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文物事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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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沦陷区的文物事业(4)

故宫博物院在沦陷后由总务处处长张庭济留守维持。1937年11月,国民政府行政院训令寄至北平故宫博物院,称;“该院留平人员处境艰危自属实情目前应于可能范围内尽力维持仰即遵照”。故宫博物院接令后为慎重起见,先是闭馆,后将陈列室予以合并,仅保留故宫的中路和内东路对外开放。1942年1月后,故宫的五路参观路线全部开放,各陈列室展品亦有所更换。同年6月30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任命祝书元暂行代理故宫博物院院长,并颁布了整理故宫博物院院务临时办法。1943年9月,故宫博物院成立文物分类委员会,进行文物分类、整理、编目等工作。同年11月,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训令将古物陈列所和北平历史博物馆并入故宫博物院,因有关方面反对而作罢。故宫博物院在抗日战争时期,接待观众196万余人次,太庙接待观众120余万人次。此外,沦陷期间,北平辅仁大学于1940年成立了人类学博物馆,主要陈列民间艺术品和民俗物品等。

太原沦陷后,原山西民众教育馆被更名为太原博物馆,附属于伪山西文化保护会,1939年11月又隶属于日本山西陆军特务机关。日军还歪曲事实,称:“今山西战祸濒临,竟将先古所遗留之一切贵重文献典籍以及古代美术、雕刻等典迹,散乱街头,饱罹风霜,蹂躏于马蹄之下,暴露于盗窃之余,行见中国国粹,东方文化陷于烟消火灭云散之虑,诚感痛心,皇军鼎力保护,得再现于今日,诚足钦佩,实不胜庆欣……”,将侵略破坏美化为保护帮助,同时还宣称:“私人保藏书物,不如公家之传永而广……将拟定奖励办法,与收受寄存办法,各界诸君,幸赐赞助焉”,冠冕堂皇地开展文物搜集与掠夺。朱永兴:《日寇掠夺我国文物的铁证》,载2001年9月12日《中国文物报》。

开封沦陷后,日军入驻河南博物馆,馆藏文物横遭掠夺和破坏;1940年,河北博物院被伪政权接管,更名为天津特别市立博物馆;1939年9月,伪山东省公署接管并重新整理山东省立图书馆及附设之金石保存所,同月25日恢复开馆;1941年12月,伪政权接管济南广智院,更名为科学馆;青岛沦陷后,日伪将原中华海产生物研究会海滨生物研究所改为“山东产业馆”,于1938年12月开馆,该馆以调查、研究和掠夺山东资源为目的,主要收集山东矿产、水利、海产和农业经济作物等方面的标本和资料,并对外陈列展出,并出版有《山东省资源纲要》、《胶州湾模型说明书》等。

日伪还利用展览工作来为殖民统治服务。1940年3月,为粉饰太平,在日伪当局策划下,伪河南省立博物馆组织筹备文物书画展,于10月开展;伪华北政务委员会1942年10月发布的《唐山市第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实施计划》中提出:为“鼓吹建设华北,完成大东亚圣战”,拟举办所谓“反共书画展览会”南开大学历史系、唐山市档案馆编:《冀东日伪政权》,第303页,档案出版社,1992年。;1942年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分别在唐山、秦皇岛、昌黎等地举办了由日本天津特务机关主办的所谓“大东亚战争写真展览会”南开大学历史系、唐山市档案馆编:《冀东日伪政权》,第232页,档案出版社,1992年。,向沦陷区人民灌输反共亲日思想。

(三)文物保护维修

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于1940年颁布的《建设总署各局分科规程》规定,建设总署内设都市局营造科,掌管“关于都市文物整理及监督事项”。引自《华北政务委员会法规汇编》(下)。但由于华北沦陷区内的古建筑和名胜古迹战时多为日军损毁,有的文物古建筑甚至被日军拆除或挪作他用,日伪忙于经济掠夺和军事侵略,这一时期沦陷区的文物保护维修工作乏善可陈。目前可考的仅有1938年4月底,原北平旧都文物整理实施事务处结束工作后,正在实施中的北平市第二期文物整理工程移交给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建设总署,全部卷宗亦同时移交伪建设总署保管。抗日战争期间,伪建设总署(后改为工务总署)完成了颐和园、北海、鼓楼、大钟寺等几处小规模的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此外,1941年6月至1944年末,伪建设总署及北平都市计划局委托基泰工程司,对北平中轴线及其外围重要古建筑进行了系统的测绘,主要测绘了故宫中轴线(天安门、端门、午门、东西华门、角楼、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等)及外围的太庙、社稷坛、天坛、鼓楼、钟楼等古建筑,天津工商学院建筑系、土木系及北京大学的部分师生参与了测绘工作,后将每座古建筑的平、立、剖面及构造详图按不小于1/50的比例尺,用墨线或彩色渲染制图。此次古建筑测绘工作共分为三期,最终绘制完成大幅图纸680余张,另拍摄了大量古建筑照片并形成了一批测量手稿。

(四)主要学术研究成果

沦陷期间,华北地区文物学术研究停滞不前。这一时期发表的文物学术研究成果主要为日本考古学者所著,如鸟居龙藏的《下花园北魏早期石窟调查》,关野雄的《齐都临淄等调查》,水野清一的《怀安北沙城报告书》;水野清一、小野胜年、日比野丈夫的《蒙疆阳高汉墓发掘略报》,水野清一、长广敏雄等的《云冈石佛群》、《云冈石窟报告》等。此外,日伪当局在多年来对华北地区文物调查所积累资料的基础上,编印了《华北古迹古物综览》,由伪兴亚宗教协会于1942年出版。该书共分为8编,比较全面地对河北、山东、山西、河南、江苏(苏北)等省和北京、天津、青岛等特别市境内的文物古迹分别进行了叙述,具有一定的学术和研究价值。时任所谓日本驻伪政府“大使馆文化局”调查官的武田熙誌在该书序言中露骨地为日伪统治涂脂抹粉:“古迹古物之奇瑰可宝者遍于今日华北各地。只以无专载之图书,更乏有系统之管理,其间湮没者有之,毁弃者有之,经劫余而后仅存者亦云幸矣。际此华北古迹古物绝续之秋,允宜倡导整理保存之策……方今华北地区,政教逐渐恢复,文化益越发扬,而古迹古物之保存,亦有明文之规定,所赖地方人士,行政官吏,重视而力行之,庶乎遗迹瑰宝,得以永存于世,此则本书之编辑为不虚焉。”云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破坏掠夺华北地区文物古迹最为不遗余力和不择手段的正是日本侵略者,在刺刀和炮口下,所谓“遗迹瑰宝,永存于世”不知从何谈起!

二、汪伪统治区的文物事业

1938年3月,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下辖江苏、浙江、安徽三个省政府和南京、上海两个特别市政府。伪维新政府内政部民政司负责掌管“关于名胜古迹之保存管理事项”,社会教育司掌管“关于图书及保存文献事项”。1940年3月,汪精卫将北平、南京的傀儡政权合并,在南京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自任代理主席兼行政院院长。汪伪政权为粉饰太平,宣扬所谓“皇道乐土”,成立了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颁布了伪《行政院文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文物保管委员会下设博物馆专门委员会、图书专门委员会、天文气象专门委员会,其中博物专门委员会又设研究部、文华馆和物华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