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做个快乐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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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读书与写作(1)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因为书中自有文法、技法,

能够供读书人学习、模仿,

积累得足够多,灵感自然喷涌而出。

古往今来的许多大作家、大文豪,

都是从模仿开始,一路学、一路写,

终于完成自己不朽的著作。

天线

先选择正确的方向,再除去可能的干扰。

能这样做,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电视的画面不佳时,最好先注意一下是否天线的方向有问题,或是有小鸟在天线上跳动。

当学习的效果欠佳时,最好先注意一下是否读书的方法不好,或有太多分心的事物。

先选择正确的方向,再除去可能的干扰。能这样做,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旧东西

读以前念过的书,是进入旧矿坑中再下一铲,很可能发现新的矿脉。

收拾旧东西,虽然麻烦,但也能乐在其中。因为一方面眼看散乱的物品,样样分门别类地摆好,而腾出不少空间;一方面会发现已经被遗忘,却很有意思的东西。许多昔日认为平凡的,而今已经成为稀有的。许多当年不能欣赏的艺术品,而今却对它十分感动。假如再翻到几件具有纪念性的东西,更令人如获至宝。

收拾旧东西,谁说不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呢!

读以前看过的书,虽然可能浪费时间,但也能乐在其中。因为一方面可以将记忆中已经模糊散乱的知识,重新作个整理,使得思路清晰;一方面又往往发现已经被忽略,却很有意思的学问。许多昔日认为平淡的言语,而今成了人生的智慧;假使再翻到两句当年苦思不得,又找不到出处的名句,更令人如获至宝。

读以前念过的书,是进入旧矿坑中再下一铲,很可能发现新的矿脉。

涂涂改改

古今中外许多伟大的作品,都是经过作者再三斟酌、推敲、修改之后才产生的。

有一个学生,在看了作家手稿展览之后问我:“有些人的手稿很少涂改,仿佛下笔万言、一挥而就;有的作家却东圈西画,似乎处处梗塞、文思不顺。前者的文章是否当然要比后者来得好?”

“涂改固然影响手稿的美观,但是真正要看的是定稿之后的成品。文章好,就算涂改千百次,也是应该。古今中外许多伟大的作品,都是经过作者再三斟酌、推敲、修改之后才产生的。”我说,“米开朗基罗画西斯廷教堂顶的壁画,曾经将许多已完成的地方涂去重画;歌德写《浮士德与魔鬼》,修修改改六十年才完成;连王羲之最著名的《兰亭集序》,也有七处涂改,可是它们却能成为绘画、文学和书法的不朽作品,何曾因为创作过程中的涂改和修正,而减损了价值呢?所以做任何事,只要发现错误,就当勇于改正。”

再入手

第一件事就是拆掉平房,重打地基,而不是急急忙忙地往平房顶上加盖,否则你建起的高楼一定不稳。

许多习画的学生,起初只为消遣,日久之后,由于表现甚佳,兴趣愈来愈浓,则会有做专业艺术家的想法。当他们提出这个理想时,我总会建议他们从头检讨,把过去所有学过的一枝一叶都来个深入的反省,有不够的就从基本再入手、再加强。

“为什么我已经画大幅设色的作品了,而今却要回头去画小幅水墨的基本稿呢?”学生总不解地问。

“因为当你学画只是做消遣时,不论老师对你,还是你对自我的要求,都不会太严格;但是而今你计划以艺术为终身职业,则各方面的要求和条件都得改变。”我说,“好比你起初打个浅浅的地基,为的只是盖间平房,但是平房建好之后,又想在原地起栋高楼,这时你不但得把平房拆除,而且要重新打更深的地基才成。所以,你现在计划以艺术为奋斗终生的目标,第一件事就是拆掉平房,重打地基,而不是急急忙忙地往平房顶上加盖,否则你建起的高楼一定不稳。”

正一与负一之间

好好选书读。因为多读一本坏书,也就浪费了能读一本好书的时间。

负一和正一的差距,不是一,而是二!

许多年前,我看过一部美国的爱情电影,片名不记得了,但是对其中饰演记者的斯宾塞·屈赛却印象深刻。

剧中斯宾塞爱上一个新闻系的女教授,跑去旁听她的课。女教授考试,先把新闻重点告诉学生,再要学生写成新闻稿。

斯宾塞没两个小时就完成了,交上去。

女教授笑笑,认为斯宾塞一定在开玩笑,但是当她拿起来,看一眼,就愣住了,接着宣读那篇新闻稿给全班听。

才几句话,就念完了,但是在这不足百字的文稿中,斯宾塞已经把所有新闻元素都清清楚楚地传达出来。

我看电影时年岁还小,不懂,心想什么文章能让那女教授一眼就刮目相看,短短百字如何能表现出功力?一定是电影夸张。

但是等我当了记者,每天写新闻稿之后,就愈来愈觉得要想把稿子写得精简是门大学问。尤其因为我做电视记者,播出时间有限,加上广告,主编把每则新闻都限制在极短的时间里。常常跑完新闻,进办公室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只给你三十秒哟!今天已经满了!”

天哪!我可能花整个下午跑一条新闻,回来却只能写三十秒,那不过一百多字啊!

这时候就见真章了!

我说这番话,是因为今天要教你什么是“精简”。

让我先给你一篇东西——

有个小男孩,他的爸爸在他六岁的时候就死了。这个小男孩的名字叫大毛,这个小男孩的妈妈只生了他一个孩子,他的妈妈一直没有再嫁。小男孩家里很穷,但是小男孩很要强,努力用功,成绩从小到大都很好,总拿班上第一名。小男孩后来得到美国大学研究所的奖学金,出了国,而且拿到生化博士,拿到博士时小男孩已经是个青年了,那时候他二十七岁。

乍一看,这篇文章还不坏,但是你仔细想想,是不是里面说了好多废话,可以精简得多呢?譬如你可以写成:

六岁丧父、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的大毛,人穷志不穷,不但从小总是班上第一名,而且获得美国奖学金,二十七岁拿到生化博士。

前后比一比!前面那篇文章一百五十八字,后面只有五十六字,虽然相差近两倍,内容不是一点也不少吗?

为什么?

因为简练——

单单“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的大毛”这十一个字,已经告诉读者“那是个小男孩,他长在单亲家庭,他妈妈只有他一个小孩,他的妈妈一直没有再嫁……”

还有最后两句话——“获得美国奖学金,二十七岁拿到生化博士。”不是足以取代“小男孩后来得到美国大学研究所的奖学金,出了国,而且拿到生化博士,拿到博士时小男孩已经是个青年了,那时候他二十七岁”吗?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简练是非常重要的。写文章要简练、说话要简练,做事更得简练。

记得我有一年去某国观光,离开时,到机场,发现排了两条长龙。我照牌子上的指示先排一条队,等了很长时间才到柜台,原来是交机场税;接着赶往另一条长龙,又排了近二十分钟,原来是交都市特别税。

当时听到许多观光客抱怨:

“为什么不一起交?不是可以省下很多时间和人力吗?”

我还记得以前在中国台湾外出,也要先排队交机场税,再在出关口的时候把收据交给机场人员。所幸经过民众多年抗议,不久前终于简化,方法很简单——

买机票时就附加了机场税。

多么简单啊!这么小小一个改变,不知省下旅客多少时间、省下机场人员多少劳力。

孩子,这世上可以简化的事太多了。只有那些懂得去芜存菁的人,能够创造好作品;只有那些知道精简人事的公司,能够有竞争力;只有懂得化繁为简的学生,能够有过人的表现。

著名的美学家朱光潜说得好——

好好选书读,要知道读了一本坏书,也就浪费了能读一本好书的时间。

我要讲:好好利用时间,你多写一个赘字,就少了一个使文章内容更丰富的机会;你多啰唆一句话,就失去了说一句有意义的话的机会;你多浪费一分钟,就失去了把握这一分钟的机会。

而且你要知道,负一和正一的差距,不是一,而是二!

热笔与冷笔

常常看、常常想,又勤于动笔,很快就会发现写作并不难,而且冷笔、热笔兼备。

最近在水云斋的留言板上,有位读者说他真不解,为什么常常刚看完一本名著,受到感动和激励,很有自己写作的冲动。但是隔一阵,那感觉就不见了,好像读名著的帮助只能维持一下下。

今天就让我谈谈这种“感觉”吧!

有一天,我听朋友说照美国习俗,女儿出嫁的时候,都要由父亲带女儿跳个舞,宾客们则围在四周唱“不再是爸爸的小女孩”。于是想:女儿小时候,我先跪在地上拉着她的小手跳舞,渐渐弯着腰带她跳舞;当女儿出嫁那天,我跟她跳,一定会感慨万千,老泪纵横。

就在这感触中,我提起笔写下当时的心情,而且一边写、一边落泪,写完读两遍,还是情绪澎湃。接着我就把文章寄给了报社,可是稿子才发出,又有点后悔,觉得文字太冲动了,没有经过“静下心”来审度,怕引人笑话。

隔了一个多月,我几乎把这事忘记,有一天早上接到朋友电话,说我新发表的文章实在太感人了,令他掉下眼泪。我赶紧翻报纸,原来那冲动的文章发表了,我再读一遍,居然又落下泪水。

那篇《爸爸的小女儿》后来被好多朋友提起,每个人都说深受感动,因为探触到他们心灵的深处。

我说这故事,是要分析——写文章有“热笔”和“冷笔”,前面提到的这篇文章,发于至情,毫无保留地把内心话说出来,不事雕琢,也没有再三修饰,却能“直指人心”,属于“热笔”。

至于那些经过“谋篇”先计划好写成几段,怎么导入主题、引申论述,又如何下结语的,则属于“冷笔”。也可以说以“情”取胜,毫不遮掩地“说尽心中无限事”的常属于“热笔”;以“理”见长,经过再三推敲、精雕细琢的常属于“冷笔”。

于是我猜想,当那位留言的读者,读了一本书,深受感动,很可能因为得到那书中“热情”的激励,使自己也能敞开心扉、侃侃而谈,从而有不少好作品出现。只是当热情渐渐淡去,冲力没了,激情不再,笔触也就不那么感人了。

所以如果想恢复原有的冲劲,可以再去找“热笔”的作品来看,重新点燃创作的激情。再不然,就应该学习写“冷笔”的东西。而且必须知道,热笔常需要灵感的刺激,如同火药需要火种去点燃。冷笔则比较能够“经营”,只要多读书,多存素材,再训练写作技巧,就能得到。也可以说热笔可以“偶得之”,冷笔则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为了证明自己总能写出不错的作品,每个人都得学习“冷笔”。

我曾在一篇文章里谈到,写作最要紧的是先抓住“人、地、事、时、物”,别以为这没什么稀奇,要知道:检验这五项,好比开飞机,就算老资格,也得一项项来,正副驾驶和领航员在起飞前,甚至一一“复述”“核对”。因为那检查能使他们冷静,使他们不出大错,也使他们能按部就班、顺利地入手。

除此之外,遇到论说文,用“破题”“正面论”“反面论”“结论”这四段去处理也比较容易。但要记住的是,并非任何题目都能破题。譬如《母亲》这个题目,总不好用“母亲就是我爸爸的太太”来开场吧!即使以“母亲是生我的人”来破题,恐怕也嫌俗。碰到这种情况,你就得从“人、地、事、时、物”这五大要项里找灵感了。

从“人”和“地”去想,你可以说:“在外地读书,最令我思念,也最思念我的,就是我的母亲了。”从“事”和“物”去想,你可以说:“每次穿上大衣,都想到我的母亲,想到我离开家的那天,出门了,她突然把我叫住,为我把每个扣子都扣好,一边扣一边说:‘天冷,别懒!’”从“时”去想,你可以说:“端午节了,我却因为功课赶不完,不能回家,早上突然接到一个快递的邮件,打开来,居然是母亲寄来的她亲手包的粽子。”然后你就能写回忆母亲包粽子的画面,以及一家人吃粽子的种种温馨往事。

我们常说“艺高人胆大”,想作文轻松,一定要艺高,艺高则需要平时努力。为了能写出与别人不一样的东西,也为了表现你旁征博引的功夫,要多看课外书籍,甚至报章上的科学新知都得汲取。在生活上则要多观察,所谓“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从细微的东西上“格物致知”,从人与人间去“感悟深情”。

什么是作家?作家是最能联想、最能感悟,又最能把感悟写出来的人。只要抓住以上写作的几个要点,而且常常看、常常想,又勤于动笔,很快就会发现写作并不难,而且冷笔、热笔兼备。

中国画论里有句话说得好——“存心要恭,落笔要松。”

许多画家收集了一堆创作的素材,却不知取舍,结果心里想得愈多,愈不敢落笔,就算下了笔,又因为笔太重、太紧,而出不了好作品。写文章也一样,即使找来许多材料,也得经过筛选,留出最适用的那几样,再有条不紊地写出来。只有这样的文章才能有组织、不杂乱,也才能形成一条清晰的“理路”,把你心里的话说到别人心中。

写作的三条路

任何题目到手上,你都可以把那“开门见山”“格物致知”“迂回引带”三种方法想一遍,挑最适宜的入手。

不知你有没有读过中国最早的诗歌集——《诗经》。

许多人听到“诗经”这两个字,都会吓到,其实诗经因为多半来自民歌,内容很平民化、多样化,甚至有些还很浪漫、很香艳。

譬如我们常说的“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就出自《诗经》中的《采葛》篇。

又譬如我们常说的“有女如云”,出自《出其东门》篇。我们常形容男生追女生的“君子好逑”,则出自《诗经》里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诗经》里还有一首《氓》,描述一对男女的自由恋爱,也写得传神极了——“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意思是“臭男生笑嘻嘻,抱着布来换我的丝,其实不是真来换丝,是想来接近我”。

你说《诗经》是不是很好看?

《诗经》虽然距今已经有三千年,但是写作技巧非常高明,单单前面我举的这些例子中,就已经用了“比”“兴”和“赋”三种写作方法。“比”是比喻,像是“有女如云”。“兴”是从远处谈起,先说河上沙洲的水鸟在叫,把大家的兴趣带起来,再引到君子好逑的主题;至于“赋”,则是开门见山地直说:“你哪是来换丝啊,根本是打我的主意!”

由于我讨论“格物致知”,已经谈了不少“比”的写作方法,所以现在专谈“兴”和“赋”。如果你很细心,说不定已经发现,我写作很爱用“兴”的技巧。

譬如,在《热笔与冷笔》那篇文章里,我明明谈的是写作的技巧,却在一开始先说美国人嫁女儿时,有个习俗是由父亲带女儿跳舞,宾客在旁边唱歌……

在《读书的微量元素》那篇,我的主题虽然是谈读书,却在一开头先说我从年轻就有气喘的毛病,然后谈到十全大补汤。

至于《处处有文章》,说的虽是“格物致知”的方法,却先讲土耳其人用咖啡渣子算命。

我为什么这么写?

答案是:为了在一开始就引起大家的兴趣。因为我知道人们对父亲带女儿跳舞的习俗、十全大补汤治气喘的功用和看相算命这些迷信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所以好像用糖果引小朋友,先绕个弯子,把读者的好奇心带起来。

“兴”确实常绕弯子,它跟直说的“赋”恰恰相反。举几篇大家熟悉的名作为例——

《孟子·离娄篇》谈到“齐人之福”的“齐人”开头就说:“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陶渊明在《桃花源记》里,一开头就写:“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他们都开门见山,两三句话就把主角交代了,属于“赋”的写法。

可是碰上欧阳修写《醉翁亭记》,用“兴”的写法,就不一样了。明明是写“醉翁亭”,他却由“环滁皆山”谈起,先谈到琅琊山、酿泉,再慢慢带到亭子,却还吊着大家胃口,只讲那“醉翁亭”是由当地太守命名的,直到文章最后一句话,才点出来:“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原来是作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