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文明解密
5022800000023

第23章 成就辉煌的欧洲文明(5)

结果,瑞摩斯看到了6只秃鹫,而罗穆卢斯则看到了12只秃鹫。兄弟两位为此发生了分歧,罗穆卢斯杀死了瑞摩斯,成为新城的国王,建立了罗马。

罗马文明的日益发展

当罗马发展为城市、并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和文化的过程后,便就有了古代罗马人仿效其近邻埃特鲁斯坎文明。在公元前8世纪初,有了现存最早文字的国家意大利,发掘于罗马城附近的古代城市奥萨客栈大墓地。经过细心的研究发现,陶罐上刻画的4个希腊字母表明,刚建立罗马城的拉丁人在希腊人采用腓尼基字母后不久,他们就学会了使用这种文字。

在此后的好多年里,尽管罗马与周围国家的纷争矛盾不断,但它却没有影响到罗马文明的快速发展。

阿皮亚大道修建于公元前312年,这条公路的修建才是罗马最重要也是最富有特色的成就之一——为罗马公路网举行了奠基仪式。阿皮亚大道自东南面伸向意大利南部的中心,向南一直延伸到海岸线与西西里岛和北非隔海相望。这条雄伟的公路为罗马在以后几十年中展开军事征服打开了通道。

此后,罗马军队在征战之处,都留下了令人惊讶不已的公路系统。公路的主体工程经久耐用,后来的公路和铁路很多都采用了罗马公路的地基。公路是罗马行政机构的中枢系统,修建公路首先是为军事服务的。

罗马人修建的公路长达几万千米,比起任何一座罗马宫殿或其他公路建筑,罗马的公路成就最高,意义也更重大。但也不难看出,罗马人的公路是热衷于征服的罗马人自信和贪婪的象征与明证。

除了修建公路,罗马人修建了很多宏伟的拱形结构建筑。事实上,要在河流和峡谷上架上拱桥,在那时绝非易事。然而,古罗马人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在任何河面上铺设桥梁。拱形技术的运用,也使罗马人轻而易举地铺设其桥梁,同时还把这一技术运用到其他建筑当中。

与此同时,罗马还进行了最大规模的建筑活动,其中包括营建罗马的万神殿和科洛赛姆,后者即罗马圆形大剧场,供角斗士比赛,可容纳6万名观众。

在南征北战的时期,罗马与东方的贸易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兴盛,其贸易通道主要为“丝绸之路”。这条商路沿用了几个世纪,从地中海沿岸延伸到大夏直至中国。公元前1世纪,老普林尼在其《自然史》中抱怨:每年与印度、阿拉伯和中国(塞里斯国)的贸易,就要花费至少一亿塞斯特斯(古罗马的货币单位)。

罗马的法制思想

早期罗马的法律制度便发展成后来的自然法,也就为其奠定了基础。如着名的古罗马法律文献“十二表法”(又称“十二铜表法”,一般认为“十人国”于公元前451至前150年制定的,但历代有变。全部法律有“十二表”,每表又分若干条。现存的是一些残篇,但仍能反映其基本情况),对“审判”、“债务”、“父权”、“监护”等多方面都有较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同时还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审判原则”、“刑罚的量刑”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元首制”时,国王还可以授权给一些杰出的法学家到庭听证,对审判时涉及的法律争议问题发表意见,即所说的答辩。这些人中有盖约斯、阿尔皮安、帕品尼安、保罗等。他们既担任律师,也是法律的起草人。因此这些法学家的意见逐步使罗马的法学以及法学原理更加具体化和完善化,并作为罗马法理学的基础被继承下来。即当罗马人的信仰被打碎,这些人的思想仍然被人们普遍接受。这也充分体现了罗马人对权威的尊重,这与其他民族,尤其是东方民族的观念完全不同。

在法学家的影响下罗马法才得以发展起来,因而相应地可分为3个部分,即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公民法是作为罗马及其公民的法律,其包括成文的和非成文的2种形式。公民法概括起来就是元老院的诸令、元首的命令、大法官的布告,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些古代习俗。万民法不存在民族与否、其对一切人都适用的法律,其中有:使奴隶制和财产私有权神圣化,并维护买卖、合作和契约的原则的法律,对公民法加以补充,它特别适用于外来的新居民。自然法是建立在哲学基础之上的,是将公理和正义应用于法律,建立一套社会的合理的秩序。

法律制订的思想,在于承认人的天性都是相同的,同时它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这里所谓的权利对于政府也无权违背。西赛罗就是自然法的奠基人,其说:“广泛流传于一切人之中的法律是:永恒不变的、与天性相一致的正常理智。宗教信仰禁止违背这个法律去制定条例,我们既不可以对它稍加删减,我们更是无权通过元老院或人民使自己不受它的约束。”

这样的法律主要是对人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而对统治者来说,也是有力的限制,谁践踏了它,都将成为暴君。因而,它也成为罗马文明史上最辉煌的一页。

罗马文明的衰落

到公元2世纪末,古罗马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与辉煌,其恢宏的气势更是无与伦比。然而,辉煌的罗马文明最终还是衰败了,尽管这个衰败的过程很缓慢,而且其间罗马人还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公元235~280年,是罗马历史上灾难最为沉重的时期。不但内政陷入全盘性混乱,经济彻底崩溃,税收形同于充公,外国侵略者也开始大肆侵犯罗马的领土。而这一时期的社会危机感和忧惧感,也极大地改变了罗马人的宗教和哲学上的信仰。领土沦丧所造成的恐慌和经济的萧条,促使人们在精神上追寻神秘的宗教和哲学信仰。也就是在这个世纪,东方的宗教,特别是基督教,在罗马真正生根发芽了。对来世图景的描绘、对个人及精神的注重,以及对现实世界苦痛的解释,都使得这个宗教在此即将崩溃的世界里给人的心灵以强大的生存希冀。在哲学文化方面,除了罗马的实用哲学外,着名的斯多葛哲学、新东方哲学和希腊哲学也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而新柏拉图派哲学即是其中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由柏罗丁和其学生普罗克洛斯在公元1世纪时创建,他们恢复了柏拉图的原始哲学。许多新柏拉图派的思想被当时卓越的基督教理论家融入到基督教理论中,尤其是奥古斯丁把他一生大部分的心血都奉献给了对新柏拉图派哲学的研究。

至公元4世纪,罗马进入了政权交替和内乱频仍的历史时期。公元410年,日耳曼的一个部族西哥特人在匈奴人的追逐下,被迫迁徙到了意大利的北部,而匈奴人占领并洗劫了罗马。在公元451~453的两年内,罗马土地即被匈奴首领统治。公元455年,又由一拨蛮族汪达尔人占领了罗马。公元476年,奥多亚克废除罗马皇帝而自立为帝,于是政权从罗马人手中移至蛮族军事首领之手,中世纪也由此开始。而西部的欧洲部族和东部的拜占庭人继承了罗马高度发达的文明,他们使古罗马和古希腊的政治模式、社会结构、艺术和文化思想均得以长时期地绵延不息。

相关链接——罗马的游戏和比赛

形式多样、纷繁复杂的表演是各阶层的罗马人在假日里消遣的一种重要组成方式。每年的4月份,在马克西姆斯圆形马戏场都要举行盛大的马拉双轮战车比赛,仅此一项,观众就多达25万人。

这种竞技最早起源于祭拜谷神刻瑞斯的仪式,到了帝国时期,这种仪式本身的含义几乎被人们遗忘,不过此时的竞赛远没有圆形竞技场内上演的角斗场面更让人感到惊险、刺激。血腥的角斗在人与野兽之间,或角斗士与角斗士之间展开,为了让角斗表演更加吸引眼球,所选择的与角斗士较量的野兽也越来越凶猛危险。角斗士有着各种不同的类型:维纳休斯角斗士手持渔网和鱼叉;赛卡特角斗士手持短刀和盾牌;米诺米罗角斗士不着盔甲,但身手极其敏捷不凡;赫波马诸斯角斗士带有巨大的方形盾牌;拉库端斯角斗士以一支索套为武器,而色雷斯角斗士则使用他们特有的武器——半月形短刀。

这些名目繁多的角斗士实际上象征着早先与罗马交战过的各种类型的对手。这些作为罗马人手下败将的部族被放在竞技场里互相残杀,供他们的征服者们娱乐。

很多角斗士选择这一职业,都是出于谋生的考虑,因为他们大多出身于低贱的社会阶层。然而,也有出身体面的人自愿选择这一职业,也许是为了寻求冒险和刺激。罪犯有时候也会被判罚为角斗士,一旦做了角斗士,和被判处死刑几乎没有分别,因为很少有角斗士能活到退休的时候,成为训练角斗士的人。

这种起源于祭奠战死者亡灵仪式的表演,后来被罗马人用来炫耀自己:炫耀他们比那些好战的野蛮对手优越。随着获胜了的罗马人对血腥场面与日俱增的嗜好,角斗最终演变为满足这一嗜血性的表演了。

古罗马的文学概况

古罗马文学的主要语言是拉丁语,它是指在纪元前后在古罗马政权(包括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的文学。尽管古罗马共和国诞生于公元前510年(摆脱伊特鲁利亚王朝的统治),但按照通常的看法,真正意义上的古罗马文学应该从公元前240年算起。

古罗马文学的起源

罗马城始建立于公元前8世纪。在古罗马人生活的伊特鲁利亚以南、台伯河以西的地区,包含文艺活动的拉丁朱庇特庆祭节的设立,当不晚于公元前7世纪。受伊特鲁利亚文明的影响,包括罗马人在内的拉丁人,也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本土文化。

古罗马的文化主要是在继承希腊文化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早在希腊化时期,罗马城内就引入了许多希腊的作品,并加以翻译和摹仿。公元前146年,罗马灭亡了希腊,此后便将所有包括希腊神话、诗歌和戏剧等在内的文学艺术都据为己有。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希腊神话,罗马甚至还找来许多希腊俘虏来作家庭教师,让他们编剧写诗,并研究各种科学。由于这种做法的流行,使得古罗马文学染上了浓厚的希腊色彩。

以神话为例,在与希腊文化接触后,许多罗马的神祗就与希腊的神祗结合起来。如罗马人信奉的主神朱庇特,在地位和影响力上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宙斯,他的妻子朱诺相应地等同于赫拉。至于太阳神阿波罗和文艺女神缪斯等,则直接以其本来面目成为罗马神话的一员,甚至连名字都没有改变。

当然,古罗马文学也不完全是古希腊文学的模本,因为它毕竟是在罗马的社会背景中产生的,其所用语言是拉丁语。在西方学术界,古罗马文学被认为是广义拉丁文学的一部分。与古希腊的海洋民族不同,古罗马属于内陆民族,他们以耕牧为主要的生存方式,集上古农民、牧民的粗鄙、蒙昧、淳朴于一体。建国后的古罗马推崇武力,追求达到社会与国家、法律与集权的强盛与完美,表现在文学上,它的作品也就更具理性精神和集体意识,以及庄严崇高的气质,同时也就缺少希腊文学中生动活泼的灵气和无拘无束的天真烂漫。古罗马文学在艺术上强调均衡、严整、和谐,重视修辞与句法,在技巧上也偏重于雕琢与藻饰。

古罗马文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共和时代、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

共和时代(公元前240年至前30年)的诗歌与喜剧

古罗马文学的正式形成与一位叫利维乌斯·安德罗尼斯库的希腊人密切相关,他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是古罗马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曾翻译荷马史诗《奥德赛》和大量古希腊的抒情诗。他把古希腊文学中的若干杰出作品介绍给了缺少书面文学传统的罗马人,同时,他也把古希腊文学的某些主体形式移植到了缺少骨干文学类型的古罗马,这是利维乌斯在古罗马文学形成中所作的主要贡献。

早期的古罗马诗人大都属于通才型作家。比如诗人埃纽斯(公元前239至前168),除了改写和创作悲剧外,他还写过4~6卷的讽刺诗。其中的史诗《编年史》远把罗马的历史追溯到埃涅阿斯的经历,近止于作者生活时代亲见亲闻的战争,洋洋洒洒长达18卷,可惜的是如今仅剩不到600行传世。从文学史的角度看,《编年史》摈弃了古老的神农格,而采纳了荷马史诗所用的6步音长的短格,而在风格上也还有明显的模仿荷马的痕迹。由于埃纽斯在古罗马文学形成过程中的强有力影响,他被尊称为“古罗马文学之父”。

喜剧也在古罗马得到了长足发展。普劳图斯(约公元前254年至前184年)是共和时代精通古希腊文的着名剧作家。相传,普劳图斯着有戏剧130部,但据考证,仅有21部出自他的手笔,其他均系后人的托伪之作。他的喜剧主要是在希腊新喜剧作家米南德的风俗喜剧的基础上改写而成,意在讽刺罗马社会的腐化风气。他的主要作品有《孪生兄弟》、《俘虏》、《商人》、《驴》、《蝗虫》等。

泰伦提乌斯(公元前190年至前159年),生于迦太基,出身于卑贱的奴隶阶层,后来获释。他一生共写过6部喜剧,其中《婆母》、《两兄弟》是他的代表作,它们都是从古希腊的新喜剧改编或翻译而来。他的喜剧结构严谨、语言文雅、人物形象自然,对人物内心矛盾的刻画尤为细腻。不过,他的喜剧在情节上不及普劳图斯的生动有趣,在当时仅受到受过有文学修养的观众的喜爱。

黄金时代(公元前100年至17年)的诗歌与散文

“黄金时代”是拉丁语和拉丁文学发展史(这里指广义上的)中的古典或辉煌时期,涵盖了两个重要时代,即“西塞罗时期”(公元前70年至前30年)和“奥古斯都时期”(公元前31年至14年)。这一时代的罗马在军事势力上进入了大规模的扩张阶段,并于公元前27年结束了旧的共和制政体,建立了罗马帝国。帝国在奥古斯都(即屋大维)的统治下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时期,拉丁语文学和艺术在此时期也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局面。

这一时期的诗歌创作极为兴盛,出现了不少着名诗人,其中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卢克莱修、贺拉斯和维吉尔。

卢克莱修(公元前99年至前55年)生于共和制的末期,他的作品现仅有《物性论》(一译《论自然》)一种传世,全书共6卷,每卷千余行,是一部长篇的哲理诗。全诗以伊壁鸠鲁的哲学思想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为主要思想,表现出了物质永恒、人不必惧怕死亡的生命理念。卢克莱修在古罗马文学史上以智者着称,维吉尔曾说他羡慕卢克莱修对事物起因的通达,称其为“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