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高哲瀚探案全集
5941600000011

第11章 品酒

PS:虽然本书是致敬柯南道尔先生,但有时候我反思,我也不能完全照搬这位先人的写作模式,虽然这种模式确实挺适合我这种写手。于是我也在思考着一些可以改变的东西,文化总是要首先得到传承,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创新,这样才不会让历史文化“过时”,才能真正的将文化传扬开去。

不得不说我和我的朋友有时候也会去吃个宵夜,喝点小酒什么的,当然也不排除喝得比较多的时候,不过我们总会保留一个底线,无论喝到什么程度,最好还是保证自己回到家,然后再醉,不得不说要达到这种效果,红酒是大多数时候的最好选择,因为它不像啤酒,喝起来肚子里面来气,然后会有头昏脑涨的感觉;也不像白酒,喝起来,度数不够高或者不够纯的会烧喉咙,度数够高或者够纯的则会烧脑,而且确实也挺够呛的;红酒,喝起来,是一种让人平静的液体,当然你可能可以感受到一些羞涩的感觉,你可以慢慢品尝,也可以杯杯都干,但也许你会发现你喝起来,其实不会有太大的感觉,和喝白开水差不了多少,但与喝白开水不同的是,喝完之后,需要找个地方醉一醉。

但,谁也没想到今晚我们却遇上了一埕已经有三十多岁的酒,发酵之久,在老板打穿封口时,一阵阵浓郁酒香已经足以让人未喝先醉。当然,这么一埕好酒,一般情况下老板是不会拿出来的,多得我那聪明的朋友,在我们经常来这里喝酒的时间里,他已经和老板打成一片,关系甚至到达了孪生兄弟的程度,我不得不佩服他作为侦探的能力确实是有强硬的底子做支撑的,同时他也扩张了我的见识,侦探能力并不止在这方面的工作上可以得到有效发挥,总而言之,我们有好酒喝了。

老板告诉我们,发酵越久的酒会越香醇,这种酒最好是加入其它的酒进行调和后再喝,这样口感会更好,难得的是这位老板其实是一位名气挺高的调酒师,不得不说此时此刻还真是天时地利人和,所有的条件全部齐全,剩下的也只是我们把酒倒入到胃里。

良久..

其实,越是好酒,喝的时候越是难醉,尔后却越是容易大醉。因为酒劲上来了,管你什么样的铁汉子,只要是个贪杯的,也得给我乖乖地倒下,但幸运的是,在倒下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我和我的朋友已经回到了家。

PS:这卷主要是想分享下我人生到目前为止,对酒的见解。下一次,我会改变一下我的小说写作方式,敬请期待!

下一卷:《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