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对中国金融集团的风险管理对策进行了分析,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的金融风险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这成为发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由于不同风险之间是高度相关的,不能被单独管理和处理,因此单个的风险管理方法根本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金融集团来说,全面风险管理不仅要立足于集团的整体高度,更要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进行控制。
针对中国金融集团的风险特征和中国特色制度风险,必须建立内外协同一致的风险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内部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对国有金融集团进行产权改革,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加强外部的金融集团的风险监管。形成遍布金融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1)可以为集团的战略管理决策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
与监管当局不同,对于金融集团而言,全面风险管理的作用在于为集团管理层在资本和资源分配的战略管理决策中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很显然,多元化金融集团如果不能从整体层面得到关于风险的分布图,所面临的仍然是以业务单元为基础的分散风险图,那么从集团层面进行的战略决策无异于“盲人摸象”,资本和稀缺资源的分配在集团内部不能实现合理的流动,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质就有可能造成“风险敞口大的地方得不到资本的有效支持,而风险并不严重的地方却堆积资本和资源,最终将使得集团资源闲置并极容易引起危机的爆发”。
(2)全面风险管理能使一个集团的管理层辨认出“自然对冲”——即集团内部不同实体或业务的风险头寸之间的对冲。
很显然,只有从集团整体角度来评估风险,才有可能发现某些行业之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这种“对冲”才有可能被发现。
(3)为金融监管当局提供一致有效的风险数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