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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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指驴为马——中央公园强奸案(7)

“那护士是谁?”女检察官问,“是被指定照顾她的护士吗?有没有医院的记录?……”

“此人行事相当缜密,”柯林答,“她只是将这些话通过一位朋友转告了我的私人侦探。”

一番争执之后,托马斯·加里根法官表示允许被告律师提这个问题。“但如果她回答‘不记得’,你不可继续追问,”法官警告说。

柯林·摩尔:梅黎小姐,当你还在大都会医院时,你是否记得你曾说过这样的话?

特丽莎·梅黎:什么时候?

加里根法官:(对柯林·摩尔)你指的是哪段时间?

柯林·摩尔:入院后三到四天。

特丽莎·梅黎:不记得。我当时还处于深度昏迷。

…………

柯林·摩尔: 梅黎小姐……4月19日晚发生的事件对于你来说,是一件非常——非常痛苦的、使你的心灵备受创伤的事件,我说得对吗?

特丽莎·梅黎:对。

柯林·摩尔: 所以,出于人类的本性,你非常希望看到那些案犯们被绳之以法,对吗?

特丽莎·梅黎:对。

柯林·摩尔: 但是,你不会愿意看到一些无辜的人,一些根本没有袭击你强奸你的人被错误地判刑,是吗?

特丽莎·梅黎:是的。

柯林·摩尔:所以,你应该很希望你的记忆力能够恢复,能够辨认出真正的凶犯,是吗?

伊莉莎白:我抗议!

加里根法官: 请收回提问。

柯林·摩尔: 但是,梅黎小姐,根据你的证词,从4月20日,即案发之后,到目前为止,你并没有积极地采取任何措施试图恢复你的记忆,是吗?

伊莉莎白:我抗议!

加里根法官: 请收回提问。她曾经回答过这个问题。

法官的意思是,在回答由公诉方引导的提问时,特丽莎曾说过,她的康复计划中也包括了恢复记忆的治疗。但被告律师一定要问个明白。

柯林·摩尔:我说得对吗?

加里根法官: 她已经回答过了。

柯林·摩尔: 谢谢。

加里根法官: 还有其他的问题吗?

柯林·摩尔:没有。

特丽莎事后说,经过了这一次她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许多强奸案的受害者宁可保持沉默。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在私下里议论或猜测,特丽莎对她在被击昏之前的事件到底记得多少?后来,在她的自传中叙及此点时,特丽莎写道:“这是一个无法用医学证明的问题。”

1990年12月11日,陪审团裁决卡雷·崴斯和凯文·理查逊“有罪”。1991年1月9日,凯文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卡雷因在案发时已年满16岁,被判刑15年。

1月30日,史棣汶·卢培斯在本案第三轮庭审的第一天接受了公诉方的调停方案,向加里根法官改变抗诉,承认“有罪”,后于3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生活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继续前行。跨过世纪之交后,年近不惑的特丽莎·梅黎终于鼓足了勇气,开始用自己的真名实姓撰写自传。

书写到一多半,2002年6月初的一天,特丽莎接到伊莉莎白·莱德勒的电话:“你的案子又有了新进展……”特丽莎听得出来,女检察官的声音中缺少了应有的兴奋。

伊莉莎白只在电话上笼统地讲了几句,说那年年初,一位正在纽约赤褐监狱服刑的罪犯马蒂亚·雷耶斯向有关当局自首说,他才是“中央公园强奸案”的作案人。不久前的DNA结果显示,特丽莎袜子和子宫颈的精液样品确实与马蒂亚的相吻合,沾在袜子上的一根毛发也是他的。马蒂亚还说,他是一个人作案,与那五名被判刑的少年全然无关……

也就是说,13年前,警方和公诉方将毫不相干的无辜者送进了监狱!

马蒂亚·雷耶斯出生于波多黎各的小镇法嘉都。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便抛下他们父子到了纽约。马蒂亚曾告诉法庭指定的心理医生N·G·贝利尔博士,他生命中的第一个“灰暗转折点”发生在7岁那年,他在法嘉都的一条小巷子里被两名陌生男人鸡奸。“这很符合此类案犯的共同经历,”马蒂亚的前辩护律师理查德·塞拉卡萨对记者们如是说,“也很好地解释了他的一系列犯罪行为。他们遭到过不幸,于是便以报复的方式把同样的不幸转嫁与人。”

“后来,母亲将他接来纽约。”理查德继续道,“15岁时,马蒂亚惹下了一点小小的麻烦。”理查德做了28年律师,代理过不止一个系列杀人犯,但话到此处,也不得不稍事停顿,狠命地吸了一口烟,才裹着烟雾喷出一句:“他和一位朋友轮奸了他的母亲。”

之后,母亲离开美国,从此再无联系。马蒂亚回波多黎各的父亲家呆了两年,于1989年初重返纽约,独自一人住在3街和103道一家超市顶上的阁楼间里,白天就在超市做货物上架。

那时的马蒂亚刚满17岁,9年级文化,身高1.7米,肌肉发达,体格健硕,却又几乎是身无分文,而且没有一个朋友。

“我每天吸可卡因,”马蒂亚对贝利尔博士说。

“于是,他决定成为一名系列强奸犯,”律师理查德·塞拉卡萨对记者说。

以后的7个月,马蒂亚·雷耶斯连续作下了至少八起强奸案,其中之一发生于1989年4月17日,作案地点就在中央公园东北角,与特丽莎·梅黎的案子在时间上仅相差两天,空间上不过数百码。

1989年4月29日,《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长篇通讯,历数在“中央公园强奸案”的那个星期内,发生在纽约全市的一共28宗强奸和强奸未遂案,其中第四款为:

4月17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许,一26岁青年女子在步行穿过中央公园北部林区的东侧时被抢劫强奸。该女子脸部严重受伤。案犯至今尚未归案。

两个月后,一名24岁的孕妇璐尔黛·戈沙兹在她位于哈伦东区的公寓中遭到强奸后被杀害,赶到现场的警察们惊讶地发现,房间里还有璐尔黛的三个年幼的孩子。也就是说,凶犯是当着孩子们的面强奸并杀害了他们的母亲。

这宗恶性强奸杀人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第20区警察分署性犯罪处马上成立了专案组,成员之一便是“中央公园强奸案”中审讯莱蒙德·桑塔那的警探迈可·希翰。

同年8月5日,马蒂亚闯入雷克星顿路和东91道交界处的一幢公寓再次作案。在强奸的过程中,他逼问受害人“要眼睛还是要命?”马蒂亚后来对警方供认,他当时确实准备刺瞎对方的双眼,这样受害人便没有可能辨认他了。所幸,趁着马蒂亚转身进厨房找刀子的间隙,受害人夺门逃脱,一面大呼“救命”,惊动了四邻。公寓管理员是一位腰圆膀扎的高大汉子,会两手西洋拳,在公寓的门厅处用一把拖把撂倒了比他矮一头的马蒂亚。

马蒂亚·雷耶斯被带进20区警察分署,一开始他只承认了三起强奸,包括4月17日中央公园的那一起。后经迈可·希翰等长达6小时的审讯,总算招出强奸杀害璐尔黛·戈沙兹一案。

1991年,马蒂亚·雷耶斯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刑满33年又4个月后方可申请假释。据他的辩护律师理查德·塞拉卡萨回忆,马蒂亚听到宣判后狂怒至极,他在法庭上“先是大骂法官托马斯·加里根”——审理“中央公园强奸案”的同一个法官,继而一拳砸到理查德头部,律师当即倒地。“他还使两名上来给他戴手铐的法警几个月不能上班——一人骨折,一人肩部脱臼……马蒂亚被带走时一路踢打尖叫,整张脸被扭曲得不成人样,真真是‘面目可憎’……我后来做噩梦时经常梦见那张脸。”

其实,在马蒂亚等待庭审期间,他曾与“中央公园强奸案”的众被告关押在同一所监狱里。马蒂亚知道他们为什么被捕,也知道他们是他的替罪羊,但却选择了沉默。2001年初,马蒂亚转入赤褐监狱后再度与五人中尚未出狱的卡雷·崴斯相遇。经过了12年的牢狱生涯,卡雷脸上曾经年轻稚气的光泽已被消磨殆尽。对此,雷耶斯心底的良知开始苏醒。

马蒂亚后来对警方交代说,他在狱中昄依了基督教,是上帝指示他向有关当局作彻底的坦白。除了“中央公园强奸案”,马蒂亚还招认了另外三桩案子。

关于马蒂亚版本的“中央公园强奸案”,刊登在《纽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作了这样的描写:

他拭净手上的鲜血,扭头向家的方向走去。在他的身后,在中央公园靠近102道小路旁的树林里,一汪浅浅的泥潭中,躺着一名被强暴后其状惨不忍睹的28岁的年轻女子。马蒂亚·雷耶斯说,他将“那女人”伤得极重极致命,他确信她一定活不了。于是,这位长着一头鬈发的17岁少年踏着平静的步子,消失在夜幕中……

几乎就在伊莉莎白打给特丽莎那通电话的同时,曼哈顿地区检察长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公开了马蒂亚的自首。一时间,有关部门接到了各方人士的纷纷质疑:为什么13年前,警方和公诉方如此匆忙地赶着结案?他们为什么没有试图去查找这两起“近在咫尺”的案子之间可能的联系?根据警方记录,4月17日在中央公园遭强奸的受害人对整个事件记忆清晰,完全可以向警方提供更多的线索。更重要的是,“璐尔黛·戈沙兹命案”专案组比较了马蒂亚和他承认的四桩强奸案的DNA样品,为什么就没想到多走一步,比较一下马蒂亚和“中央公园强奸案”的DNA样品?

2002年,迈可·希翰已经离开司法系统,到纽约福克斯的电视五台做了记者。对于上述问题,迈可解释说,他和专案组的其他成员当时认为,两案在作案手法上不尽一致。譬如,4月17日案发生在白天,而且,马蒂亚一贯独行单干,从不参与团伙犯罪。至于DNA试验,20世纪90年代初尚未建立“DNA数据库”,如果逐一对样品进行比较,工作量过于巨大。还有,当时警方人手奇缺,人人超负荷运转,等等等等。迈可反问记者:“你难道真的相信我们——有20余年经验的侦探们,有老婆孩子的‘家庭型男人(Family Men)’们,会置自己的声名形象于不顾,去陷害几个十几岁的孩子?”

迈可·希翰还算是态度好的。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批评与指责,当年参与办案的其他警探们采取了“以攻为守”的策略。他们争辩说,即使马蒂亚是本案的主犯,也不能排除卡雷等在马蒂亚之后又强奸了特丽莎的可能性。再说,那帮当时的半大孩子们还犯下了不止一起“故意伤害罪”,理应受到惩罚。

2002年8月12日,在狱中蒙冤13年后,年近30的卡雷·崴斯终于重获自由。同月,原“中央公园强奸案”中五名不曾承认“有罪”的被告分别通过其律师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各自的动议,要求警方和公诉方撤除对他们的相关判决,并将他们的名字从“性侵犯罪犯”的名册上注销。

10月21日,在对“中央公园强奸案”重新立案调查九个月后,纽约州最高法院查尔斯·特亚达法官批准了曼哈顿地区检察长办公室的请求,同意将调查的时限延长30天。但很快有消息传出说,查是已经查清楚了,检察官们作难的是该如何“下结论”。具体地讲,是撤销全部判决,还是只撤销其中关于“强奸”和“谋杀未遂”的部分。

最后,据说是地区检察长罗伯特·摩根萨力排众议,在他向最高法院呈送的长达58页的有关动议中提出矫枉过正,彻底平反。2002年12月中旬,特亚达法官宣布,撤销对“中央公园强奸案”五名被告的所有判决,包括他们在同一案子中被指控的“骚扰、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滋事”等等。

对于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一些法学界人士仍然认为“并不意味着他们(指五名被告)没有到过现场,或没有参与作案,只是意味着‘无法证明’,就相当于陪审团的‘无罪’裁决”。

在关于本案的另一动议中,检察长表示不打算对“中央公园强奸案”进行复审,因为马蒂亚·雷耶斯已经被处最高刑罚。

2003年,特丽莎·梅黎的自传出版。书名一目了然——《我是“中央公园跑步者”》。

同年12月8日,原被告中的安特隆、凯文、莱蒙德等三人正式向纽约市政府、纽约市警署及曼哈顿地区检察长办公室提起诉讼,指控三机构“非法逮捕、非法监禁、错误裁决及非法判刑”,要求赔偿损失每人5000万美元。三人的律师乔纳森·莫尔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在长达10年的冤狱之灾中,他的“委托人们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他们丧失了人身自由和娶妻上学就业等机会,他们的人格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不过,这件以索赔为目的的案子从此便没了下文,估计与曾经名噪一时的“玛丽莲·谢普德命案”一样,众被告虽然“无罪”,却不一定“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