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2007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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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生命里的村庄(三题)(2)

天色暗了下来,雨还没有要停的意思。明天是新生报到的最后一天。三哥扛起我的行李,断然说:走,我送你去县城!他在前面踏着满地泥泞大步流星,我在后面笑嘻嘻慢步悠悠。去县城必须要过马莲河的。我心想,下了几天大雨,河水早暴涨了,哪过得去呀。不是我不听话,这是天灾。到了河边,浑黄的河水波浪喧天,三哥毫不迟疑,率先脱光衣服,用裤带将衣服缠在头顶,一手托行李,一手划水,在大浪中,忽忽悠悠,漂出去上千米后,爬上了对岸。他显然是要返回来接我的。这时,我不觉豪气顿生,将可爱的工装用裤带拴在头顶,跳入滚滚泥流中。从小在河里耍水,比这大的水,我也游得过去。

村子离县城还有二十里山路。雨下得更大。下雨天,天说黑就黑了。山路泥泞,一步一滑,有些路段已被洪水冲毁了,只好四肢并用。三哥走在前边,我紧跟于后。远方农户家的狗偶尔叫几声,狗叫声在绵密的雨水中声声断断。爬上这边山头,遥望什么也望不见的村庄,我猛地意识到,这个村庄已没有我的立足之地了。天下之大,无头无绪,眼下惟一可以容留我的,只有那所录走我名字的学校了。我主动说:

“哥,雨下得这么大,明天不知道发不发班车?”

“发,肯定发的,班车走的是公路。”

三哥知道我的思想通了,他的脚步在泥泞的原野上轰轰作响。

子夜时分,兄弟俩到了县城。县城也在下雨,整个县城只有车站亮着几盏昏暗的灯。三哥砸开一家旅馆大门,一位与我年龄大小差不多的少女睡眼惺忪,正要发火,一看我的样子,突然脸上露出笑容,她说:是大学生吧?我说:是的。房间早已客满,走廊都蹲满了人。她将我们带进她的值班间,指着那张散发着幽香的床说:你住我这儿,不收店钱了,我家就在隔壁大院,我回去住。她让我把湿衣服脱下来,她抱在怀里,临出门,又回头嘱咐我安心睡觉,她明天会让司机给我留一个座位的。三哥放心了,连夜冒雨赶回家去。明天一大早,他还有要紧事做的。

晚上,我独自躺在温暖的床上,听窗外雨声凄凄,在这个县城我前后求学四年,得到的都是永远的白眼和一次次的驱逐,我还是昨天的我,一脸苦役后的疲倦。仅仅考了一个我不想上的大学,就天翻地覆慨而慷了?不是我怎么了,在经过几十年歇斯底里的荒诞后,中国人知道正经过日子了,而新一代大学生身上承载着人们普遍的梦想,无论与自己有无直接关系。多年以后,我也搞明白了,没有烂学校,只有烂教师,烂学生;没有烂出版社,只有烂作者,烂作品;没有烂国家,只有烂政府,烂公民。

第二天早晨六时半,天还没有亮,天还在下雨,我穿上少女服务员为我烘干的工装,吃了她带给我的两只热包子,坐上了离开村庄的班车。

我知道,从此以后,我是一个永远失去村庄的人了。我将独自面对世界。村庄只承担我的生,而不会为我的死负责。

别人的村庄

离开村庄后,对我来说,所有的村庄都是别人的村庄了。我的村庄也是别人的村庄了。非要说及一个村庄与自己有关系,准确的说法只能是:我曾经的村庄。依照前妻前夫的说法,应当说成:前村庄。当然,我不会这样说。我这样说了,有遮掩自己头发丛里高粱花子的嫌疑。可是,村庄又是我记忆最多最深刻的地方,免不了时常提起,问题于此产生了。我要继续说我的村庄或我们的村庄这类话,认真的人会问:你的(或,你们的)村庄在哪儿,你领我去看看呀。这我就得犯难了。我要是搪塞推诿,别人会怀疑我在撒谎,要是硬了头皮领他们去,哪一块土地是我的,我又能坦然掏出钥匙打开哪一扇柴门上的锁,哪一只狗见了我会摇尾巴?所以,为了避免这类误会,我只能谨慎地说:我曾经的村庄。如同一个人在说前妻时,最能闹的人也不会说:走,咱们去找嫂子讨酒喝。老家,娘家,在家的前面加上任何限定词,就意味着这不是自己的家。

离开村庄的前几年,每年还是要回至少两趟村庄的。因为村庄里,还有父亲和两位兄长。有他们在,我与这个村庄的关系尚处在存续期。即便这样,在父兄那里,我已经获得客人的待遇了。这与以前我在村庄时的情形有着本质的区别。十四岁那年暑假,我进了午岭拉了一趟木头。三个昼夜,往返三百里山路,几百斤的重车,赶回来,正是大晌午,人快要累虚脱了。撂下架子车,刚喝完两大老碗凉水,父亲说:缸里没水了。我二话没说,挑起水桶,又到深沟挑了一趟水。往返又是几公里。我没有不高兴,也没有别的想法。因为我是主人,我是男人,我只是干了一件男人该干的活儿而已。自己家的活儿自己不干,谁干?考上师范院校,吃饭国家全包了,有些以前生活条件好一点的同学老埋怨大灶伙食不好,我倒认为挺好,有肉有菜的,四毛钱就可以吃一份至少有四两多的红烧肉,真的挺好。女同学见我能吃,就把她们节余的饭菜票惠赠于我,我一直吃双份伙食。人说,黑猪不吃昧心食,也正是长个儿的年龄,第一个学期下来,就蹿高十四公分,增加体重十四公斤。白天上课,晚上熄灯了,点起煤油灯苦读到半夜。却仍然精力过剩,睡不着觉。便与几个同学练习翻墙,学校后院的墙,过几天便出现几个豁口,砌起来,过几天,又是豁口,老抓不住破坏分子。有时怕被抓住挨处分,便猛踹马路边的水泥墩练腿功。石油工人穿的那种翻毛牛皮鞋,真叫结实,一年也端不坏一次,坏了,花两毛钱打一个补丁,更结实了。

有力气干活了,假期回家,想把在学校用来翻墙踏水泥墩子的力气用于正途,帮父亲做点事。工具刚抓在手里,父亲便喊:放下,你能干个啥!他居然害怕把自己闲得发慌的儿子累着了。我要做的这些庄稼地里的活儿,本来只有成年人才可以承担的,可我在十岁之后就在做了,不做不行,各家的孩子都一样。这都是苦活,累活,脏活,是需要力气的。那时候,我真的不堪重负,但必须做。现在,我有力气了,却不让做了。最终获准做的,也就是每天到沟里去挑一趟或两趟水,或者赶上一头驴,两头牛,到山坡上遛遛,牲口在吃草散心,我在割草散心。在学校听电铃作息惯了,回到家里,听不着电铃,窑洞里光线黯淡,天大亮了,还没有睡醒,听见外面有响动,急忙爬起来,父亲已经做了许多事了。便有些不好意思,便埋怨父亲:怎么不喊我一声呀?父亲笑说:你睡你的,起来那么早干吗。大约从三四岁起,在家,我从来没有睡过懒觉。我家的传统从来不许人睡懒觉,无论是谁。黎明即起,洒扫庭院,非常严格。大雪天,大雨天,早上起来什么事也做不成,但必须起来,哪怕坐在炕上都行,睡下却是不行的。假期在家的日子里,我几乎每天起床时,都是日上三竿了,父亲从来没有表示过不满。我们这样一个大家族,爷爷叔叔辈的,见了我,也变得和颜悦色,这在我成长经历中太罕见了啊。一齐在打打闹闹中长大的伙伴,我不去找他们,他们是绝不会找我玩的,我去了,互相间,也只是说一些很客套的话,再也玩不起来了。

第一个假期就这样过去了,在第二个假期到了一半时,我忽然明白了:我已经是村庄的客人了,无论在乡邻那里,还是在父兄亲人那里。我们家族无论在任何时候,发达时,倒霉时,只要客人上门,总是礼数周全。小时候,村中经常有讨饭客光临,无论到谁家门头,哪怕自家人也在饿肚子,都是立即喝喊孩子搬出凳子来,先请他们坐下,喝水,再给他们寻找食物。送走他们后,会对自己的儿女说:出门人,太造孽了,对他们要好一些。哦,我也算出门人了,住的房子是公家的,足下的土地是公家的,做的事是公家的,有朝一日,公家不让你做事了,与流浪汉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是客人,在我所在的城市,我是客居者,在公家那里,我是一个雇员,在亲人那里,我是偶尔登门拜访的客人,在村庄那里,我是来去匆匆的过路客。有手不打上门客,对待客人嘛,起码的礼数是要有的。林黛玉初进贾府时,上自贾母,下至丫鬟仆人,对她备极亲切,备极客气,然而,黛玉却备极伤感。为什么呢,备极热闹的背后是备极的荒寒。一门心思要做羽客的贾赦传话给黛玉说:劝姑娘不必伤怀想家,跟着老太太和舅母,是和家里一样的。贾母说的明白,做的明白,时时把黛玉当贵客招呼。一切都在提醒黛玉:你是借居者,这里不是你的家。真正的自家人,吃我的,用我的,住我的,理直气壮,谁也用不着客气。客气就是生分,就是距离,就是主客有别。

失去自己的村庄后,几十年间,又去过无数别人的村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或半日走马观花,或一日例行访谈,互相间的关系再明白不过。来了,别人来了,别人来咱村了;走了,别人走了,别人离开村了。我是所有村庄的别人,我去的都是别人的村庄。最长的一次是受公家委派,在接近川北的一农户家住了半个月,很快与那家人建立了良好关系。该县县委书记下来看望我时,本来是要与他治下的村民联手把我灌翻的。房东正读高中的女儿负责斟酒,却与我联手,把书记灌翻了,又联手抬上轿车。后来,书记问那女孩,为什么这么快就与别人打成一片当叛徒,女孩说:我跟马叔叔是一家人嘛。我感到了温暖。但我知道,我只是客人,我住在别人的村庄,住在别人的家,别人在为我的安全担责。书记是这块土地的主人,醉了,病了,自有人照顾,我呢,醉倒,病倒在千里之外别人的村庄别人的家里,算什么事呢。

父亲去世后,我彻底失去了村庄。虽然,一个兄长仍然住在村庄里,可是,我知道,即便是亲兄弟,我仍然是被当作客人对待的。做过村庄主人的我是不愿沦落为村庄的客人的。在自己家里做客,那不是什么尊贵的待遇。离开了,就永远离开了,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有村庄的人是有根的活法,飘零的人是无根的活法。风儿无家,长空大地为家,鱼儿无家,大江大海为家。

我是一个飘零人,归宿在哪里,我不知道。我以别人的身份寄居在别的地方。我不仅是所有人的别人,所有地方的别人,我也是我的别人。因为我无法告诉别人,我确切的所在,确切的归宿。

(选自2007年第6期《海燕·都市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