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什么事需要大年初一办到大年初三,这大正月的,连国务院都放假,你一个小老百姓能有什么事?”
“难道谈生意,还要事先选个黄道吉日吗?跟你这种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说不清楚。”他索性站起身,走进卧室。借口,纯粹是借口。虽然我不懂什么做生意,可他的这种欲盖弥章的鬼话,恐怕只有傻瓜会相信。
我追进去,“难道谈生意连电话也不能接吗?请问你是在贩毒,还是在走私,或者是美联社潜进中国的特务?”
“神经病!”他斜了我一眼,再不理睬我,拉开被子钻了进去。
“我看你根本不是去谈什么生意,而是在哪个女人的温柔乡里,醉生梦死吧!”我一针见血道。
听罢,他腾地坐起身来,一脸的趾高气扬、理所当然,“我就是醉生梦死了,怎么啦,碍着你啥事了,咱们签的协议,可就放在我书柜的第一个抽屉里,那上面第四条明明白白地写着,‘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互不干涉对方一切行动自由’,是‘一切’!”他故意重重强调了“一切”两个字,目光中充满了挑衅的意味,“你要是有什么记不清的话,麻烦你现在去看一看。”
顿了一下,他又道:“如果你实在觉得无法忍受的话,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我保证痛痛快快地签字画押。等你有一天,找着了对你知疼知热的人,我还会给你备份大礼。不管咋说,我们也总算夫妻一场。老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我们做了大半年的夫妻。”
“做你的春秋大梦!”我狠狠摔门走出了卧室,这个混蛋,离婚这样的话也能说得出口,我可是已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
夜晚,我躲在客厅的沙发上,独自流泪,我象一只乌龟,紧紧地把自己缩在壳里。第一次对于当初那个一时兴起的决定,生出了几许悔意。于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再对这个男人抱有任何幻想,从此就把他当成是寄居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吧。
这是我们三年里,唯一的一次争吵。从那天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是各行其事,相敬如宾,我也不再对他有任何要求。就连灯泡坏了这样的小事,也是找物业帮忙,别人问起,我会说“我老公,他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