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霍达作品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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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小说卷(18)

“鞋子?我哪里会做鞋子?”女主人不知她这话从何说起。

“噢,哈哈!”钟剑挥笑了,他没有想到,露珊娜把那件事记得这么深、这么久。他想告诉露珊娜,他当时朗诵的诗是从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译成法文的,诗中提到的做鞋子的姑娘当然也是一千年前的古人了。至于他本人,从决定归国那天起,在心灵深处贮存爱情的位置上就一直为他爱过的人留着空白。他把全部的心血、全部的爱都倾注在艺术上,一个人生活,到了五十岁那年,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和三十五岁的孟洵大夫产生了爱情,这一对青春已过的童贞男女结成夫妻,至今才不过是十年的事。她是一位大夫,不懂得艺术;到了中年才恋爱、结婚,似乎也不大懂得爱情。不,她懂,懂得很深。

钟剑挥不由得看了看十年携手共艰危的妻子,好像第一次发现她原来是这么美,在月光下,显得愈加端庄而优雅。他们是同乡,却相识得很晚。如果她在少女时代真的住东边邻家,说不定真的以鞋相赠呢。谁能想到,这出色的艺术虚构,最早竟是出现在露珊娜的脑海里。此刻,露珊娜碧水一样的眼睛充满友情地望着孟洵,像对待自己的姐妹。啊,多情而善良的露珊娜!

钟剑挥终于没有说出那些揭开谜底的关于鞋子的话,像三十年前一样,没有做任何解释。

他们慢慢地踱着步,说着和夜色一样清爽怡人的话题。露珊娜说,她听方琼讲过许多中国的神话:天上的牛郎织女一年一度在鹊桥上相会,月亮里边有一只会捣药的白兔。孟洵告诉她:在太阳里面还有一只三足乌鸦呢。

“唏,”露珊娜笑了,“太阳里怎么会有乌鸦呢?太阳是个大火球啊!”

“我说的是中国的太阳,我们的祖先是这么说的。”孟洵说。

方琼停住了脚步。他忽然想起在很久很久以前钟剑挥对他说过的一个梦,夸父追日的梦。对,记得清清楚楚,那是在印度洋中的海轮上,船的名字叫“海眼号”。

(发表于《当代》1984年第5期。收入霍达小说集《红尘》,花城出版社1988年出版;《异卉奇花》,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出版)

秦台夜月

夜行列车隆隆南去,过了黄河铁桥,过了泉城济南,过了五岳之首泰山,离家乡越来越近了。

我的家乡在历史上曾是很有名气的。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多次巡行天下,有一次途经这里,发现有“天子气象”,便犯了他的疑心病,下令在城中筑起一座“厌气台”。台下埋宝剑、丹砂,以“厌天子气”。这还不放心,又在城东挖“秦沟”,并“尽去瓮城之砖,谓之剥皮,凿城四隅如大池,谓之刖足”,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这里的风水破了,不会再出天子。谁知全然没有奏效,这里到底还是出了一位天子,便是那大名鼎鼎的汉高祖刘邦。始皇苦心经营的大秦,仅二世而亡,天下归了刘邦的汉。两千年的岁月过去了,被后人称为“秦台”的厌气台和刘邦的诞生地“汉高故里”都早已荡然无存,只留下供千秋万代感叹唏嘘的历史。历史毕竟不能当饭吃,我们家乡的人并没有由此得着什么好处,日子一直清苦得很。这里是苏、鲁、豫、皖四省的交界处,却既没有江南的鱼米、胶东的海味,也没有黄山的烟云、洛阳的牡丹,只有贫瘠的黄土,饥馑的人民。在我记忆中,童年和少年时代,每年的绝大部分都是吃杂粮兼红芋、胡萝卜和野菜、树叶,只有短短的麦季和春节才可望吃到一点白面。大约家乡的风水的确被秦始皇破坏殆尽了,不然,何以这样穷呢?一直穷了两千年!尽管古人说过“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种大鼓干劲的话,但“穷”毕竟不可爱,也不值得夸耀。

记得我在电影学院导演系即将毕业的时候,同学们出于种种考虑,都在找各自的“对象”。表演系的一位女同学看上了我,便委托一位月下老人(也是同学)约我与她面谈。我在离校园很远的一片树林里等她。刚下过的雪,被脚踩得“咯咯”响,我觉得很有诗意。她来了。本校同学,用不着寒暄,一见面,就进入了实质性谈判。

“你的家……”她问我。因为不同班,也不同系,她不了解我的家境,当然是应该问的。

我如实告诉她,我的家在遥远的穷乡僻壤,而且“家有八十老母”。这后一句话其实并不准确,我不仅有老母,还有老父,而他们也都没有八十,只有五十岁左右的年纪。我那样说,是有意学了鲁迅的一句话。鲁迅是孝子,常说“家有八十老母”,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她倒没有细问这年龄问题,只问:“是在县城吧?”

我说:“不是,在农村。”

“是农村里的小镇吧?”她又问。

“不是,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一个地图上找不到的小村庄,总共四五十户人家,不通火车,也不通汽车,买东西要到六七里路外的小镇上去赶集。”我说。不知当时的心情是自嘲,还是自赏,总之,说的是实情。我觉得应该把实情告诉她。

她沉默了许久。我们踏着雪慢慢地在树林子里走,脚下,雪“咯咯”地响,我在等待。

走了好一段路,她才说:“我们家在北京,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孩儿,这件事,我得慎重考虑……”

不必考虑了,她的意思我已经懂了,我不是她理想的伴侣。不是因为我本人,是因为我的家。虽然她不必嫁到我那个小村庄上去,但只要我有那样一个家,本来被她相中的人也立即逊色、贬值了。

…………

十几年过去了,我早已结了婚,有了孩子,并且作为导演也已拍了几部有些影响的片子,本不必再想那件往事了。但,每当我的心里一闪过“家”这个字,便会记起她的那一次“审讯”。我不恨那位女同学,不能强求她爱我的家和家乡。

最近,我正在执导一部新片《秦台夜月》。“秦台”是我们县的别称,“秦台夜月”是当地八景之一。影片叙述的是刘邦起兵之前在家乡的一段故事,没有写到楚汉相争,更没有写到他“威加海内兮归故乡”,而只写他在家乡土地上是怎样生活的。刘邦年轻时也曾受到过饥饿的威胁,嫂子见他带了朋友来,便有意用勺子刮着空锅给他听。他忍着饥肠走出了家门,幻想着“有朝一日……”后来刘邦做了个极小的官“泗水亭长”,一次奉命押送刑徒前往骊山为秦始皇修造陵墓,刚刚走到距我们今天的县城西边二十来里的地方,就逃亡了许多。刘邦心想,等送到骊山不知会逃亡多少,自己也会落下死罪,竟乘着醉意,索性把他们都放了。刑徒们不忍丢下他,便拥戴他揭竿而起。这便是刘邦起兵最初的篇章,当时,他还挥剑斩了一条挡道的白蛇。后人论及刘邦,常常指斥他的许多缺点,而我认为,他肯为家乡人民奋起反抗暴秦,只这一件就够了不起的了。现在,影片的内景部分已基本拍完,即将出去拍外景,还打算到我的家乡去拍几个镜头,那里虽然已很难找到真正的秦汉遗迹,但那片黄土确曾养育过刘邦啊!

但是,摄制组还没来得及动身,我就为突然发生的一件急事赶回家来了。

列车隆隆,家乡越来越近了。我的心不能平静。家,在召唤我,一封“父病危,速回”的电报紧急召唤我,我丢下刚刚拍了一半的电影,归心似箭地赶回来!老母已逝去多年,父亲又危在旦夕,我巴不得立即赶到家里去,去看一看日夜思念的父亲,看一看惟一的手足同胞——我的姐姐。

父亲,姐姐,对于你们,我是负了债的!

我的父母一共生了二女三男,却一个接一个地夭折了,只剩下我们姐弟二人。当时日寇的铁蹄正在蹂躏我们的国土,死一个人只不过像死一只蚂蚁,我和姐姐能活下来,真是万幸。长大了,我们便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人们夸我的父母命好,“一儿一女一枝花”。尤其是我,父母指望我兴家立业,传宗接代,因此地位又远远在姐姐之上。

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我五岁。两年以后,我上学了。学校在一里多路远的一个村庄,是一个复班式初级小学,一、二、三、四年级统统坐在一个教室里,由一位老师上课。讲一年级课程的时候,其他三个年级就“自习”,实际上却不得不旁听。大都市的小学生都有资格嘲笑这样的“学校”,而我却在这里得到了极大的好处:在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预先“旁听”了二、三、四年级的课。尽管那时的老师水平不高,教唱“天空出彩霞”的时候讲解道:“啥是彩霞?彩霞就是太阳!”我长大以后还是常常怀着感激的心情想念那所学校和那位启蒙老师。

然而,有一次我却逃了学,说什么也不肯去了。因为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面墙上写了一句很难听的话,是骂我的。我用同样的手段报复了一下,结果成了仇。我的“敌人”很有号召力,把所有的同学都拉拢在他的一边。从此,我只好一个人走过那长达一里多的土路去上学,半道还常常遭到“伏击”。唉,那时还没有长成一个男子汉,被这小小困难吓退了,不敢再去上学了。

父亲很生气,脱下鞋用鞋底狠狠地打我。我平生只挨过父亲这一次打,但这一次就足够我记一辈子了。我当时并不明白父亲为什么那么生气,原先我犯什么过错他从不打我,而这一次他却不再宽恕。父亲没有上过学,虽然我的爷爷曾经是教私塾的先生,却没有让他自己的儿子上学,一天学也没上过。原因很简单:他上了学,谁种地?谁喂驴?谁领家过日子?父亲是爷爷的长子,从十来岁就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几百斤重的独轮车累得他早早就落下了“痨病”根儿,一到冬天就喘得出不来气;登高修房不慎摔下来伤了腰,一到阴天下雨就腰疼。但是,在那样的重压下他还渴望着读书。一半是靠爷爷的熏陶,一半是靠自学,他掌握了相当的文化。“子曰”、“诗云”读了不少,“三国”、“水浒”烂熟胸中,还知道许多野史轶闻。他讲的刘邦的故事足够写成一本书,还写得一笔好字。附近村庄的人都把他当成一个“文化人”,代写书信、春联等等,他也乐于承担这种任务。农闲的时候,老少爷们儿常常围在我家堂屋里,听他念“闲书”。但是,父亲毕竟不是文化人,他并没有文凭,没有公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庄稼人,穿着一身粗布裤褂,布鞋也是我母亲做的,口儿浅浅的,鞋底不分左右。我们那里的庄稼人没有买过弯底的“认脚鞋”。他和大家一样,不留头发,头皮剃得光光的。瘦长的脸庞,嘴角上老是挂着谦和的笑容,一双棕黑色的瞳孔清亮亮的,闪着智慧的光。他的智慧没有用武之地,得不到发挥,除了写信、写春联、念闲书之外,他和大家一样,犁、锄、耙、种,收干晒湿,是一个极好的庄稼把式。

他大概不甘心让我也做庄稼把式才那样打我的。“我叫你逃学!我叫你逃学!”父亲脸上谦和的笑容无影无踪了,鞋底毫不留情地打在我的头上、身上、屁股上。

母亲在一旁流泪,她不敢管,要是管喽,父亲照样会用她做的鞋打她,这在我们那里,属于常识之内的事。

这时候,出去割草的姐姐回来了,挎着装满青草的“杈子”(畚箕),满脸都是汗水,身上的粗布花条褂子都溻湿了。她一看见家里的阵势,就慌忙扔了杈子,扑倒在父亲跟前,死死地抓住他的手:“大大,甭打他了,他小,搁不住!你打我吧,打我吧!”

“打你做啥?”父亲的脸色铁青,拿鞋的手还是高举着,“我打这个逃学的,打这个没志气的孬种!”

“他不是逃学!”姐姐极力为我辩解,“是人家欺负他!赶明儿我送他上学,甭打他了!”

姐姐的话给母亲壮了胆,她擦着泪,也向父亲求情:“这行了吧?叫莲妮儿天天上学送他,放学接他,省得他再逃学……”

父亲高举着鞋的手放下了。我缩在门旁,等着他的恩准。父亲脸上的表情缓和了许多,是因为被姐姐的求情感动了,还是觉得这样送的办法未尝不可一试?不,此刻他心里生出来的念头实在出乎全家人意料。

“叫莲妮也跟他兄弟一起上学吧,一个孩子是上,两个孩子也是上!”

姐姐震惊了,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有上学的命!“真叫我上学?我保准好好地护着俺兄弟,不叫旁人打他!我保准放学回来就割草,不叫牲口饿着!我保准……”她的眼泪“刷刷”地流,像是怀着深深的歉意,做出一连串的“保准”。

就这样,姐姐和我一起上学了。她比我大六岁,十三岁的闺女了,跟着我从头儿上一年级,还高兴得了不得。其实她早该上学了,她和我一样有上学的权利。可是在我逃学之前,竟然任何人也没有这样想过,包括她自己。闺女不中用,儿才中用,将来这个家是儿的,当然要省吃俭用供儿上学,天经地义。只是由于我,姐姐才获得以“伴读”的身份上学的资格。每当我看到她那高高的个子坐在七八岁的小孩中间,认真地学习最初的功课时,心里总感到一种歉疚,仿佛我欠了姐姐的债。是啊,是一笔债,我在人生的旅途上欠下她的第一笔债!

姐姐的功课出奇的好,我们俩是班上最优秀的学生。放学以后,她又像弥补自己的过失似的拼命地割草。我帮着她割,江米草、萋萋芽、婆婆丁、蚂蜂菜,很快装满了杈子。有时候,在地里还能找到野瓜。我家没有瓜地,只有一棵枣树,难得吃到除此之外的瓜果,发现一棵野瓜是足够兴奋一阵子的。“吔,这儿有个瓜!”姐姐欣喜若狂,摘下来,用衣裳襟擦干净,她一掰两半儿,大半儿给我,小半儿自己吃。她吃得很慢,等我吃完了,又把自己的递过来,“你吃吧,吃罢了该家走了!”

割草不误读书工。高小毕业之后,我们双双考上了县立中学,这在我们全校也是仅有的两名。父亲笑了,他知道自己的心血没有白费,以后就更有奔头了。邻居们却议论纷纷,西院的大娘说:“人家爹有文化,会说,早跟城里的校长拉好了!”那年头还没有“走后门”这个词,可那意思也就是“走后门”了。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父亲“会说”不假。他肚子里有墨水,谈古论今出口成章,人们背地里给他起了个外号:“不说不说百十句”。可是他的口才没有使在后门上,县立中学的校长,他还不认得哩,一个“泥腿子”,即便去“说”,怕也不顶用。

我和姐姐上了初中,父亲的担子更重了。中学不比小学呀,书籍费、学杂费每个学期都得十几块,而且是双份的。庄稼人哪来这么多钱?我们只好申请助学金。我记得,我永远记得,我的第一个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去训斥的情形。

“你还想申请最高的助学金哩?你看看你那个样儿!”

我站在办公室,眼泪叭嗒叭嗒往下掉。样儿?我的样儿咋?论五官、相貌,比你那瘦猴样儿强多了!不,他嘲笑的是我穿着用姐姐的夹袄改做的不大合身的褂子,是父亲用剃刀给我理的锅盖式的头发。这是一个农民的儿子的身份证,某些人据此就可以任意侮辱你!

“踩践人做啥?助学金不给就不给!”父亲咬着牙说。他蹲在枣树下想主意。

有什么主意可想呢?那时候已经实行了合作化,地、农具、牲口都归集体了,不能卖;屋,正住着,不能扒。卖啥?父亲望着自家的篱笆院,找不到一样值钱的东西。

“卖手艺!”他发着狠说。

其实,他也没什么手艺。铁、木、纸扎,一样没学过。但他想现学现卖。没用几天,父亲就在农闲的时候挑起担子走乡串户了。卖什么?卖烙馍用的“轴子”,即擀面杖;纺线用的“锭子”;做针线用的“轱轮子”,即木制顶针。这些,都是他砍了自家的树,用自制的旋床旋的。父亲手巧,无师自通。不,是穷教的,贫穷迫使他这个快四十的“文化人”半路出家卖手艺。人们指着他的脊梁骨,说什么的都有,父亲本来脸皮薄,可是他,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