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诈骗团伙的其中一员,主要工作是帮助他的“老大”拉火车站广场里的客人,把他们骗到指定的宾馆去,然后,一伙人利用卑劣的方式把他们身上的钱掏空。
这天掌灯时分,他在广场里瞄准了一个背着孩子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正在给孩子买一只烤红薯,一沓红彤彤的钞票映入了他的眼帘。
他走上前去,三言两语就把那位中年男人“摆平”了,然后领着这对父子向宾馆走。
中年男子背上的孩子约摸三四岁光景,一手拽着男人的头发,一手拿着烤红薯,口水顺着脖颈流。
他试探性地问男人,来这里干嘛来了?
给孩子看病。
什么病?
他娘生他的时候,颅腔出了血,留了后遗症。
他心里咯噔一下,隐隐起了恻隐之心。忙问,这个大概要多少钱呀?
医生说,要二三十万呢,眼下,我只能走一步说一步了,砸锅卖铁,也要把娃的病看好。
他看着那个男人背上流口水的孩子,转身去了另一条胡同,他把男人引到了另一家正规的家庭旅社,然后,匆匆消失在夜色里,他要离开这片肮脏的地方。
谁曾想到,他的家里也有着一个和男人背上一样的孩子。生活窘迫,家庭条件萎靡不振,但是,从广场中央到胡同拐角的那100步,他的良知却复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