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懒得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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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VV的失败

我不会游泳,我有水下幽闭症。

但是我喜欢泡在浴缸里,把整个身子连同全部的头发都埋在水里,脸朝上,或者朝下,无所谓。耳边水汩汩的声音冲击耳膜,闭上眼睛,就像在棺材里一样安静。这样的活埋,换成游泳池的话,我想自己会死掉。

现在我有一百二十斤重,对一个穿上高跟鞋才能勉强达到一米六高的人来说,你可以估摸出我的腰围,并且断定我是梨形身材。没什么不好的,反正也用不着找男朋友。就像待在水下一样安静,没什么东西可以打扰我的生活。

关于我的生活,苹果说糟糕得像下雨天泥地里的浆水。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在我第一次婚姻前的单身公寓里常常会喝酒到天亮,那是一间在七楼的屋子,没有电梯,地段还不错。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买了这套房,它很自觉地在五年的时间里上涨了两倍,让我在被男人抛弃后有了一个忠诚的住所。这几个月来我最爱的就是它,如果不把大饼算进去的话。

大饼是我在婚姻存续期间时从自行车库捡来的小草狗,当时我用一根火腿肠获得了它的信任,并把它骗到家里,因为我认为看车库的哑巴父子不能让它过足够好的生活。直到我丢了工作并被那个男人扫地出门,拖着最后一箱杂物,牵着大饼向弄堂口走去,弄堂前所未有的长,有着让人绝望的尽头。我对大饼说,我们都要流浪了,现在开始,你是流浪狗,我是捡破烂的,我们总算还相互匹配。它摇摇尾巴,我以为它是听懂了的。从此你没有皇家狗粮吃,每周一包犬用鸡肉条取消,更别提西沙罐头,从现在开始,你只能吃我的剩饭,要不就去翻垃圾桶,运气好的话,可以赶在野猫之前,从垃圾桶里找到还没发馊的蹄髈。

苹果适时地出现,要管大饼的饭,我哀求她把我的饭也管了,她说除非我断手断脚。我终于明白,在她心目中我还不如一条狗。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还有积蓄,我还有房子。我想把积蓄全部花在旅行上,可是大饼将没有人照看。苹果有一个对小动物过敏的妈妈,她一直认为自己会死于狂犬病,像被下了诅咒一样,拒绝靠近一切活的动物。而我的妈妈担心任何活物都会因她的疏忽而死去,因此也拒绝接受大饼。就这样,我只能待在上海,每天在网上投点看来毫无希望的简历,顺便和人聊聊天。聊天的时候,我喜欢放一堆零食在手边,对方说我们聊聊,我就往嘴巴里塞一颗话梅,好像话梅的酸劲可以激发我手指头打字的速度。对方如果是女的,我就吃薯片;是男的,我就吃巧克力;是外国人,我就吃夹心饼干。大饼则忠实地坐在椅子旁边,等待食物残渣掉落。

每天除了去超市和蛋糕店,就是上网和陌生人聊天或者看无聊的电视剧。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事情。七楼实在太高,每天遛狗两次我做不到,于是不得不允许大饼用我的厕所,当我坐在马桶上的时候,它也会进来便便,半蹲着瞪着眼珠子,嘴里发出“嗯”的声音,只不过它是拉在地上。

两个月后,我的体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一百一十斤。苹果带着瓶装预调酒过来,把窗户统统打开,“如果我带着大饼的味道回家,我妈会晕厥过去。”她说,“反正你身上脂肪多,不怕冷。”她自己瘦得像一根豆芽,高高的个子,喜欢穿阔脚裤,窗外冷风吹进来,裤腿像风帆一样鼓起来。她是我的夜大同学,整天绷着脸,装深沉,尽管她自己说不是装的。

“不行,你不能自暴自弃,你看看自己的生活,”她说,“以前那个VV到哪里去了?”

别提以前,以前我们都还年轻,脸上没皱纹,现在额头上可以开二十六路电车。你还没嫁过人,我破罐子破摔,但求听个响声。我把大半瓶预调酒一口气喝下。“来,我们一醉方休。”我说。苹果认为这饮料太贵,酒精度也低,她要去买二锅头,价格还公道些。我们相互击了一下掌,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最后她提了一瓶五粮液爬上来,我们都是第一次喝白酒,口味确实不怎么样,当药一般吞下,她吞了两口就不愿意继续了,我捏着鼻子吞掉半杯,结果半夜里起来吐了。第二天一早,头还是晕晕的,走路像个不倒翁似的摇摆,大饼横在走廊中间奇怪地看着我,我大叫:“好狗不挡道。”

苹果比我小两岁,刚到三十,广告公司设计师,自封文青女,谈过三个男朋友,都无疾而终。对她来说,最好的解释就是命中注定。她埋头研究生肖、八字以及星座,研究的结果就是和那三位都不相配,对我的婚姻的分析是五行水火不容。她也研究靳埭强和包豪斯,希望在四十岁的时候成为上海的靳埭强,并算出来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会换一份工作。

至少你还有工作,我不无羡慕地看着她。中午太阳晒进来,我把饭桌子挪到卧室窗户底下,午饭除了泡饭只有酱瓜和乳腐。喝过白酒后,胃口并不怎么好,清淡些不错。苹果建议下午出去走走,毕竟是春天了,可是我伤心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合适的衣服穿了。我想起五年前那些暖和的下午,教室里大家都不说话,铅笔的“沙沙”声像蚕宝宝吞食桑叶一般,画室成了养蚕的农家小屋。大卫的头像搁在一圈学生中间,我始终无法把他的卷发当成一个整体来看待,那密密麻麻的白色小卷发像蚕宝宝在我眼睛里扭动,打乱了整体的观察,我只能看到个体。苹果不慌不忙,按她的分组把大结构确定下来,由粗到细,由大到小,纸上的大卫已经粗具规模,而我的仍是一个只有帅气脸蛋的光头哥。自此我认为自己比苹果更感性,做事冲动,不顾大局,不计后果,在任由自己发胖的时候,冷落了衣橱里的衣服。

那些年我喜欢自己沾满了铅笔粉的手,看上去文艺腔十足。在春天里,背着画筒在马路上走,很有些居高临下的文艺腔,比背一个夏奈尔包有档次,更不用说一个路易威登的A货了。画筒和绿色的画夹是文艺小青年的符号,每个文艺小青年都会告诉你,林风眠比徐悲鸿更伟大。我们到处看画展,低声地评头论足,揣摩这些画家们的心境。

我提议下午背上画桶,去美术馆。我可以穿汗衫,那是均码的,不用担心腰里扣子扣不上,也许人家当我们是学生,这样可以让我感觉好受一些。苹果同意了,只是她不理解我为什么非得背一个画筒不可。那不过是一个让我能够更接近学生感的道具,我说:“有时候希望别人将我们的年龄判断得比实际小一些,这是精神需求。”

两个人终于出门了,太阳悬在城市的上空,像一个大灯泡,空气里飘浮着的细小灰尘在乱舞,牛仔裤已经把我的腰勒疼了,我感觉裤子随时随地都会被我的象腿绷坏,如果在马路上裤子的线脚全部迸裂怎么办?大腿和内裤马上会暴露在南京路如潮的人流中。苹果白了我一眼:“根本不用担心,马路上没有人会看你一眼,那些暴露着身体的帅哥和美女占满了广告牌,如果你从广告牌的高度看下去,下面一群群的人正像膜拜救世主一样地抬头看着呐,谁会注意地上那个穿着白色汗衫,身高不足一米六,背着画筒的球状物呢?”

确实,第一次婚姻失败后,我就得出了“男人不能追,只能钓”的结论。事实上是,现在的我根本不能吸引男人,诱饵没有诱惑力,鱼儿不会上钩。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我真想对高中那个总惹我哭的数学老师说,与其教我函数,不如让我痛痛快快地看琼瑶的言情小说。我们曾被一再告知,琼瑶的书毒害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远离为上,可是现在的孩子们都不看书,直接拿贞操做赌注,当年琼瑶阿姨比他们纯洁得多。

我自卑得像地上的一棵小野草,如果今天是个下雨天,我敢肯定眼泪马上会从脸上淌下来,苹果不是刻薄,她确实认为我的状态糟糕透了,希望用种种刻薄的语言来让我清醒和振作。

美术馆总是安静的,人不算少,可安静得像在水下。

我喜欢美术馆这栋建筑,它拥有古典的外形和时光穿梭的空间。读夜大的那几年,我和一群同学常常光顾,双年展是最有趣的,有些作品可以人触摸,还有些黑暗幽闭的空间,播放多媒体作品,虽然我自认为不能理解作者的意图,或者认为作者不过是想独树一帜哗众取宠,但一间又一间黑暗的空间,周而复始播放的影像,有一种时光停滞的作用,我躲在里头不想出来。

今天展览的是印象派代表作,看得出大家都很失望,因为没有星空下的咖啡馆和麦田,没有一天里不同时间的巴黎圣母院,只有莫奈和凡·高的小幅作品,实在愧对“代表作”这三个字。唯一的亮点是莫奈的《睡莲》,大家都挤它面前,显然,名气和人气实在是成正比的。

我站在这幅名作前,体验着莫奈面对一池子睡莲时的心境。全然不顾周围人头攒动,挤来挤去。

一个扎两个翘翘的小辫子的小朋友从人腿里钻出来,站到我旁边,我注意到她扎小辫子的头绳上有两个小草莓。她看了两秒钟画,又从众多的腿中钻了出去,我听到她在和她的爸爸说:“那幅画是彩色的,如果做成黑白的是什么样子呢?”

她爸爸明显沉默了,我正转过身把自己挤出人群,女孩子还仰头看着她爸爸要回答,我用手摸摸她脑袋:“小朋友,这幅画如果是黑白的,桥呀树呀花呀,你都看不见了。”我看着女孩子,她爸爸看着我,我用脑袋感觉,那眼神不对呀,半个小时前苹果还在说没人会看我一眼呢,这下里一下子就有人注意到我,还是个孩子的爸爸。

“VV。”孩子爸说。我抬起眼,“噢,是阿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