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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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专业哲学家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贡献(2)

在论述社会构造时,李达说:“社会之基础为经济关系,其上层建筑为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经济关系中生产力苟有变动,则经济关系势必改造,因而政治法制的其意识形态亦必改造。”这段话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构成社会之基础的生产关系,对社会构造之另一部分的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而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又起到决定作用,并决定了上层建筑的发展。在以后的论述中,李达反复阐明了这一思想:“生产关系成立,必与社会的生产力相适应。”《李达文集》,2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唯吾人应当注意者,社会之构造者,恒受生产力之状态所规定,而其形式之变化,又受生产力之变化所规定。”《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李达认为,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他说:“社会进化之原动力实为生产力,生产力继续发达,则经济组织继续进化,政治法制及其他意识形态亦随之而继续进化。”《李达文集》,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也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李达文集》,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李达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所起到的决定作用,保证了唯物的一元史观的贯彻,防止了出现二元论或折中主义的倾向。

李达同时也提醒人们,不应机械地理解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应该注意到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所起到的作用:“然上层建筑又能影响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此不可不知也。”《李达文集》,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倘生产力继续发展至一定程度以上,而生产关系障碍其发展时,当时之生产关系势必改造,生产力始有发展之余地。”《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在论述社会革命时,李达强调了“个人之势力”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忽视社会变革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为社会变革完全依赖于经济条件,可以坐待社会之自然变化,则是对唯物史观的机械的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李达提醒人们注意上层建筑对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具有反作用时,又特别强调,这种反作用是有限的、有前提的,李达认为:“假如一定社会组织内之生产力尚有发展余地,而人类必须以一己意志企图颠覆,则生产力不但不能增进,反有衰减之虞。盖生产力之继续发展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条件,苟时机未至,遽欲谋社会组织之改造,适足以促该社会之退步。”《李达文集》,2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联系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左”倾错误,和建国以后我们在经济建设上的失误,可以看出,李达的上述见解是非常深刻的。

第二,李达在论述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理的基础上,进而论述了中国革命问题。

早在1923年李达就提出:“马克思学说之在中国,已是由介绍时期进行到实行的时期了。”《李达文集》,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现代社会学》正是李达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一个重要成果。

李达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特性。他认为,帝国主义以变相分割的方法侵略中国,“金铁奴我以物质,宗教奴我以文明,教育奴我以服从,勾结我国贼,制造我内乱,涂炭我人民”,《李达文集》,3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中国已成为“国际的半殖民地”。《李达文集》,3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李达具体论述了民族革命诸问题,这些论述,对中国革命同样是适用的。

关于民族革命的性质、对象,李达认为,“夫即称民族革命,则顾名思义,当然为全民革命之性质”,其对象“虽在颠覆帝国主义,而弱小民族内为虎作伥之封建阶级或帝国主义者之代表,亦在推翻之列”。《李达文集》,3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关于民族革命的领导权问题,李达指出,一旦民族革命成功以后,“资产阶级即发挥其自私自利之本能,对无产阶级实行剥削支配,历史上不乏其例也”。在弱小民族中,买办阶级“不惟不革命,且多有反对革命者”,在弱小民族中,“最感帝国主义压迫之苦而觉知有革命之必要者,莫如工农无产分子”。《李达文集》,3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此,无产阶级才是民族革命的中坚。

关于民族革命的前途,李达认为,民族革命成功以后,小资产阶级得势,则必采用私人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得势,势必采用国家资本主义,而“国家资本主义乃社会主义过渡”。《李达文集》,3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此一无产阶级掌握了民族革命的领导权,民族革命的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

关于民族革命和世界革命的关系,李达指出,弱小民族必须与先进国家的无产阶级达成共同战线,而不与国际无产阶级相联络的“机会主义之民族革命,较不革命尤为有害,不可不察也”。《李达文集》,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李达对于中国革命的观点和主张,与中国共产党是一致的,从理论上对中国革命问题进行了正确而有力的论证。

《现代社会学》还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比如,在分析现代各阶级时,提出知识分子“恃赤手以营业,绝无恒产”,属于“准无产阶级”。瞿秋白:《现代社会学》,203页,上海,昆仑书店,1928。对于知识分子的作用和出路,李达指出:有产阶级非得准无产者智力之援助无以谋事业维持,无产阶级非得准无产者策略之指导,无以谋团结运动之发达。故准无产者谋生之法不出两途,不供资本家驱策,即与劳动者为友。《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又如,对社会意识,李达以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的关系为线索,对一切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他认为,在没有阶级的社会里,“一切个人的共通意识”就是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只有“经济上强有力阶级之要求包含于社会意识之中”,而其他阶级的要求都要受到“社会意识之压迫”,到阶级彻底消灭时,“社会意识和个人的欲求相一致”,“是谓社会意识之完成”。上述观点,有些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它们的提出,体现了李达在理论研究中的独到精神,对我们研究这些问题是富有启示的。

《现代社会学》代表了我国当时对唯物史观理解和运用的最高水平,但它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局限。它的不足在于,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介绍,书中讲到了唯物史观,没有对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作出应有的论述,这反映了当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对辩证唯物论的理解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在论述科学社会主义的同时,虽也联系到中国革命的具体问题,但从总体来说,在这方面还是做得不够。

二、李达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探索

李达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概而言之,李达的贡献有三个方面:最全面地总结了唯物史观的传播;最有力的推动了唯物辩证法的传播;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结合。

第一,最全面地总结了唯物史观的传播。李达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他对唯物史观的传播十分重视,他认为,唯物观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重要原则之首。1918年至1920年他所译的三部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就有《唯物史观解说》。该书于1921年5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在书中还附有《马克思唯物史观要旨》一文,在扼要说明了唯物史观的同时还辑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恩格斯1888年1月的《共产党宣言》英译本中有关唯物史观的论述,这使得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解说比较准确。该书至1936年8月共印行14次,表明其影响之大。

李达自1923年至1927年间着重研究唯物史观,1926年出版了在讲义基础上形成的《现代社会学》一书。该书全面地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论述了阶级、国家、社会意识和社会革命的理论,论述了世界革命与民族革命的理论。就所论及问题的广泛性与内容的深刻性上,《现代社会学》都可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代表作,它反映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一个阶段的完成。1923年,李达曾提出:“马克思学说之在中国,是由介绍的时期而进行到实行时期了。”《现代社会学》是向这个方向努力的,它所论述的一些理论直接与当时轰轰烈烈的中国大革命相联系,这也是《现代社会学》高于其他论著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有力地推动了唯物辩证法的传播。

大革命失败后,怎样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复杂的中国社会,解决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就显得越来越迫切。1929年以后,李达较集中地进行了唯物辩证法的翻译介绍工作。其中有德国塔尔海玛的《现代世界观》、日本河上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德国卢波尔的《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苏联西洛可夫等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等。上述四部译著的问世,尤其是最后一部译著,是苏联当时研究唯物辩证法的最新成果,并且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列宁阶段,因而在当时显得最全面、最权威,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李达等人的推动下,唯物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渐成澎湃之势。连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张东荪也不得不承认:“几年来访问出版了不少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书。无论赞成或反对,而唯物辩证法闯入哲学界总可以说是一事实。”李达对唯物辩证法的全面介绍,最有力的推动了唯物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郭湛波在当时评论说:“今日辩证唯物论之所以澎湃于中国社会,固因时代潮流之所趋,非人力所能左右,然李达先生一番介绍翻译工作,在近五十年思想史之功绩不可忘记。”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从唯物史观到唯物辩证法,得到了全面的宣传和介绍,同时,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也就是说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列宁阶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也得到了深入。在此过程中,以李达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全面的整理与消化,力求与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及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相适应。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从列宁阶段向中国化深入,这项工作又是从李达开始的。

第三,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1935年,李达出版了《社会学大纲》,这是中国人写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同时也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李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全面总结,首先表现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把握。李达在《社会学大纲》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自然观和历史观“具有亲切的不可分离的关联”,唯物辩证法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普遍概括,而这概括必须以辩证自然观与唯物史观为中介环节,所以唯物辩证法在自然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就成为自然辩证法,在历史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就成为历史唯物论。他说:“历史唯物论如果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法如果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这就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性。

其次,表现在清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已有全部认识史的批判继承关系。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哲学的关系,是2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者与反马克思主义者经常论争的问题。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从唯物辩证法的前史及形成、发展的历史出发,详细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全部认识史的批判继承关系,尤其强调了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法及费尔巴哈的唯物论的批判继承关系,并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从历史辩证法到自然辩证法,统一于社会实践而创造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过程。在《社会学大纲》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首次得到了系统说明,从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

再次,表现在全面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点。李达将实践问题置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突出地位,把它看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关键契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的统一基础。在《社会学大纲》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原则首次得到了充分地强调,从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

由上可见,《社会学大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总结性著作,“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侯外庐:《韧的追求》,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李达所构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意义深远,在我国哲学界,直至建国以后相当一个时期,仍具有很大影响。

《社会学大纲》是李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全面总结,而且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李达的总结,是中国人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再理解、再阐述,因此,也必然带有中国人的思维特点;作为中国人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社会学大纲》正是用中国人的语言、中国的风格,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了富有特色的表述。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不是书斋里的学问,《社会学大纲》的写作就是为了给战士们提供“科学的宇宙观和历史观,并锻炼知识的和行动的方法”,因此,密切关注着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全书原拟写六篇,第六篇是关于中国社会的内容,虽因故没有完成,但研究大纲和材料已有了准备,上述因素,促进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李达在序言中说:“本书内容,虽没有新的创建,但基于数年的研究,自信还有一些新的收获。”李达结合中国的实际,通过对列宁哲学的说明与发挥,其收获是多方面的,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关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阐述。李达认为,马克思把实践的契机导入唯物论,“使唯物论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了实践的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就是“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在此基础上,李达对认识论予以特别地重视,作了系统地阐发。说明了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提出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渗透”的见解,论述了思维形式的发展及其和思维方法的关系,并提出了认识论的公式,即“实践——直接的具体——抽象的思维——媒介的具体——实践”,他认为认识就是采取这样的圆的运动而发展。在这个圆的发展过程中,他指出:“实践是依据认识的真理性,而积极地变革客观世界。”《李达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李达关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系统阐述,在学理上初步揭示了实践论的重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