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文本的感性显现,不是一个实体的外显,而是文本自身的敞开。作品的显现往往都是具象的,还有其特定的赋形及其外观。尤其是对于造型艺术来说,其外形的表现就更为重要了。作品的文本化,就是对这种具象、外形的某种放弃,这种放弃使显现变得更加纯粹,但却没有消解感性的特质。显然,这种感性相关于文本自身,而不是实体及其外形。
在文本中,发生的是联想、回声,以及各种文本的相互交织,这就是文本间性,也即互文性。这表明文本的结构并不是孤立的与封闭的,虽然一切都在文本中,但互文性却是不同文本之间的关联,以及相互吸收与转换。文本之间的关系,可包括文本与现实的关系,因为现实同样可以被文本化。
不仅在文本与文本之间发生着相互编织,而一切非文本的东西在文本化后也同样可进入这种编织。与作品不同,文本的显现是在不断的编织与拆卸中完成的,这里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不可变的艺术文本。文本的感性生命就是在其不断的编织中实现的,只要艺术尚未完结,编织就永不终结。即使艺术被宣布终结,其文本的生成也并未结束,改变的只是对艺术的理解,以及文本生成的语境。
感性显现是作品与文本的存在论基础,“看起来恰好相反,唯其依赖于艺术经验,艺术品才具有自己的存在。”([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第96页。)艺术文本的感性显现,发生在存在的维度上。这种感性显现不是一般所说的文化的与精神的现象,也难以用所谓社会的与经济的价值去衡量。
文本的这种感性显现,摆脱了一切概念与范畴体系,它自身是自足的,并不为了什么东西,或者说它只是为了自身。在感性显现中,文本不断地建构与解构着自身的基础。基于生成论,在存在的境域,艺术文本以其自身的方式显现自己,从而使审美的感性通达成为可能。但这种感性显现的真切把握,无疑也是一个生成的过程。
4.审美经验对文本的关切
对艺术文本的揭示,不能没有审美经验。也就是说,文本在审美经验的关切中来显现自身。艺术以其独特的感性方式外显,文本的显现总是与审美经验及其独特性相关联的。没有审美经验,作品尚未真正完成。
在此,“作品期待于欣赏者的,既是对它的认可又是对它的完成。”([法]米·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第74页。)作为重要话语,意向性被胡塞尔引入现象学,他力图以此来克服传统哲学与美学中的各式概念。同时,他还努力清除这一术语的心理主义的色彩,进而把它纳入纯粹意识的本质结构。一切对象,无论是实在的,还是观念的,都不可能摆脱纯粹意识。作为一种意向性的经验,审美经验总是指向作品或文本,并促成其完成。
在这里,无论是文本的感性显现,还是审美经验,都不是在一般认识论及其主客体关系意义上而言的。也就是说,这里的感性或经验并不等同于感性认识或经验认识,当然它也并非与理性毫无关系。一般所说的感性或经验,都是感官在认识论上对某物的把握,它受制于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
在这种经验认识中,作品只是人的感知多样性的统一,而这种对于主体感觉的过分依赖,是不能切近作品与文本自身的。认识论上的这种感性与经验,实际上反而遮蔽了感性与经验自身。与文本相关的感性,以及与审美相关的经验消解了一切既有的二元分离,这在艺术本性的揭示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艺术文本被审美所观照,基于文本自身的经验特质。在皮尔士那里,一切思想与经验均被视为符号活动。其实,符号的能指本身就与经验的东西如声音或图形等相关。经验在此又与存在相关切,因而也是生成性的。在德里达看来,一般符号应该在经验的本质结构中,在对一种边缘域的亲近中而被认识。
因此,文本的感性显现与审美经验自身,都是一个生成的过程。同时,此生成也是一个不断解构的过程。生成是对一切既成的东西的解构,而不断生成出新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文本在本性上从来都不是一个僵死的固定物,也不是一个具象的实体,它处于不断的编织与互文性之中。审美经验也是生成性的,它处于不断的流变之中。在此,审美经验虽然与艺术文本相关,但这种相关的方式,却不是主客体认识论的,而是生成论语境里的。
在此,“艺术经验不仅仅像历史解释学处理文本那样只理解一种可认识的意义。述说着某些东西的艺术品是自身同我们相遇的。也就是说,它表达东西的方法使得所说出的东西就像是对某些本来掩盖着的东西的一种发现和揭示。”([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第102页。)审美经验也不能仅仅被视为一种主体的经验,因为它必须有一个去主体化的过程。审美在此不是指主体对作品和艺术的一种断定行为,也非一种心理活动或个人感悟,而是人与艺术文本在感性语境里的相遇。
作为一种历史性活动,审美经验的建构不是概念式的,也非外在性的,而是自身的生成,它并不受制于主客体的一般认识论关系。也就是说,经验不是相关于某一实体及其存在的一般经验或经验认识,而是经验在生成论上与文本的关切。
对文本的审美观照,就是与文本的相遇。揭示就是让被遮蔽着的东西自身显现出来。审美活动的发生的实质在于,审美经验与文本的感性显现的相互生成。在此,感性的意义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感性是感觉者和被感觉者的共同行为。”([法]米·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第54页。)感觉者与被感觉者相互融合,感性才能发生与存在。既没有既定的感性经验,也没有不变的审美经验,一切都处于生成之中。
在一般流俗的艺术观看来,艺术是反映社会生活,表达艺术家思想情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但这一理解却是似是而非的,根本不能关切艺术之本性。与之不同的是,生成论艺术现象学力图走出对艺术的概念规定,而关注艺术的生成与存在。
在这里,对艺术本性的敞开与揭示,不同于传统的对艺术本质的形而上学似的追问与探讨,而是让艺术自身的存在显现出来。但艺术及其存在的显现,不是通过它物而外显,而是艺术自身的显现。艺术存在为艺术文本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性,艺术存在在本性上却是虚无。“无乃是一种可能性,它使存在者作为这样一个存在者得以为人的此在敞开出来。”([德]海德格尔:《路标》,商务印书馆,2000,第133页。)由此,文本这一存在者得以可能。
显然,只能经由文本来经验艺术自身,因为只有文本可以敞开与显现艺术自身。艺术在本性上却是存在的,“因此,艺术体验是对存在的体验,……”([德]莫里茨·盖格尔:《艺术的意味》,华夏出版社,1999,第194页。)文本是艺术本身显现的通道与路径,但文本并不是外在于艺术本身而存在的。文本与艺术的关系不能被理解为手段与目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如果说文本是手段,那么它在表现艺术这一目的时,就没有自身存在的自足性,可以被替代。就像我们为了达到某一目的,完全可以采取不同的手段一样。如果文本是与内容相关的形式,那么它就会受到内容的限制,也同样没有自足性。总之,这些成对的概念模式不能用于对存在自身的经验。
“尽管作品的被创作存在与创作相关联,但被创作存在和创作都得根据作品的作品存在来规定。”([德]马丁·海德格尔:《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第47页。)创作存在不应作一主体性的理解,而必须置于存在之上。海德格尔把创作这一主体性活动,归结为作品的存在自身。但作品的存在还不是艺术存在自身,因为前者仍受作品这一存在者的规定,而艺术存在自身才是本源性的。
艺术存在的敞开必须经由作品自身来实现,但文本对艺术存在的敞开更纯粹。因为,文本比作品更彻底地消解了创作的实体化倾向、主客分离的关系。对艺术的通达,由作品变成了文本。文本在此不仅仅表述为语言性的,它还是存在性的,并归属于语言与符号的家园。
经由文本对艺术本身的遭遇,离不开审美的感觉与经验。在此,“感觉是我把自己整个存在都带进去的相通行为。”([法]米·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6,第445页。)为什么要凭借经验呢?因为文本的显现是感性的,艺术存在自身又总是要通过文本而显现出来。这里的文本不是现象,艺术不是本质,二者的关系也不是现象与本质的概念关系,因为这里并不存在现象与本质相关联的问题。
在这里,经验文本也就是去遭遇艺术自身,审美经验使得艺术存在的遭遇成为可能。也可以说,文本就是艺术自身的生成与显现。在审美中,经验与文本,进而与艺术存在自身,发生着真正意义上的关联,这或许正是艺术之谜。
文本所具有的可敞开性,同时表明文本也具有遮蔽性。文本的存在并不是指作品那有形的存在,或可触及的实体。通过文本化,作品的实体性被消解,也不再是一个存在者,只剩下在生成中的纯粹文本。
在本性上,文本的存在关切于不存在。“在存在者之存在中,发生着无之不化。”([德]海德格尔:《路标》,商务印书馆,2000,第133页。)在本性上,文本的存在不同于任何具体的实体存在,这也正是经验通过文本通达存在的前提。对艺术即存在自身的遭遇,既是显现的,又是遮蔽的,这是一种生成论现象学意义上的遭遇。生成是遮蔽与显现的不断发生与交织,遮蔽是一种显现,显现也是一种遮蔽。而且,对艺术存在的遭遇,又总是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并发生复杂的关联。
5.文本、经验与艺术自身的存在
艺术活动发生在极其不同的层面与维度上。作为美的发生,艺术在本性上是文本-经验-存在的游戏及其发生。经验关涉文本并最终敞开存在,“感觉可能是意向的,也就是说,感觉不像一个物体那样以本身为基础,感觉指向和表示感觉以外的东西。”([法]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01,第274页。)感觉总是有所指向的,并把它所意指的东西在存在境域中关切起来。
当然,这种经验指向了文本与存在。一般的感觉与经验由于受世俗与功利之牵缠,再加上与日常生活缺乏适当的审美距离,因而往往是非审美的、不自由的。审美的感觉、经验与日常的感觉、经验既不是相同的,也并非毫无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审美化,只有审美的感觉与经验才是快乐的、自由的。
对文本、存在的经验,是极其复杂的。艺术、诗歌语言是多义的、暧昧的、杂音的与散播的,它们是没有作者和接受者的文本,因为文本的每个读者都是文本的生产者。对文本的经验,为存在的经验提供了可能性。
但要通达存在本身,则还要进行现象学的不断去蔽,摆脱文本中所关涉的非审美的因素。经验一方面与文本打交道,另一方面又直临存在之境域。但这两个方面,却相关于同一事情。作为文本—经验—存在的游戏,艺术是文本,它没有固定与特定的作者,或者说,作者在此并不重要,或者难免被消解。接受者也不重要,甚至根本就没有接受者。也就是说,作者与读者都消失在文本的游戏中。
艺术是经验,这种经验既不是现象,又不是本质;既不是形而下的,也不是形而上的。在本性上,它只是存在的经验。艺术似乎表现为创作与审美的经验,但其本性上却是主体性消失了的经验自身。最后,艺术是存在,它不同于不存在,也不同于一般所说的存在者。当然,艺术更是这三者的游戏。游戏表明,艺术与这三者相关,又不局限于这三者,而是它们之间的自由游戏。
在文本—经验—存在三者的游戏中,文本的虚无化更能彰显存在,“艺术依靠艺术作品的死亡而生存,就像历史依靠人的死亡而存在一样,而作品的现象学就是致力于揭示作品中虚无的积极存在。”([法]米·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第164页。)审美经验终结了,它为存在的经验,最终被文本的经验所替代。
当然,真正的艺术作品既不会轻易死亡,而且还可以不断地让艺术存在自身显现。这种显现本身往往就是以遮蔽的方式出现的。在此三者的游戏中,文本、经验、存在之间发生着复杂的关联与相互生成。“我们把我们对世界的经验‘编成代码’,我们从而可以体验这种经验;在我们面前一般并不存在处于原始状态的经验。”([英]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108页。)符码化的经验,为广泛的艺术体验与欣赏,提供了可能性。
同时,这种符码化的经验也使艺术经验的交流与传播得以可能。在与文本的相互生成中,这里的经验不再是非审美的原初经验,也不是一般的审美经验,而是一种文本化了的经验。在经验与文本的相互生成中,艺术存在显现出自身。
在文本与存在的相互生成中,经验似乎被遮蔽、隐去,而由文本显现出存在自身。但在文本的显现中,经验却无时不在场。在艺术的文本—经验—存在三者的游戏中,既没有任何一方的缺席,也没有任何一方的全胜,而是三者的相互生成、共同游戏,以至无穷。
当然,任何一方都既不是游戏的出发点,也不是游戏的归宿。“游戏总是不在场与在场间的游戏,不过,如果想要对游戏作极端的思考的话,就必须将它放到有在场和不在场的选择之前去思考;就必须从游戏的可能性出发将存在当做在场或不在场进行思考,而不是从存在出发去思考游戏。”([法]雅克·德里达:《书写与差异》,三联书店,2001,第523页。)其实,文本—经验—存在三者的游戏,才是艺术的出发点与归宿,这也正是艺术本性的生成与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