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嫡
罗尔斯出生在一个风景秀丽的村庄。这里的动物自由自在,人们安宁祥和。然而这一切都有个最大的限制——必须在灌木丛长成的界墙之内。这里是印第安人的保护区,美国人把印第安人赶到了偏远的角落里囚禁起来,还美其名曰这是保护。
六岁时,小罗尔斯第一次知道自己和外面人有所不同。那天,父亲为他选了一匹矮小但健壮的马。小罗尔斯骑着马,在父亲的看护下开始小心地奔跑。他越跑越快,直到他靠近灌木丛,父亲的大马快速从后面赶上来,把小罗尔斯截住了,紧张地说:“孩子,你不能越过这里。”小罗尔斯胆怯地向外面张望,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同,但还是乖乖地跟着父亲回去了。
学会骑马后的第二件事是射箭和投掷标枪,这是印第安人必须学会的本领。小罗尔斯学得很快,八岁时他就能把自己的小标枪扔出十米远,而且往往能命中目标,在和伙伴们的比赛中他总是第一名。这样的日子平静,但充满快乐。直到有一天,一群狩猎的美国人来到这里。
当时,小罗尔斯和几个伙伴拿着特制的弓箭和小标枪,追逐着一只野山羊。野山羊越跑越远,前方就是灌木丛了。孩子们急了,纷纷射箭,野山羊中了几箭,急痛之下,猛然加速起跳,腾空的一瞬间,一支标枪又急又准地插在它的脖子上。与此同时,一声枪响震彻了整个村庄。
印第安人是不用枪的,因此,听到枪声后,整个村子的人都跑了出来,包括小罗尔斯的父亲。当人们赶到时,小罗尔斯和伙伴们正和八个白人扭作一团。野山羊已经死了,落在了灌木丛的外面。八个白人要拿走它,但小罗尔斯和伙伴们不同意,双方发生了争执。
小罗尔斯的父亲制止了孩子们,和领头的白人交涉起来:“先生,这羊身上的枪伤只是在腿上,真正致命的却是插在脖子上的标枪。你们为什么抢孩子们的猎物呢?”
领头的白人身材高大,满脸胡须,他傲慢地指了指自己的胸前。小罗尔斯的父亲看到了他胸前的警长徽章,犹豫了一下,看了看儿子,儿子正期盼地看着他。于是,小罗尔斯的父亲咬咬牙,对警长说:“先生,既然您是执法者,就应该按法律办事,我希望能为孩子们讨回公正,他们这么小,打到猎物不容易,这是他们的光荣。”
警长轻蔑地笑了:“法律?法律是给美国人制定的,你们印第安人不过是圈起来的动物罢了。”
听到这种话,印第安人一起发出了怒吼,小罗尔斯的父亲举手制止了大家,他胸膛起伏,压抑着愤怒:“我们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你凭什么这么说?”在后排的一个中年白人忽然笑了一声,声音里充满了自负和不屑。警长马上转向那个中年人,谄媚地说:“这位就是议员卡尔先生,你们是不是美国公民,我说了不算,可他说了算!”议员卡尔高傲地看看眼前的人群,对警长说:“别和这些野蛮人废话了,今天是独立日,我们还要赶回城去参加彻夜狂欢。这只羊将作为我们献给独立日晚宴的礼品,走吧。”说完他一拉缰绳,准备要走。其余的几个白人将羊从地上抬起来,放到马上,转身就走。
印第安人一片沉寂,他们粗壮的手臂在发抖,棕红色的脸庞上极力压制着愤怒的表情。最后,小罗尔斯的父亲挥挥手:“我们回去吧,神会惩罚他们的。”众人嘴里念着诅咒,转身离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一个孩子喊道:“罗尔斯呢?他去哪里了?”人们惊讶地互相看看,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忽然有人说:“看,他在那边,天啊,他追出去了!”小罗尔斯的父亲掉转马头向儿子追了过去。
小罗尔斯的内心燃烧着一团怒火,自己是什么时候冲出围墙的,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警长把马横在他前面,恶狠狠地说:“小崽子,你来干什么?”小罗尔斯坚定地说:“要回我的猎物,你们这些强盗。”
警长的脸顿时成了猪肝色,掏出手枪指着小罗尔斯:“我数到三,你马上给我滚蛋,否则我打死你!”小罗尔斯毫无惧色地看着他,警长恶狠狠地数道:“一,二,三……”他抬起胳膊,手指用力地扣了下去。
伴随着尖锐的呜呜声,一支标枪从后面飞来,正好击中了手枪,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把手枪从警长的手里打到地上,标枪的尾部在翻滚中击中了议员卡尔的脸,鲜血顺着卡尔的脸流了下来。警长吓坏了,小罗尔斯的父亲已经策马跑到了警长的面前,他翻身下马,捡起手枪,递给警长:“警长,请您原谅,我是为了救我的孩子,我无意伤害这位先生……”
枪被人接了过去,却不是警长,而是卡尔,他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抓过手枪,对准小罗尔斯的父亲。子弹穿过了小罗尔斯父亲的胸膛,他抬起头看着卡尔,脸苍白而扭曲。
看到父亲倒下,小罗尔斯像受伤的野兽一样怒吼着,举起了自己的标枪,卡尔毫不犹豫地再次举起了手枪。这时,眼尖的警长看到了远处的滚滚烟尘,印第安人像这样大规模冲出保护区还是从没有过的事,他知道,如果小罗尔斯也被打死会发生什么,他及时推了卡尔的胳膊一下。枪声响了,打中了小罗尔斯的胳膊,他摇晃一下,摔下了马。
等印第安人的马群到达时,那些白人已经跑远了。他们愤怒地策马狂追,只留下几个老人照顾受伤的小罗尔斯。当小罗尔斯醒过来时,部落里正在举行一次盛大的葬礼。除了他的父亲,还有八个印第安人躺在地上。印第安人在城市的边缘追上了行凶者,城里的警察也出动了,双方爆发了自西部开发以来最大规模的战争。
最终州长亲自出面进行了调停,拆除了印第安人保护区的隔离墙,以此证明他们是自由的。印第安人自被圈入保护区以来最血性的一次反抗只换来了这样一个象征性的结果。但印第安人并没有离开,大多数人已经习惯了保护区里面的生活。小罗尔斯是第一个离开的,那一年,他刚刚十岁。
小罗尔斯在城市里流浪,身上仍然背着他的标枪,那是他对部落和父亲唯一的纪念。然而,此时的他却面临着祖先从未面临过的局面。他有双手,有标枪,但他仍然无法生存。城市的水泥地面下没有任何植物根茎可以挖掘,马路上也没有任何可以捕猎的动物。小罗尔斯已经一整天没吃过东西了,他愣愣地站在街上,看着一家饭菜飘香的饭店。他的装束和长发辫都表明了他的身份,人们好奇地看着他。一个看上去高大凶悍的白人似乎对他挺有兴趣,招手让他进去。他没有动,他不能接受施舍,尤其是白人的。
忽然,街上传来了一阵骚动。小罗尔斯转过头来,看见一条发了狂的狼狗正在街上左冲右突,见人就咬,一个警察在后面拼命追赶,他身后似乎是狼狗的主人,正拼命地叫喊着。
一阵呜呜的哨声响起,人们看到狼狗一下子翻倒在一旁,一支标枪把它死死地钉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它呜咽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人们缓过神来,顺着标枪飞来的方向,看见小罗尔斯站在原地,手还保持着投掷的姿势。
一声咆哮打破了沉默:“妈的,那是我花了大价钱买的狗,你这个混蛋土著,你要赔偿我!”围观者都觉得那个男人太过分了,不过谁也不愿意为了一个印第安人出头。警察走到跟前,看看小罗尔斯,似乎不知该怎么办好。那个高大的白人从饭店里走出来:“得了,混蛋,你得讲点理,如果不是他把你的狗宰了,你也许要赔上一万美元,没准还会进监狱。警官,对吧?”
狗的主人自知理亏,骂骂咧咧地走了,警察也走了。高大的白人拍拍小罗尔斯的肩膀:“孩子,你是怎么做到的?你那一投足有五十米,你多大了孩子?”小罗尔斯觉得这个男人刚才帮了自己,是个好人,于是回答道:“十岁了,先生。”那人打了个呼哨:“十岁,知不知道你刚才那一投可以在这个年龄段拿冠军了?你受过训练吗?”小罗尔斯得意地说:“是的,我爸爸教过我,我是部落里投得最远的孩子。”那人说:“我叫瑞德,我可以帮你成为一名很好的运动员。我以前是个出色的标枪运动员。”小罗尔斯想了想:“当运动员能见到议员吗?”瑞德愣了一下,笑道:“当然能,如果你能得到冠军,也许能见到总统呢。”小罗尔斯点点头:“好的,我当运动员。”
瑞德很快就发现自己捡到了一个宝贝,小罗尔斯的运动基础很好,对别人来说要严格训练的技术,对他来说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而且他非常勤奋,每次都是瑞德硬把他从运动场上拉下来的。
瑞德的妻子在训练时受过伤,不能生育了。夫妻俩打心眼里喜欢小罗尔斯,把他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在瑞德夫妇的照顾和训练下,小罗尔斯的成绩稳步提高。十三岁那年,瑞德帮他报名参加了全美田径锦标赛的少年组。报名过程颇费周折,因为全美田径锦标赛从没允许印第安人报名过。瑞德很愤怒,找了不少关系,甚至差点闹上法庭,这才为小罗尔斯争取到比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