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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上告(3)

傍晚6点钟,他们便在门口守候领导下班回来,等到夜里11点也未等到;第二天一大早5点钟,再到门口等领导上班出门,等到9点钟也不见人影。连续几天,总是等不着失望而归。3月初的天气,春寒料峭,体弱的小A冻得簌簌发抖。门口对面一居民家老太太,见这对年轻人几天早晨晚上守候对面大门口,女的身体不好,动了恻隐之心,对小A说:“大姐,看你冻的,快到屋里暖和暖和吧。”给她送上热茶。一句话,一杯茶,暖进心里,小A眼泪直涌。老太太听说他们是等X领导的,十分同情,指点他们说,那领导中午一般都回来,小车总停在前面那巷口,你们可在那儿等。

不到中午,小A夫妻早早就赶到那巷口守候。巷口有个修锁的小摊子,摊主好几个早晨出来摆摊,总看到这对青年人在巷里那门口打转,猜想到大约是上访守候X领导的,也极表同情,便对他们说:“你们不认识X领导吧,不要紧,等一会儿,X领导来了,我给你们一使眼色,你们便过去。”果然,12点钟刚过,一辆小车到达巷口,下来一人,那修锁的向小A努努嘴,这对夫妻便迎头走上前去。

于是,他们向这位领导倾诉。愤懑、悲怨、委屈、不平如开闸似的喷泻而出……

小A听公公说过省里X机关有位老领导颇赏识阎长印,阎从部队转业在徐州,便是由这位领导推荐的。小A想见见这位领导,让他知道阎长印是何许人物。她很难想象案发后的阎长印不往这位领导家跑,因而她需要前来讲明真相,以免这位领导被阎长印蔽惑。

跑了半个南京城,好不容易找到这位领导家。这次幸运,正好这位领导下班回来。小A迎上去直言不讳地说:“我是徐州来的,是阎长印一案的受害人,我想找你说说情况。”

这是一位老同志,和颜悦色,颇有仁厚长者风度。看了一眼小A夫妇,忙说:“好好,我正想听听。”在听小A的诉说中,只见他不断地抽烟,那夹烟的手指,微微抖动。当听到阎长印兽性发作的刹那间,他的那支烟竟惊掉在地上,他吃力地颤巍巍地弯腰从地上拾起。最后,他忿忿地骂了声:“这个不成器的东西!”

这位领导的话语不多,但溢于言表的激动和愤懑,已足以给这对受尽委屈的夫妻极大的安慰。

小A又让丈夫陪她到省妇联。接待她的省妇联副主任对她表示了极大的同情,支持她的上告。

小A又去拜望她过去的老师,一位着名的老画家。老人正卧病在床,听到自己的学生被一个当父母官的权势者强暴污辱,义愤填膺,从病床上撑起,欲陪她找省领导告状……

这个世纪,正义仍在,公理仍在,良心仍在。

即将熄灭的希望之火,又在小A心中燃起。

省城南京的春风暖意,看来并未使徐州的酷冷寒冰缓解分毫。老父老母从徐州给儿子媳妇捎来口信,徐州的拘留令未曾撤销,千万不要回来。

人海茫茫,天涯无路。小A决定去北京。

小A记得,那天正是1992年3月8日,全世界妇女共同的节日。她,一个受污辱、蹂躏的女子,由满怀屈辱的丈夫陪伴,爬上了南京直达北京的66次特快。

庄严的天安门广场。蓝天高高,白云悠悠。小A夫妇凝望着5颗红星和齿轮的神圣国徽,心里交织着困惑、企盼和希望。

中纪委、全国人大、信访局、全国妇联、公安部……凡是该去的能去的地方,都去了。

他们睡地下室、浴室、车站候车室、个体小旅社,啃大饼,吃方便面,喝冷水……历尽千辛万苦。

虽然举目无亲,但首都好心人不少。找中央X大机关不认识路,有热心人给他们画路线图;呈上告信如何能够迅速转达,某大报编辑给予具体指点;他们带着袁成兰老师的一封信拜望了X杂志退休的老编辑。那老人与袁成兰从未谋过面,只是从文章中彼此相知。看信后立即坦诚相助。老人不顾痼疾缠身,跑图书馆、新华书店寻有关法律书籍,查法律条文,帮助他们整理上告材料。一天,小A打电话给老人,说马上来他家。不料途中转车耽误,老人在家为他们安全担心焦急,宛若慈爱的父亲。老人真诚地说:“我家现在正在刷房子,满屋堆的书,不然,说什么都要把你俩留下住。”小A感动得直流泪。

1992年3月中旬的一天,小A夫妇接到徐州父母打来的电报:阎已免职检查,速回。

原来是江苏省纪委调查组第三次来到徐州,带来了省委关于免去阎长印沛县县委书记的决定。从阎长印案发到免职,时间为半年零十三天。

免职虽然并非撤职,亦非处罚,但毕竟将这个作恶者从县委书记的宝座上拉了下来。

小A夫妻回到徐州。他们以为南京、北京之行,上告已有初步结果。谁知他们又一次把阎长印的权力与能量低估了。

省纪委调查组中午刚走,下午那个“五人小组”又开始行动了。他们紧紧追查受害人丈夫小B的“打阎事件”,尽管在此之前对事发当时所有的在场人员作了调查,包括市纪委书记在内的见证人众口一词地作证:“没打”,但他们还是一个劲儿地要查下去,大有不把小B拘起来不罢休之势。接着,又有传言纷起:“阎长印即将调往淮阴市任政法委书记。”干部犯错误,换一个地方,一走了之,乌纱照戴官照当,这在生活中见过多矣,现虽是传言,小A不由不信。

“当真告不动这个阎长印?!”小A夫妇一咬牙,又上了北京。此去,又是一个半月。

上告的艰辛,病魔的折磨,精神的苦痛,小A体重下降了20斤,头疼发病的间隔频率越来越短,她支持不住了,进了北京天坛医院。医生连做了几项检查,发现她“视野已明显减小,颅内肿瘤较前增大”,结论:立即住院动手术。

“不住院行吗?”小A问。上告未有结果,她怎安心住院?

“不住院?”医生一搁笔,紧锁眉头,“人病成这个样子,还不想住院做手术?别说了,快到住院处办手续去吧!”

小A心情沉重,看了看愁云满面的丈夫,决断地说:“阎长印不上审判台,我绝不上手术台。死,也要死在上告路上。”

小B含着男子汉的眼泪,心疼地扶着妻子离开了天坛医院。

在京上访,又过了一个月,夫妻俩才返回徐州。

不可思议的是,那个调查“打阎事件”的五人小组仍在守候着小B。他们找上门来,要小B交代问题。小B理直气壮地反问:第一,我只是抓了一下阎长印的衣襟,他也同时抓了我的上衣,瞬即便被拉开了,说我打了阎,有何旁证?第二,我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退一万步说,即使我打了阎长印,一两个民警处理也足够了,为什么竟劳你公安局副局长、纪委副书记亲自出马,还成立了一个五人专案组?第三,阎长印强奸了我的妻子,你们怎么不去问一问、管一管?请问你们公平吗?这世上还有没有公理?你们到底执的哪一家的法?

小A听到丈夫被“五人小组”传去交代问题,气得直呼苍天。为什么施强暴的阎长印仍逍遥法外,而受害者的丈夫却反遭传讯?难道在南京、北京跑了那么多机关,递了那么多状纸,都不能告倒这个阎长印?

她不相信,黑白竟如此颠倒!共产党的天下会放过阎长印这样的坏人!她还要上告。

正当小A苦闷惆怅、无计可施之际,那位“彭城侠女”袁成兰给了她一个意想不到的帮助。原来前几天中央X司一位领导请徐州三位画家画画,其中一位便是袁成兰。说好画成托人带往北京。不知怎的,袁成兰来了灵感,她突然想起《红灯记》中李玉和在热粥里藏密电码的情节,她要小A把“上告材料”装在信封里封好,写上“呈江泽民总书记收”,然后再把信夹在最里层的几幅画里。这办法还真灵,那装着“上告材料”的信,竟然很快地顺利地到达了总书记手中。这是北京那位收画人向袁成兰透露的消息。

经省纪委调查组三次赴徐调查,省公安厅进行有力而细致的侦查后,终于在1992年7月21日凌晨1时,由江苏省公安厅将一直耀武扬威、逍遥法外的阎长印,直接在徐州逮捕归案。此时距阎长印案发时间整整9个月零21天。

在这290多天里,这位坚毅、顽强、刚烈的女子,和她那忠诚、勇敢的丈夫,为上告阎长印,28次到南京,两次奔北京,向省纪委、省公安厅、省妇联、中纪委、公安部、国务院信访处、首都各大报编辑部等20多个机关及有关单位作口头和书面控诉阎长印。其中上告行程,光铁路线来回就达9万里。除小家庭多年的积蓄花光外,欠债近万元。精神、肉体受尽磨难。多少个夜晚,她被恶梦惊醒,多少次失眠,丈夫陪她坐待天明;多少次飞短流长,似万箭穿心,叫她有口难辩;多少回抱病上访,遍尝人世炎凉;多少次碰到紧闭的铁门,多少张冷若冰霜的面孔……设想一下:如果阎长印不是县委书记,如果他没有担任过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一个被他强奸的女子告发他,会如此曲折、艰辛?

难怪最近有报纸大呼:“民告官--天下第一难”(见1993年11月19日《上海法制报》)。以此为题的这篇文章还说,现在“‘民不与官斗’的观念日益流行。据抽样调查,有66%的群众对法律能保障公民和政府平等表示不相信。立法宣传中在人们心头描绘的美妙图景,已被3年来的现实冲得所剩无几。”

小A的上告经历,正是“告官难”的一个活生生的写照。

但小A并未进入“民不与官斗”的行列。她相信共产党,相信共和国的法,不怕与坏人斗,哪怕这坏人有权有势有后台有种种难以扯破的关系网,她坚韧不拔地斗到底。

我们这个社会并不冷漠。在小A的上告历程中,她遇到不少真正公仆式的好官,还遇到许许多多普普通通热情、善良、急公好义、极富同情心的好心人。尤其是后者。她忘不了那位见她在领导门口冻得簌簌发抖送给她热茶的老太太;忘不了那位聪明、机智的修锁匠;忘不了为她寻找信访处画图指路的小学生;忘不了素昧平生帮她寻找法律文件整理上告材料的退休老人;忘不了卧病在床为她拍案而起的她的老师,那位着名老画家;更忘不了曾给她诸多帮助的那位足智多谋的“彭城侠女”袁成兰老师……

我们这个民族崇尚正义、正气,讲求道德、气节,同情弱小,讴歌善美,诅咒恶丑;颂扬铁骨铮铮,蔑视软骨头;仗义执言,拔刀相助,路不平,有人铲;任权倾朝野,仍有人敢虎口拔牙;赞真实坦诚,鄙虚假无信;宁玉碎,不瓦全--这便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性格。也许正是蕴藏在普通老百姓中的这种深层次的道德内涵,给小A以勇气和力量,才使她坚持走了9万里的上告路程。

1993年5月2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第三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原沛县县委书记阎长印强奸案。

人们注意到,这是江苏省第一例改变司法管辖的刑事案件。也就是说,徐州市的案子,拿到了南京市的法院来审理。

对此,阎长印在庭上一开始便气势汹汹提出质疑。他说,X市副市长犯经济受贿罪是在其所在市审判的;XX市副市长犯泄露国家机密罪,也是在其所在市审判的;为什么我这个小小的县委书记要在异地审判?这是不合法的。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此案的公诉人列举法律条文立即予以反驳:

受害人直接向江苏省公安厅报案,江苏省公安厅立案侦查,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可将其主管的案件交其所属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因此交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此案,并由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完全符合司法程序。

阎长印被驳得哑口无言。

不过,我认为阎长印的质疑倒是应该由他自己或者徐州市的领导机关和司法机关来回答。

这一桩情节并不复杂,作案者、受害者、案情发生地俱在徐州境内的强奸案,为什么徐州市的公安、司法机关不过问,不侦查,不起诉,不审判呢?

可见阎长印自称的“小小的县委书记”并不小。论官职,他举的那两位副市长要比他大,可是这两位副市长犯了罪,至少他们不需要异地审判。

从案发到阎长印被押上审判台,为1年8个月零9天;从第一次开庭审判到笔者写这篇文章,又过去了6个多月,现在还未判决。可见办这个案子的难度之大。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做到真正的不折不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但愿反腐败的滚滚激浪,能冲出一个新的法治的天地来。

作者附注:1993年12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阎长印有期徒刑5年。这桩历时两年多的强奸案,终于以法制的胜利而落下帷幕。

(原载199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