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30年文学典藏报告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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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家书抵万金(4)

一件事是《傅雷家书》在中国公开发行。这些年来,傅聪一直把父亲写给他的近二百封信,当做最珍贵的遗产。这批信件由于他保存在国外,在大抄家中幸免于难。一九六六年傅雷去世后,欧洲几个杂志社要求傅聪发表这批信,有个出版社多次向他表示愿出高价,他都拒绝了。因为傅聪觉得这些家书有永恒的价值,是一个很特殊的中国知识分子典型的见证。他不愿它成为国外任何一种政治势力利用的工具。一九八一年,傅聪第二次回国时,把全部家书原件带了回去。《傅雷家书》终于问世了。《傅雷家书》在青年中激起强烈的反应。傅聪一回国,许多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拿着《傅雷家书》,要他签名。有一个青年在旅馆外等了三四个小时,见到傅聪外出,赶紧上前要他签字。还有的青年写信给傅聪,谈自己读后的感受,讨论修养、道德方面的问题……

另一件事是中央音乐学院聘请傅聪为钢琴系兼职教授。那是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央音乐学院在该院小礼堂举行了仪式,吴祖强院长把兼职教授证书和一枚鲜红的校徽授给傅聪。傅聪当时非常激动,发表了即席讲话:“我非常希望有一天能把‘兼职’两个字拿掉。……音乐工作是很神圣的事业。我觉得把音乐当职业都不应该。我从来没有把音乐当成‘饭碗’或者出风头搞名位的‘工具’。”

这两件事,使傅聪感动,也使他心情舒畅。这是祖国给予他的温暖。傅聪回来,有的服务员在他的餐桌上放了“英籍钢琴家傅聪”的牌子,他立即把“英籍”两字涂掉。他说,我不是“外宾”,我是中国人!

傅雷在给傅聪的信中,曾多次告诫他,不要去台湾。在一九七九年回国之前,傅聪一直遵循这一原则,也从不与台湾的记者、说客之类接触。但是,在一九八二年,傅聪接受了台湾的邀请,到那里演出。他事先声明,他在那里纯粹是演出。傅聪一共演出五场,台北三场,高雄、台中各一场。他在那里弹了贺绿汀的《牧童短笛》,引起观众强烈的思乡之心,尽管傅聪事先声明,他纯粹是到那里为台湾观众弹琴。但是,《中央日报》故意要借此做点政治文章,说什么“傅聪终于回来了”!说他“投奔自由世界”!这样,傅聪决定在临走的时候,举行一次记者招待会。

记者们蜂拥而来。有台湾记者,也有外国记者。会议一开始,傅聪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是第一次来到台湾。我在台湾很高兴,因为我们都是同胞。但是我的家在北京,在上海。我记得,在若干年前,我路过香港的时候,一位记者问我什么时候能回来?我曾告诉他们说:“我总有一天要回去的,只是时间没有到,现在还没有这个可能。”我说的要回去,是指回中国大陆,从来没有说我的“回来”是指回到台湾,所以也就谈不上“傅聪终于回来了”之类。这是“张冠李戴”。至于说我“投奔自由世界”,我从来没有承认过。我过去的出走是迫不得已的。既然是迫不得已,就是说,只要有可能,我总要回去的。

傅聪的这段开场白,一下子就把那些记者“镇”住了。其中有人说:“这个人的讲话,比什么国家的外交部长发言还要厉害。”

接着,有位记者问:“你下次还再来台湾吗?”傅聪答复说:那就要看你们登不登我刚才说的话。如果你们歪曲我的话,我就不来,至少是阻止了我再来的可能性。所以,要看你们记者对这次我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怎么写了。

第二天,台湾大多数报纸都报道了傅聪的讲话。当然,台湾的报纸有官方的,有民间的,很明显地可以看出不同的倾向。

傅聪说,我是一个钢琴家,不是政治家,我愿意用我的琴声,为祖国的统一尽一点微力。

傅雷在家书里,一直关心傅聪的婚姻和家庭。许多人也都关心着。一九六年,傅聪与英国小提琴大师梅纽因的女儿弥拉结婚。当时,傅雷夫妇都去信祝贺。不久,他们有了一个男孩,傅雷去信为孙子取名为凌霄。傅聪和弥拉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终因东西方人的秉性差异太大,离婚了。现在,傅聪的妻子叫卓一龙,是华裔钢琴家,出生于厦门的鼓浪屿。她年幼时在香港学习钢琴,后来获得奖学金赴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和巴黎音乐学院深造。现在英国皇家音乐学院任教。傅聪又有了一个男孩,叫凌云,已经八岁。一九八二年,傅聪和妻子以及凌云一起来到北京。妻子是三十二年来第一次返回祖国。大儿子凌霄已经十九岁,不久前,傅聪让他到北京学习中文。像过去一样,傅聪的衣着总是随随便便,他常常穿中式对襟棉衣。他回国时,在亲友们送他的许多礼物之中,他最喜欢的,是保姆菊娣送的一双中国布鞋!傅聪爱看书。本来,在他的床头,总是放着两本书--父亲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他已看了五遍以上)和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如今,又多了一本《傅雷家书》。傅聪平时极少外出,也难得看电影、电视。只有在进行网球决赛时,他才离开钢琴,在电视机前坐一会儿。每年,只有在圣诞节前,他不得不按照西方的礼节,发出一大叠、一大叠贺年片。他疏于在各种社交场合露面,也极少出席那数不胜数的宴会……

傅聪虽然在海外度过了二十多个春秋,但对西方仍格格不入。那儿到处都是虚伪,如同傅雷在家书中所说:“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贵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他们那股向上爬,求成功的蛮劲与狂热,我个人简直觉得难以理解。”

是的,傅聪深深地体会到,全世界绝没有一个地方像中国这样,人情这么深厚!他说,我爱我们的祖国,我爱这里的人民。我永远跟人民站在一起,他们太好了!我这个人永远不会成为大富翁,因为我不会“钻”。但是我非常富有,因为我跟祖国、跟人民站在一起。

无数次了,傅聪沉醉在自己的琴声中,沉醉在对祖国、对父亲和母亲的思念和怀恋中。他常常想起父亲在家书中的教诲:

“你淡于名利的胸怀,与我一样的自我批评精神,对你的艺术都是一种保障。但愿十年二十年之后,我不在人世的时候,你永远能坚持这两点。恬淡的胸怀,在西方世界中特别少见,希望你能树立一个榜样!”

爸爸,祖国能有今日,我能有今日,你可以安息了。

我在心中拥抱你!

(原载1984年第2期)

枕边私语(代序)

嘿,亚克桑,有个事儿告诉你。

唔,你说吧--

我想写写我所知道的你。

嗯--

也就是写咱们这三四十年风风雨雨的日子。

我不是已经写了吗?

可我是作为你的“臭妖婆”来写,角度不完全一样。

唔--

你同意吗?

这话--李辉也问过我。

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我既不鼓励,也无权干涉。

后来呢?

后来他真的写开了。

后来呢?

他写成之后,要拿给我看一遍。

你呢?

我没看。我说:要是你写别人,我倒可以看看。写我,我一看就等于审查了。

那你对他写的满意吗?

难为那小伙子!我们俩年纪差那么多,经历那么不同,他居然能写成那个样儿。你看看我自己那本回忆录吧,就可以看出我们两人的路子不一样。所以两本书倒也并不重复。

可我要写的还不是咱们这三四十年的事,哪能不重复!不过,我的写法儿跟你们两人也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法儿?

我觉得你的《搬家史》写得太吞吞吐吐,想说又不敢说,太含蓄。

唉,只能那样啊。我着重的是事,而不是人。

我要是写,就放开了写。

你真要写,我得给你提个要求。

你为什么没向李辉提要求?

因为你是我的“臭妖婆”。

提吧。

写东西不能图一时痛快。对过去,不要纠缠在个人恩怨上。尽量站高一些。

你是说五七年?

不止五七年。

我看最重要的还是真实。反正只写我亲自经历过的。

有些事,尽管发生了,还是忘掉的好。

譬如……

譬如五七年谁凑热闹骂过两声,谁趁机踹过两脚。

嗬,你气量倒真不小。

我气量不大。不过,写过去,不能陷到过去里边去。说句时髦话:得有点反思。

你都反思了些什么?

多啦。这些年,我一直在反思。

譬如……

譬如靠搞运动来推行革命,这究竟是不是个办法。

嗯,确实是个问题。

每次运动之后,人是变得更善良还是更毒狠,是更诚实还是更狡猾,是更坦荡荡还是凡事都提防着“有朝一日”,步步设防,社会是变得更团结,还是相互之间更存戒心。

是更为公,还是更自私--甚至可以带着红卫兵抄自己的家,毒打自己的爹妈。自私到完全丧失了理性--

对,理性。这可是人类同禽兽的分野。像《培尔·金特》的妖宫里一样,没有了是非标准,一下子什么都颠倒过来。

革命同理性是对立的吗?

不应该对立。马克思不是站在海德公园的肥皂箱上信口雌黄的。他是坐在大英博物馆里,清醒而冷静地分析他那个时代和世界的。无论怎么说,他并不是感情用事的。

一想起那些年月,我就浑身打哆嗦。

问题是:革命非要那么搞吗?

他们就不替国家、替民族前途想想--

能那么想,不就是理性占上风了吗?

不过,要不搞运动,坏人也暴露不出来。要是不闹“****”,说不定******今天还是响当当的理论权威呢!

可这个代价太大了。一个社会要前进,就应当经常保持革命精神。可那同搞运动不是一码事。当然,搞运动就得打革命这面旗帜。这么一打,宪法就可以被踢到一边去啦。一个国家的宪法倘若随时可以停止生效,那个宪法是不值一文的。政权的稳固,首先要取信于民。宪法是向人民开的一张支票,它应随时可以兑现。停止兑现本身,就是政权拆自己的台。紧接着,民法呀,刑法呀,以至交通法规,必然全都垮了下来。所以,我认为首先要维持宪法的信用和尊严。这是中国现代化真正的基础。可是至今不那么稳固的,正是这个基础。

你认为还会闹“****”?

只要人骑在宪法上而不是宪法管着人,这个保票谁也不敢打。

我至少希望咱们有生之年,别再闹啦。

谁不是这么希望!你看近来报刊上的反思文章写的是过去,其实还是着眼在未来。大家都希望像“**********”那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有责任给后世子孙尽多地留几面镜子。希望他们了解点历史,懂得路是怎么走岔了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赞成大家都来回顾一下那些难忘的日子。回顾,是为了不再重演。领导如真下决心不再重复错误,就不会不准许回顾。还有什么比通过回顾来确保过去的悲剧不再重演更有利于安定团结呢?

所以,你不反对我也写写?

嗯,写过去,可要面向未来。(哈欠)

世界都睡觉啦。咱们也睡吧。

世界总得留几个醒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