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在北大听到的24堂历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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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舍弃:没有什么不能舍弃(1)

1.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一个人,丧失了某些器官就会丧失生命,但丧失了另一些器官仍能生存,后者是“非充分必要”的。军事家孙膑让人挖去了髌骨,不能走路了,但照样打胜仗,没影响他的智力。

——阎步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古代文人的终极追求。但几千年来,真正能做到这几点的人寥寥无几。相反,每个人脑袋里都有几个类似身败名裂、国破家亡之类的反面案例。之所以会如此,一方面在于“修齐治平”既然是终极目标,那么对大多数人来说便明显过高,难以达到;另一方面则在于,人们一旦身居高位,权柄在握,又往往贪恋名利,最终像赛场上的赛车手一样,越快越嫌不快,最终毁于名利。当然总有个案,春秋时期的范蠡,既能治国用兵,又能齐家保身,因此历来为史家和后人所推崇。

范蠡年轻时,曾跟随农家学派的创始人计然学艺。但他这个人是个先锋青年,言谈举止都很超前,因为很多人并不认可他。后来,越国大夫文种听说了他的事情,专程拜访之下,非常佩服范蠡的才学,便把他推荐给了越王勾践。勾践当即把范蠡安排在身边,视作左膀右臂。不过没多久,他这个头脑却出了问题——一发热便挑起了与吴国的战争,最后被吴王夫差打败,退守会稽。不得不清醒下来的勾践鉴于形势,迫不得已采纳了范蠡的计策,向夫差称臣,并与妻子亲自前往吴国做了三年人质,范蠡与文种也陪伴始终。期间,夫差听说范蠡很有才能,试图延揽他,并许以高官厚禄,但范蠡说:“大王能留我一命,我就很满足了,哪还敢奢望荣华富贵?”不肯变节。此后,范蠡还多次帮勾践化解夫差的疑虑,最终骗取了夫差的信任,与勾践回到越国。回国后,范蠡又配合勾践“卧薪尝胆”,发愤图强,历经二十余年,最终一举灭掉了吴国。

取得这么大的胜利,勾践没有理由不庆功。就在大家喝得兴高采烈之际,范蠡发现,勾践的脸上突然闪过一丝不悦。原来,为了庆祝胜利,一个乐师在没有汇报的情况下,私自即兴作了一首《伐吴曲》,引吭高歌:“吾王神武蓄兵威,欲诛无道当何时。大夫种上前致词:吴杀忠臣伍子胥,今不伐吴又何须?良臣集谋迎天禧,一战开疆千余里。恢恢功业勒常彝,赏亦所各罚不违。君臣同乐酒盈卮!”范蠡敏锐地意识到,是因为乐师在曲子里称颂了一下文种的功劳,引起了勾践的不高兴。这个人太狭隘,也太可怕了!他爱的是疆土和权势,只可共患难,而不可以同富贵。在那一刻,范蠡心灰意冷,萌生了激流勇退的想法。

但第二天,范蠡向勾践请求退隐时,勾践却假惺惺地说:“没有先生,就没有寡人的今天。先生怎么能舍我而去?如果先生留下,我愿和您一起共享越国。”范蠡再次请求,勾践居然威胁道:“先生如若私自逃走,必将身败名裂,一家老小难保!先生还是留下来与我共享越国吧!”这下范蠡更寒心了,当天晚上,他便带着家人不辞而别,终生未回越国。

临走前,范蠡还给曾经“风雨同舟”的好朋友文种留下一封信,劝他“速速出走”,文种起初不信,但后来看到勾践与功臣们逐渐疏远,方才如梦初醒,便假托有病,不再上朝。然而为时已晚,勾践深知文种才华过人,便借奸臣诬告文种之机,赐给文种一把宝剑,说:“先生曾经教我伐吴七策,我仅用三策就灭掉了吴国。现在请先生带着其他四策去地下服侍先王吧!”文种仰天长叹一声,说道:“我真后悔当日不听范蠡之言,如今果然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说罢拔剑自刎。

尽管中国历史上,“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桥段一再演绎,但为了名利恋恋不舍,最终飞蛾扑火的人从来不曾少过。有人为名,有人为利,有人为人,有人为己。难道这些人都不明白吗?显然不是,单说故事中的文种,其智谋并不见得就比范蠡逊色。其实,范蠡的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他看透了名利场这个最残酷的战场,从而敢于在自己事业如日中天之际激流勇退。这是大智,更是大勇。而且从范蠡后来能“三致千金”来看,弃政从商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片更适合的天地。可见,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放弃的同时,其实也是得到的开始。

当然放弃并不一定意味着得到,但历史的残酷性就在于,不放弃也得放,因为有时候,待人们想放弃时,往往已失去了放弃的机会。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再来看一段范蠡老年时的一段故事:

《世说新语》中记载:范蠡在离开越国后,化名陶朱公,靠着经商发了大财。在发大财的同时,他还发扬老有所为的精神生了个小儿子。这个小儿子就像当今的好多富二代一样,从小不务正业,顽劣淘气,挣钱一个不会,花钱倒像流水。最让范蠡担心的还是自己的二儿子——脾气暴躁不说,还往往仗着老子有钱欺负人。不知是范蠡溺爱儿子,还是儿子屡教不改,总之有一天,二儿子闯了大祸,在楚国杀了人,按律秋后问斩!爱子心切的范蠡当即做出了一个违背天理的决定——让小儿子携带千两黄金去楚国营救哥哥。但是范蠡的大儿子不同意,他认为让顽劣不堪的三弟去楚国,多半会害了二弟。如果让自己去的话,成功几率会比较高。范蠡基于自己的考虑,却说什么也不答应。于是范蠡的大儿子的缺点——固执——暴露出来了。他提出,家里有这么大的事情,不让我这做大哥的去,分明是说我不肖嘛!我这么不肖,还不如自杀的好!估计这位范公子有过自杀的先例,范蠡怕他想不开,加上范蠡的妻子也在旁边历数小儿子的劣迹,说大儿子办事能力强,范蠡最终答应了大儿子。为稳妥起见,临行前他交待大儿子到楚国后,一定要把千两黄金和自己的亲笔信交给自己的朋友庄生,任凭庄生处置。不出意外,他必能救你二弟的性命。

救人心切的大儿子很快赶到楚国,找到了庄生。但一见之下,不禁凉了半截:庄生实在太穷了。虽然他谨尊父命把信和黄金交给了他,但心里总是不放心。于是便悄悄留在了一个朋友家,以备庄生不济时再想办法。但他哪里知道,庄生虽是个穷儒生,但却是楚国上至国王下至百姓都尊敬的人。第二天,庄生便找到楚王说,自己夜观天象,发现天上有灾星划过,不利于楚国,所以必须及时施行德政。楚王向来信服他,当即下令实行最大的德政——大赦天下。

也就是说,杀了人的“范二”不用偿命了。换言之,范蠡一家人的目的达到了。但范蠡的大儿子却再次找到庄生,要他把一千两金子还回来。因为他认为,遇到大赦,他弟弟本来就该出狱,那一千两黄金岂不是白送给庄生了?庄生倒是没耍赖,但把金子还给对方后,他再次找到了楚王,说:“大王,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议论,说陶地的富翁陶朱公为营救自己的儿子,派人用重金贿赂了大王左右的人。也就是说,人们怀疑大王大赦天下并不是真正体恤楚国人,而是为了开释陶朱公的儿子……”楚王一听,立即说道:“这好办,我们先把朱家的儿子杀了,再大赦天下,传言定会不攻自破!”说罢,楚王吩咐手下立即处死了“陶二”,范蠡的大儿子最终只能带着弟弟的尸首回到家中。

全家人涕泪横流,范蠡却笑着说:“我就知道老大一定会害死老二。他不是不爱弟弟,只是从小跟着我四处奔波,吃了太多的苦,知道生活的艰辛,知道赚钱不容易,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可是想营救犯了法的人,不花重金怎么行?我本来想让老三去的,他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之不易?千两黄金对他来说扔了都不觉得可惜。可老大做不到这一点,最终害了弟弟,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他还没出发我就有心理准备了,你们也不要太难过。”

尽管这个故事有一个极大的漏洞,那就是范蠡如果真像自己说得那样料事如神,他完全可以在临行前向大儿子讲明利害。他这样做,多少有点用儿子的生命证明自己的眼力之嫌!而且,他用钱赎命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道义,老天可以说是“疏而不漏”了一回,不过这个故事至少也从侧面提醒了我们,有些东西不管多么重要,该放弃时都必须放弃,容不得半点马虎,毕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没了青山,有多少柴,与你何干?

2.舍不得,也要舍

你想赢得淑女,必然失去辣妹。你想拥有财富,就必然要舍弃安逸,选择奋斗、付出努力。这就是生活的真相。更残酷的是,有时你肯舍弃、肯选择、肯付出,也未必能得到。

——王子今(北京大学历史系兼职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位老干部退休后,怀念农村生活,在北京的小院里种了一些蔬菜和几株玉米,但玉米只长秸秆不结棒子,让老干部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这个问题倒也简单,玉米是一种依靠风力传粉的植物,只有在风把别的地方的玉米的雄蕊上散发出来的花粉,吹到这些玉米的雌蕊上时,它们才能完成授粉。而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哪里还有种玉米的地方?

为这,有人还写了一个寓言,说某地有个老农,年年都参加农产品大赛,他种的玉米年年都得奖,记者采访他有没有什么秘诀,老农说自己之所以成功,靠的是把自己的种子免费分给邻居们。记者又问为什么,老农回答说:“玉米是靠风传粉的,风会将成熟玉米的花粉从一块地吹到另一块地。如果我的邻居种的是质量不好的玉米,那么杂交传粉就会让我的玉米品质不断退化。”

寓言毕竟是寓言,至少我如今就还没见过这么高尚的老农——至少也得收点钱,不可能免费送。但它所揭示的道理是没错的,那就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不送人玫瑰,玫瑰可能会把自己扎伤。

在《三国演义》中,刘备刚刚占领西川,曹操便平定汉中,直逼刘备。刘备急请诸葛亮商议对策。诸葛亮说,眼下曹操并非全力攻我,他还在分兵屯驻合肥,这是怕孙权收渔人之利。我们如果把江夏、长沙、桂阳三郡还给东吴,并令舌辩之士陈说利害,东吴肯定会起兵袭击合肥,牵动其势,曹操必定会退兵回救,如此西川可安。后来的情势果然如诸葛亮所言,吴国兴兵,曹操放弃攻蜀,回师合肥,刘备得以喘息,安定了西川根据地,并由此立国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