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吃货之我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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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草原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很久的事情了,只记得突然一阵眩晕,我便昏死了过去。

也不知道中途发生了什么,只觉得是昏睡了好久好久。

脑子里想不明白,但当一切空洞的时候。却感觉浑身上下被扒得精光,明晰的感觉到身下是一锅沸腾的浊水。而天上的太阳光也特别毒辣。

恍惚间,我被人抬起,慢慢的向着大锅移去,似乎是感觉到了太阳光的毒辣还是因为身下翻腾的浊水。我睁开眼睛,看向四周。

在一片荒芜的平原上,草儿枯黄,太阳光正指两点钟方向,照得热烈,而我的身下正有着一锅滚烫的泥水。

一旁是一群穿着盔甲的古代军人,正围坐一圈。而我周边有四个军士将我慢慢举起,准备将我放进那滚烫的泥水里。

“慢着!你们干什么?”我立刻挣扎了起来。

四个军士都长得比较粗壮,但是此刻看起来却是有些面黄肌瘦,大概是因为很久没有吃东西了,饿得厉害。见我晕在平原上,于是捡下了我,准备将我煮了吃了。

本人16岁,一米七八的个子,平时喜爱煅炼,一身的彪壮肌肉,64公斤,魔鬼的身材,帅气的脸庞常让很多小姑娘目不转睛。

我想要翻起身,但奈何是四个人抬动的我,他们的手紧紧的抓住我的四肢,慢慢的向前移动:“你们干什么?”离那滚烫的泥水越来越近,我被吓得一个激灵。

“啪!”一个轻脆的耳光扇了过来,我没法抵挡。

这个时候,一个将军打扮的落魄男走了过来。

却只见得那男的面黄肌瘦,浑身上下瘦弱不堪,身穿着白色的甲胄。说不出他的面部表情,因为被抓着,没太看得清他的脸。目光便移向了他手中的那一把长剑,长剑闪动着银灰色的光芒。

奋力的看了他的眼睛一眼,他的眼神让我很害怕,就像是魔鬼一样的眼神。他看着四个抬着我的军士,说道:“快点把他扔下去,不然一会儿饿了,吃的就是你们四个。”

他哼了一声,长剑慢慢的移动,向着我劈了过来,边劈还边说道:“劈成两半扔进去,省得锅不够大,煮起肉来,也省些时间。”

我着实被他说的话吓了一跳,却是两手两脚都被人拉住,无法动弹。见他的剑向着我劈了过来,只得急中生智,张口便咬,一口咬中了他握剑的手。

他竟是很多天没有吃饭的样子,我的嘴刚咬到,便感觉是咬到了石头。因为我没咬到肉,很直接的咬到了他的指骨。

那白袍的将军被我张口一咬,拿剑的手便立刻不稳了。长剑掉在了地上。

我一咬到他的手,便条件反射的用上了我所有的力气反抗,在生死一线之间,爆发出来的力量无疑是恐怖的,即便四个人,也是一时抓拉不住被我挣开了束缚,便将手往大锅上一点,一个翻身,附带着十几滴滚烫的泥水,一齐落在地上。

紧接着便是一个老牛打滚滚到了一边,却看见了一旁我的衣裳。

那是21世纪的衣裳。慌张的跑了过去,拿着衣裳便就准备穿。

可是他们显然不给我穿衣服的机会,刚刚拾到衣服,四周便围过来了几个大汉。

第一个大汉快速的向着我扑了过来,气势有些浩大,但是看他面黄肌瘦,走路都有些不稳。我便有些轻视,回过一脚,正中他的唇部。

我这一脚用尽全力,作为云盘县的一个超级大吃货。我的身手非常好,便经常一个人爬树去摘果子,爬山涧去掏野蛋。好的身手,这是一个吃货的基本素质,不然怎么能吃到好的东西。

而这十几个兵士,显然是饿了十几天了,第一个被我一脚踢倒,第二个便又奋不顾身的扑过来了。

他们的打法近似于疯狂,因为此刻的我我在他们的眼中,并不算是一个人,顶多算是一盘肉,一只羊。也是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我慌忙的拎起衣服和裤子,夺过扑前那个瘦子手中的长剑。便不再迟疑,快速的就向着平原的另一个方向奔跑。

荒草满地,到处都是荒草,我意识到自己现在应该是身处在草原上,而大旱让这片草原变成了荒原。

身后一直有十几个人在追赶。我不敢停歇,拼了命的前进,不时的还要躲避他们扔过来的石头。荆棘也是满地的,但我顾不上着脚上被刺到流失多少血了!因为我明白,现在逃命是最重要的。

追跑了两公里左右,身后的十几个兵士开始力不从心,我回头看一眼,开怀大笑。

爷这个吃货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爷从小便是孤儿,生活在一个叫云盘的小县城里面,从小没有东西吃,可没少偷鸡摸狗。

所以自小也摸索出了不少的本事,而当附近李大婶家宰鸡的时候,我可没少去偷吃。李大婶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泼妇,不然我也就不至于天天偷她家的了。我经常被她的大扫把追跑十几里,这事儿,说道起来,却是很平常的。但是我每一次都有惊无险的了活下来,这便就是际遇,也练就了我一身的跑步功夫。

看着我越跑越快,直到快把后面的人甩没影了,那十几个人才停下来,不停的喘气,甚至有几个人,直接跑得叭在了地上。

很多天没吃东西,再在奔跑中消耗一下体力,那饿感便连同疲惫一起涌上全身,别提有多难受了。

虽然甩脱了他们,但是我并没有停下我的脚步,四周都是荒草地,太阳很毒,几乎没有任何的地方可以躲避开。

我快速的奔跑,大约跑了一个时辰以后,我才气喘吁吁的停下来。

“怎么回事?我这是穿越了吗?”看见了那几个军士,我明白了很多。

而这四周的荒草,则说明了我穿越到了一个很不好的年代。

奔跑了一阵,口中早已经干涩了,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矿泉水,看着四周,我警惕的打开了瓶盖。

太阳已经爬到三点钟方向了,在这平平的大草原里,很容易就能看出时辰。

我从身上掏出了手机,准备确定一下方位和具体的时间。可是刚一拿出手机,便失望的瘫在了地上,却只见得手中的手机已经碎裂成好几半了。

我随手一丢,便将手机扔在了草原上。

尼玛,要不要这么差的运气啊!我从天上掉来下来,别的东西都好好的,就唯独手机坏了。

看了看四周,我站立起身,朝着那破手机踩了几脚,又是一口唾沫吐了过去。

“哼,爷就不信,爷就一定会死在这里。”

提起背包,我又看着四周打量了起来。

没想到我这一休息,便就休息到了傍晚。

太阳已经慢慢的垂到了草原的地平线上,夕阳照亮了地平线,慢慢的只剩下太阳的一半,半空处隐隐是一片昏暗,而整个人则被刺眼的太阳光线所照着,射得睁不开眼睛。

我立刻回头,用屁股对着太阳。很是孤单的,在夕阳下拉下一条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