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比喻学习不可浅尝辄止。
【出处】此典出自《贤奕编·应谐录》。
汝水边上有一个土财主,家里十分富裕,可是他们几代人都不认识一个字。有一年,他聘请楚地一个读书人教他儿子。先生先教他儿子握笔描红,写一画先生对他说:“这是一字。”写两画先生又对他说:“这是二字。”写三画说:“这是三字。”他儿子便高高兴兴地把笔一丢,跑到父亲那里说:“我已经学会了,我已经学会了!可以不必麻烦先生,再交学费了,还是辞退了他吧。”父亲听了很高兴,依了他的主张,打点了一些报酬把先生打发走了。
过了一段时间,财主打算请一个姓万的朋友来喝酒。一大清早起来叫儿子写请帖。很久了还没写完,父亲便去催促。他儿子大发脾气说:“天下的姓多得很,为什么他一定要姓万?我从清早一直写到现在,可到现在才写完了五百画。”
刚刚懂得一点道理的读书人,偶然有了一点心得,就立刻沾沾自喜地骄傲起来,可能就像这个富翁的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