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神州问鼎(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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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最好的五年计划——“一五”计划的提出和制定(2)

这150项施工项目的构成是:军事工业企业44个,其中航空工业12个、电子工业10个、兵器工业16个、航天工业2个、船舶工业4个;冶金工业企业20个,其中钢铁工业7个、有色金属工业13个;化学工业企业7个;机械加工企业24个;能源工业企业52个,其中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各25个、石油工业2个;轻工业和医药工业3个。不难看出,苏联援建的这些项目,主要是帮助我国建立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的骨架,起到了奠定我国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大作用。

通过这150个项目的建设,以及为其配套项目的建设,我国的工业布局迅速展开。旧中国不多的工业设施,70%左右是集中在沿海一带,这是半殖民地经济所决定的。内地的工业,也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城市。广大的内地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工业。“一五”期间建设的项目,特别是苏联援建的项目,则主要配置在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150项中的106个民用工业企业,布置在东北地区50个、中部地区32个:44个国防企业,布置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35个,其中有21个安排在四川、陕西两省。

新建工业在地区上做这样的部署,是费了心思的。当时,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1)就资源。钢铁厂、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企业,主要摆在矿产资源丰富或能源供应充足的地区;机械加工企业,要摆在原材料生产基地的附近。如,在建设鞍山钢铁公司的同时,把一大批机械加工企业摆在了东北地区。长春汽车城、沈阳飞机城、富拉尔基重型机械加工基地,就是按上述要求建起来的;(2)有利于经济落后地区改变面貌。在落后地区摆点大项目,可以带动那里的工业、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也便于城镇人口就业;(3)军事上的需要。开始编制计划时,朝鲜战争还没有结束,蒋介石集团还在妄图反攻大陆,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把新建的工业企业布置在后方地区。特别是国防工业企业,除有些造船厂必须摆在海边外,其他都没有摆在敌人飞机可以轰炸到的沿海地区。

按照上述要求布厂,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个重要项目的厂址,要有几个甚至十几个方案,经过反复踏勘比较后才能确定下来。李富春同志不辞辛劳,亲自率工作组下去选择厂址。周总理和陈云同志都亲自过问,并下去看过一些厂址。当时,国家建委负责审批大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审查厂址时,要把厂址标在地图上,并用直线标出它与台湾、南朝鲜、日本等美军基地的距离,说明美国的什么型号的飞机可以攻击到它。可见,从国防考虑,从安全考虑,是当时确定厂址的主要因素。

从总体来看,“一五”的工业布局是合理的。随着工业布局的展开,大大促进了内地经济的发展。首先是基本建设投资的分配发生了变化。1952年,广大内地的投资占全国投资总额的比重仅为39.3%,沿海地区则占43.4%(两项相加不等于100,是扣除了全国统一购置的机车车辆、船舶、飞机的费用,下同)。到1957年,内地所占的比重上升为49.7%,沿海地区则下降为41.6%。内地投资比重的提高,一些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其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有所上升,1952年占29.2%,1957年上升到32.1%。这些数据说明,内地的工业有了发展,沿海地区的工业生产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有利于加速国家工业化的进程。

这里我要说一点感想。每当回顾“156”项工程的建设,总是想到不要忘记斯大林,不要忘记苏联人民,不要忘记那些来华帮助过我们的苏联专家。

新中国建立前,我们打了22年仗,把日本侵略势力、美国侵略势力和蒋介石统治集团赶出了大陆。新中国建立后,又打了3年仗,同朝鲜人民一道把美国侵略势力打退到“三八线”。中国人民亟需休养生息,中国的经济亟需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强大的工业,建立强大的空军、强大的海军和用现代化的常规武器装备军队,以加强国防,保卫国家不受外敌的侵略。正是在这个时候,以斯大林为首的苏联政府作出了援助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决定。1950年2月,苏联政府确定给我国政府优惠贷款。斯大林说:“借款3亿美元,分5年付款,每年6000万,年息1分;对东南欧各新民主主义国家贷款利息均为2分,中国因战争及经济破坏,利息轻一点。”之后,苏联政府又给予我国5亿卢布长期贷款,年息也只有2分。

在短短的5年中,苏联政府之所以能动员那么大的人力、物力,帮助我们编制计划、援建项目、供应设备、传授技术、代培人才、提供低息贷款,并且派出3000多名专家和顾问来华帮助我们建设,是同斯大林的支持分不开的。我以为,只有具有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思想的领导人,才能作出如此决定。

当时,苏联政府提供给我们的援助,虽不是无偿的,却是真诚的。陈云同志曾经说过:“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那时他们对我们的援助是真心诚意的。比方说,苏联造了两台机器,他们一台,我们一台。”能做到这样,确实是尽到了他们的国际主义义务。当然,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应当是互利的。1953年5月15日中苏两国签订的协定中,就规定在1954年至1959年间,中方向苏方提供钨砂16万吨、铜11万吨、锑3万吨、橡胶9万吨等战略物资,作为苏联援建项目的部分补偿。我们认为,向苏联提供战略物资,不仅是偿还,也是尽我们的国际主义义务。

从实践中摸索的可贵经验编制“一五”计划,虽然用了3年多的时间,但这几年对我们学习做经济工作和积累经济建设经验来说是极为宝贵的。编制计划的过程,也是展开对国情全面系统调查的过程,探索我国发展工业化道路的过程,并且培养了大批计划工作干部和经济工作干部。实践证明,“一五”计划编制得是好的,执行结果是人民满意的。

回顾历史,想想几十年来我们经济发展中所获得的成就和发生的一些失误,更感到“一五”时期取得的基本经验是宝贵的。

在计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中央负责同志有过多次重要的讲话,对从实践中摸索到的一些重要经验进行过总结和概括。这里,谈谈我的体会。

1.计划任务一定要实事求是。

发展国民经济,在一定历史阶段需要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并据此确定五年计划及年度计划的任务和指标。奋斗目标是根据需要和可能产生的设想,是长期的任务,实现的时限可以有伸缩性,但无此不能指点航向,不能统一人们的意志。而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的任务及指标,则必须切实可行,但也允许在执行过程中作某些必要的修订。因此,无论是长期奋斗目标或短期计划任务的提出,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不仅考虑需要,而且考虑可能,经过周密的调查和计算,做到积极可靠。建国后,我们党提出了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长期奋斗目标,而据此安排的“一五”计划任务,则只提为工业化奠定初步基础;各项指标也留有余地,执行结果大部分提前或超额完成。这样,全党和全国人民都感到高兴和鼓舞。

周总理1956年2月8日在国务院第24次全体会议上说:“绝不要提出提早完成工业化的口号。冷静地算一算,确实不能提。工业建设可以加快,但不能说工业化提早完成。”“各部门订计划,不管是十二年远景计划,还是今明两年的年度计划,都要实事求是。”这些话是针对当时在经济建设顺利的形势下,有些部门和省市的领导人要求加快发展速度,出现了急躁冒进情绪而提出的忠告。他还说:“对群众的积极性不能泼冷水,但领导者的头脑发热了的,用冷水洗洗,可能会清醒些。各部专业会议提的计划数字都很大,请大家注意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