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周,我都在张富龙的店里忙碌。为客人端茶倒水,上菜擦桌,甚至去后厨帮着洗碗煮面。虽然辛苦,但过得充实快乐。
这天饭店关门后,我正和收银忙着对帐。张富龙却凑到我身边低低说:“明天是十月初一,我要去给俺老子送寒衣,你和我一起去吧。”
我诧异地看向他,“咱们……,这好象不太合适吧。”
“这有什么不合适?你是我未来的老婆,现在让你去见一下老公公,这是合情合理的事,除非你根本不愿嫁给我!”
“我……”望着他越来越不好看的脸,我也不好再说什么。
“明天记得起得早点。”临睡前,他嘱咐道。
第二天,我跟着他踏上了回家的路。
“你那时候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在车上我问。
“笨!当然是你们同事透露给我的。”
“那你可是给了她们什么好处?”
“就我这英俊潇洒的,还要给她们好处?她们高兴还来不及。”
“哼。”我眯着眼笑笑,就他这块头,也称得上英俊潇洒?还真是自信的了不得。
“你不信?别看我人长得不帅,不是我吹,从我十四上开始,学校的女生追我的没有一个团,也有一个连。”
我把头别向窗外,想起曾力也曾说过喜欢他的女人,从南半球能排到北半球。怎么男人都一个毛病,都爱显示自己对于异性的超强魅力,仿佛不这样,他们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那你都这么受欢迎了,还有我什么事?”
“我说过我就图你心眼好。”
“我可比你大一岁呢。”
“大一岁好,大一岁懂得疼人。年轻的就知道花钱。”
“那你咋不找个大你四五岁的?那更会疼人。”
“我是找老婆,又不是找妈。”就连这掉到“理”房里的架式,也和曾力如出一辙。德性!
张富龙所在的村子,离市区大概有半小时的车程。虽然比较偏僻,但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村民天生头脑比较活泛的缘故,生活还算富足。
家家户户都是崭新的白磁砖现浇顶新房,银灰色的铝合金门窗,煞是好看。
不过这些与张富龙家的房子比较起来,就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他盖的房子是一幢绝不亚于那些高档住宅小区里豪华别墅的三层小洋楼。晚霞红的沥青瓦,黑色雕花立于楼外的旋转楼梯,二楼正面横空突出的放着金黄色漆梨花木贵妃榻的巨大阳台,三楼四面由翠绿色玻璃组合的透明墙壁,在冬日清晨的阳光里发出夺目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