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神州问鼎(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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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初定建国规模——党的七届三中全会(3)

由于酝酿已久,到了这次三中全会,意见成熟。全会决定,党对富农经济采取新的政策——即由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的政策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这一政策明文写进了中央建议草拟的土地改革法。后来,这个土地改革法(草案)被提交1950年6月14日开幕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审查讨论,并于6月28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6月30日又由毛泽东主席颁布命令正式施行。

刘少奇在他的《报告》中,就土地改革法有关条文作了如下说明:

“第一,富农所有的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加以保护,不得侵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存富农经济。

第二,富农所有的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因为富农出租的小量土地一般不多,为了确实地中立富农,并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保留富农这一部分出租土地,也是有必要的。但在某些特殊地区,则有不同的情况,富农出租的土地相当的多,如不征收富农这一部分出租土地,贫苦农民就不能分得适当数量的土地。因此,在这些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以解决这样的问题。

第三,是有少数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者,对其出租的土地则是应予征收其一部或全部的。例如富农出租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时,这就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富农,而是一种半地主式的富农了,所以土地改革法草案规定: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或雇人耕种的土地的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为什么在过去的土地改革中曾经允许农民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而现在又主张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保存富农经济呢?这样做的理由:第一是这次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过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防止乱打乱杀;第二是过去北方土改是在战争中进行的,战争空气掩盖了土改空气,现在情况不同了,土改显得特别突出,给予社会的震动特别大,地主叫唤的声音亦将特别尖锐,如果我们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待到几年之后再去动他们,则将显得我们更加有理由,即是说更有政治上的主动权;第三是我们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现在已经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组织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与土地问题密切联系的,为了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暂时不动半封建富农似较妥当。

全会上,刘少奇纵观全国形势的发展,说明我党对富农经济实行新的政策的可能和必要。他说:现在形势已经与过去根本不同。人民革命战争在大陆上已基本结束,现在我们所遇到的困难的性质,已经不同于我们在过去战争中所遇到的困难,现在的困难主要是在财政经济方面的困难,是恢复、改造与发展社会经济上的困难。同时,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革命大团结,已经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形成,富农的政治态度一般的也比以前有了改变,如果人民政府实行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一般的是能够争取富农中立的,并且能够更好地保护中农,去除农民在发展生产中某些不必要的顾虑。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采取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不论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就都是必要的,是比较对于克服当前财政经济方面的困难,对于我们的国家和人民更为有利些。

消灭封建制度,保存富农经济,这是一种长期的政策。刘少奇在《报告》中讲到,“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中,都要保存富农经济的。只有到了这样一种条件成熟,以至于在农村中可以大量地采用机器耕种,组织集体农场,实行农村中的社会主义改造之时,富农经济的存在,才成为没有必要了,而这是要在相当长远的将来才能做到的。”

全会指出,为了汲取历史上(1946年7月至1947年10月)在土地改革工作中所执行中央政策产生的偏差的经验教训,在今后土地改革中,不能允许混乱现象的发生,不能允许在偏向和混乱现象发生之后很久不加纠正,而必须完全依照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其所决定的方针、政策和步骤,有领导地、有计划地、有秩序地去进行。

全会的伟大历史作用

七届三中全会,向全党全国人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历史证明,三中全会的路线是正确的。在三中全会的路线指引下,党的各项工作迅速见效。到1952年,即胜利地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各项任务,除台湾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工农业生产的总产值和主要产品的产量均已达到或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

1952年6月24日,时任中财委主任的陈云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上讲话,列举事实说明了两三年来,我国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已达到了预期的要求。他说:“在农业生产方面,我们大体上已恢复并部分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水平。就粮食来讲,如以1949年的总产量为100,则1951年的总产量已增加到128,今年预期可以达到137,将要恢复到抗日战争前的平均年产量,其中小麦和大米等主要粮食将要超过抗日战争前的平均年产量。棉花的增产更加显着,如以1949年的总产量为100,到1951年总产量已增加到252,今后预期的产量又会超过去年,这样,我国棉花的产量就远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最高年产量。其它农产品的产量,3年来也有同样显着的增长。由于农业生产的恢复并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水平,使我们可以不再依靠从外国运来的洋米、洋麦、洋棉,完全依靠自己的生产来满足全国人民和工业生产的需要。在工业生产方面,我们也同样已经恢复并部分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水平。我们的重工业原来是很幼稚的,战争中又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现在我们已经把它恢复起来,并进行了初步的调整。今年煤、铁、钢锭、钢材、机器等主要产品的预期产量,有的可以接近,有的可以超过中国历史上的最高年产量。轻工业的恢复同样显着,就最有代表性的纺织工业来讲,如以1949年的棉纱产量为100,则1951年的棉纱产量已增加到124,今年预期可以达到162以上,也已超过抗日战争前的年产量,此外如造纸、橡胶等工业,都有显着的发展;就连最困难的卷烟工业,今年预计产量也将要远超过抗日战争前的水平。现在我们的轻工业还有相当大的潜在力量,我们的工业产品又有着日益扩大的国内市场,因此它的继续发展是完全有保证的。除生产的恢复外,我们还开始以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速度,进行着某些规模巨大的建设工程。如从满清末年以来四川人民盼望了几十年而没有兴修的成渝铁路,现在以两年的时间即已建设完成,下月1日即可通车;陇海铁路在今年10月也可以通到兰州。从去年开始的伟大的淮河水利工程和今年开始的荆江分洪工程,按其规模和进行速度来讲,不但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即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当然从中国经济建设的远大前途来讲,我们还只走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对这三年的成就,当时的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亦于1952年8月在他的《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作了这样的概括:“1950年6月,毛泽东同志曾在党的三中全会上指出要获得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大约需要3年时间,现在我们已提前完成了这个目标。”

在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同时,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也有了显着的改善和提高。政治上,社会秩序稳定,各族人民安定团结,人民民主专政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大大提高,而这一切都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郑世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