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教育活动是适应四化需要快出人才的有效途径。实践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学习专业知识、开发智力的有利条件,取得了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效益。开展这项活动较早的一些学校的毕业生已经走上了社会,在农村的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犁川中学不完全统计,三中全会以来共毕业回乡二百九十八名学生,其中担任农林牧技术员、农机手、民办教师等各种专业人员的就有二百一十五人,占回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二。该校毕业生程俊峰,高考落榜后不悲观、不泄气,回乡担任本村团支书、农科队长。他运用在校所学知识,先后进行了八十三个项目试验,有十七项试验成果得到市、社两级承认和推广。去年他根据农村迫切需要科学技术的实际,自筹资金办起了农科咨询服务站,与社员签订各种技术合同六十余项,为发展商品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柳口中学八二届毕业生张大富用学校培育的小麦耐寒品种在海拔一千三百米的高原地带试种,经过科学管理,小麦亩产达五百斤,轰动了整个山区。今年这个地区大都种上了小麦。农民高兴地说,山区尽吃粗粮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2.实践教育活动使团组织的威信日趋提高。中学生的就业问题,多年来已成为千家万户十分关心的社会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农村的四化建设,影响社会安定。晋城团市委认准这个社会疑难症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广泛开展实践教育活动。有力地配合了党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了助手作用,团组织的威信得到很大提高。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同志高度赞扬他们为农村经济发展干了一件大好事。市委还专门发文,称赞团市委“适应了当前改革潮流”、“站在改革的前列”,并要求各级党组织支持共青团开展活动。广大青年学生也感到团组织为他们实现理想插上了科学的翅膀。过去对团的活动不感兴趣,对团组织敬而远之的学生,纷纷要求加入团的组织。
3.实践教育活动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教育改革。实践教育活动并不排斥课堂教学,反而更加强调要牢固掌握课堂知识,强调知识、智力、技能的有机结合。这和过去在极“左”路线影响下,忽视文化知识学习的“开门办学”有着本质区别。由于学生可以将实践教育活动中遇到的难题带回课堂,因而使课堂教学针对性更强、内容更丰富,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学习效果普遍提高,如李寨中学近三年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及格率从百分之七十八,提高到百分之八十一点八,又前进到百分之九十四,逐年上升。
4.实践教育活动使农村中学正在成为文化科技中心。在实践教育活动中,团组织不仅重视劳动技术人才的培养,而且重视把生产劳动同开展科学实验结合起来,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如李寨中学的二十四名团员,前年利用假期对全社三万亩耕地进行土壤普查,提出科学施肥意见,使全社亩施化肥的投资由十八元下降到十二元,而粮食产量却增长百分之四十。该校还经常从外地引进优良品种在小农场进行对比实验,效果好的就在本地大面积推广。他们杂交培育的“李中一号”、“李中二号”两个小麦优种,除满足本社需要外,还被推广到附近社、县试种。陈沟公社是有名的红果之乡,但由于果树管理技术跟不上,近五年来果树被蠹虫咬死一千多株,社员群众十分焦急。陈沟中学团总支急农民所急,应农村所需,在实践教育活动中开设了果树管理课,并请来了山西农大的学生给中学生传授果树灭虫技术,经过四十天奋战,终于消灭了红果大敌——蠹虫,使一棵棵价值千元的红果树得到了保护。晋庙中学的气象小组,去年麦收时节准确预报了冰雹日期,提醒农民抓紧时间抢收小麦,避免了损失。这些事例说明,通过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农村中学正在朝着农村科技文化中心的方向发展,其作用和地位也将随之日益提高。
从调查中我们感到,晋城市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效果是好的。但各校发展还不平衡;专业内容适应长远商品生产发展需要还不够紧密;接受各方面新信息的渠道还不够畅通。这些都有待于今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三)
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关于广泛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意见
(1987年6月27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根据历史的经验和近几年的实践,为了全面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必须组织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广泛地参加社会实践。
(一)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是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的大学生绝大多数是从高中直接升入大学的。他们对社会缺乏了解,缺乏实践知识和劳动锻炼。《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指出:“青年学生只有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更多地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际,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才能树立起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献身的信念,逐步锻炼成为有用的人才。”因此,今后高等学校除了要认真搞好已列入教学计划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外,还要把在假期和课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目的,是让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实际,向工农学习,向实践学习,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社会服务,在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加深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理解;更多地了解国情,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而献身的信念,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实事求是、艰苦奋斗、脚踏实地的精神,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根据近几年的经验,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是开展各种社会考察和社会服务活动,例如,到革命老区和改革先进单位参观访问,为群众提供知识咨询服务,举办经济、管理、技术等各种培训班,为中小学短期培训师资,为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到经济落后地区智力扶贫,以及参加公益劳动、勤工助学等。各校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内容和方法,提出不同的要求。总之,要讲求实效,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忌形式主义。
(三)组织高等学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有领导地进行。学校每年都要制定这方面的工作计划,组织学生集体参加社会实践,同时要大力提倡学生利用假期分散地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对学生自行组织和分散参加的活动,学校也应提出要求并加强指导。
要把高等学校学生在假期和课外参加社会实践作为学生全面考核的内容之一,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在校期间得到一定的实践锻炼。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利用假期和课外时间参加两次社会实践,其中文科学生总计不得少于45天,理、工、农、医科学生不少于30天,专科学生不少于20天。研究生也应参加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后,要填写《参加社会实践登记表》,由活动的接受单位做出鉴定,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取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并可作为评定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依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写出的优秀调查报告、科研论文,取得的科技成果,由有关教研室鉴定后可计人成绩档案。
(四)要逐步建立社会实践基地,这样可以使学生把平时和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可以把科研、生产基地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同时要广开渠道,在学生假期活动的基础上开辟一些社会实践基地。特别要着重与中小企业、落后贫困地区挂钩,使学生能与这些地方和单位经常联系。得到更加切实的锻炼和提高。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从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全局出发。积极为高等学校建立和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各级教育部门和地方共青团组织要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学校教师也应为社会实践基地提供一定的科技服务,以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对学生提供的劳动和智力服务,受益单位可适当给予学校一定的报酬,或为学生在活动期间的食宿提供优惠。
(五)学校党政领导要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作为培养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教学、科研、后勤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部门应共同组成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小组,对这方面的活动做出统筹安排,制定必要的制度。学校应从教育事业费中拨出一定的经费作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经费。要动员教师积极参加学生社会实践,这不仅可以对学生社会实践进行有效的指导,还可以促进教师与学生和社会的联系,改进教学。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应计入工作量。
近几年来,高等学校共青团组织利用课余、假期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各级共青团组织特别是高等学校团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主动性,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课余开展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学校团干部要亲自带领学生开展活动。要特别注意发挥团支部的作用,发挥学生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活动中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培养人才是全社会的任务,请各地人民政府热情关心、积极支持高等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各地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各行各业、基层单位要欢迎大学生去开展活动,并帮助学生解决活动中遇到的一些困难。
近几年来,各地虽然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如何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的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丰富内容,创造新的形式和方法,使之进一步完善。
以上精神原则上也适应于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成人学校。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包括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
(四)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大中专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一九八八年十月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科教部、教卫党委、高教工委)。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团委:
近两年来,各地按照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的要求,利用假期认真组织大中专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上百万大中专学生利用假期走上社会,走向实践。在活动中突出改革教育,坚持面向基层、深入实际、讲究实效、双向受益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益,并开始出现了积极探索社会实践活动良性运转机制的好势头。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发展,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最佳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额
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250个,表彰对象是地(市)、县和大、中专院校。地(市)、县可以宣传部、教育局、团委或地方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协调性组织为单位参加评选;学校可以院、系或团委、科研处、社会实践小分队等为单位参加评选。表彰省一级的“最佳社会实践主题活动”15个。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条件
1.领导重视。学校已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育计划,有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和措施。
2.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突出改革教育主题,与学生的思想实际和专业学习结合比较紧密,活动效果好,学生收效大,并按照地方的实际需求,提供一些有实效的服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3.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实践活动的良性运转机制,有组织和推动学生经常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或服务协调机构,建立了一定数量的、较为稳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有好的活动方式。
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人数多。每年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占全校学生总数的50%以上。重视对学生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要求,学生在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风貌,社会评价好。
5.地(市)、县的主要条件是,积极、主动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配合对学生进行形势教育,同学校建立了稳定、经常的联系,并建立了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暑假设立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服务、协调机构,制订了有益于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具体措施。
(二)“最佳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条件
1.主题活动紧密结合改革形势教育,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示范性强,对本地区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2.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活动项目落实,实施工作细致、周密,建立了一定数量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活动综合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3.通过组织主题活动,推动了学校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三结合的良性运转机制的初步形成。
4.在活动中注意对学生进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在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方面做得较好。深入实际,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三、评选办法
院校及有关地(市)、县“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科教部、教卫党委、高教工委),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团委共同负责考核推荐,并报详细材料,由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审定(名额分配见附表)。省级“最佳社会实践主题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报详细材料,由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组成评审小组评定。
四、表彰办法
由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授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最佳社会实践主题活动”称号,并通报表彰,颁发奖状。
搞好评选表彰工作,是巩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和进一步探索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先进,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健全机制,真正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稳步、蓬勃地发展下去。
总结评审材料务必于十一月十日前报团中央学校部,同时抄送中宣部教育局、国家教委政教司。
(五)
共青团中央关于动员全国青少年为办好第十一届亚运会做贡献的通知
(一九九○年七月三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总政组织部,武警总部政治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