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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城主千金是故人

红衣少女见孟之缘左右为难,想了下又说道:“要不这样吧,孟叔叔要是还不放心,你就把他交给我,我一定帮你再好好问问,人在我手上孟叔叔你还有啥好担心的。”

“这..好吧。”孟之缘左思右想,终究还是答应了。“那就有劳丁小姐了。对了,丁小姐你来找本官,应该还有什么事吧?要不到后堂去喝点茶水吧。”

“唔,不了,孟叔叔,我来就是奉了父亲之命前来邀请孟叔叔后天光临寒舍,父亲想和几位知己好友喝几杯酒,还请孟叔叔一定要光临哟!”红衣少女说道。

“这个,丁小姐,本官斗胆请教一下,后天是什么节日吧?”孟之缘说道。

红衣少女说道:“孟叔叔,后天是我娘的寿辰。”

“啊?本官糊涂本官糊涂啊!竟然忘了后天就是丁夫人的寿辰,丁小姐请放心,后天孟某一定上门叨扰请罪。”孟之缘一拍脑袋,连声说道。

红衣少女微微一笑,说道:“孟叔叔爱民如子,日夜操劳,这些些须小事,何必放在心上,倒是丁莓打扰孟叔叔办案了,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

孟之缘忙道:“丁小姐言重了,言重了。”

“好了,我也该回去了,孟叔叔,那这小屁孩我就带走了?”那红衣少女丁莓说道。

“哦,行行,那你就把他带走吧。”孟之缘说道,“如果这小子有什么事情招了,还请丁小姐派人告诉一声。”

“嗯,那是一定。”丁莓说道,随即让两个从人扶起胡见蓝,将他带到她自己的马车上安顿好,随后丁莓一行人就驾着马车往城北驰去。

看着二人远去的车马背影,孟之缘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颔的胡须,随后转入后堂去了。

胡见蓝坐在马车上,虽然浑身疼痛,但好歹也离开了那个阴暗潮湿的牢房,而这,都是眼前这个叫丁莓的少女的功劳。他朝丁莓作了一揖,说道:“丁姑娘,谢谢你相救,胡某不胜感激。”

丁莓看了他一眼,眨了一下眼睛说道:“小屁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胡见蓝说道:“丁姑娘,我叫胡见蓝。”

“见蓝?贱男?”丁莓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怎么叫这么难听的名字啊?”

胡见蓝有点着恼,心想这丁莓怎么这样,当面就取笑别人的名字,也太心直口快了吧。不过她刚刚把自己救了出来,胡见蓝虽然心里不快,却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于是支吾以对:“这个、这个其实不难听啊,我父亲是个读书人,取得名字比较诗意,见蓝见蓝,就是每天都可以见到洁净的蓝天,岂不是很美吗?”

“呵呵,原来是这样啊。”丁莓说道,心里却想,看来你也是挺能扯的嘛!

过了一会,丁莓又好奇的问道:“胡见蓝,你说你娘被蒙面人抓走了,他们为什么要抓走你娘啊?你和什么人结下梁子了吗?”

胡见蓝想到这个就懊恼不已,说道:“我也是莫名其妙啊!我和别人无冤无仇的,没有和什么人结仇啊!”

“那就奇怪了。”丁莓说道,“如果他们是为了钱,那也应该派人通知你了呀!”

“就是啊!我也在纳闷呢,我们又没有得罪什么人啊,怎么无缘无故的抓走我娘啊!”胡见蓝说道。

丁莓道:“没道理啊,总不会无缘无故的,你再想想,是不是最近得罪了什么人而你却不记得了?”

胡见蓝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关于清甘四无派人抓走他娘,他也只是隐约猜测到的,并没有任何证据。何况他和丁莓也才相识,他也不可能把这个猜测告诉她,因为那样必定要将飞花婆婆的事情说了出来。

丁莓虽见他脸色有异,但也没再追问。两人一时都陷入了沉默。

忽然前面一阵马蹄声骤然响起,听蹄声那马奔跑甚是神速,只一会儿就到了近前,扬起一路的尘灰。车头赶车的车夫不由得皱眉小声的嘀咕了几句。

丁莓一时好奇,什么马跑得这么快?当下掀开马车上垂下的布帘往外面看去,原来却是一名蒙面的白衣女子骑着一匹枣红马正在策马飞驰而来。

胡见蓝刚好抬头,忽然觉得迎面而来的那骑士甚是眼熟,尤其是那身白衣,还有那匹枣红马,脑海中灵光一闪,忽然想起那日在柳林村外的石桥上,正是这个骑枣红马的白衣少女把他撞落河水中。对,就是她!

那白衣少女也看到了胡见蓝,似乎有些意外,怔了一下,但枣红马奔跑甚快,一眨眼就擦着马车风驰电掣般消失。

奇怪,她怎么会在这?

丁莓见他神色有异,问道:“怎么,你认识她?”

胡见蓝摇摇头,说道:“我一个乡下小子怎么会认识呢。”

“那你是看上人家了?看你眼睛都不眨一下。”丁莓取笑道。

“哪有,我是觉得她的马怎么跑那么快?”胡见蓝掩饰道。

“哦!”丁莓应了一声,也没再说什么。

大约过了半个多时辰,马车在城北一座大宅院里停了下来。丁莓当下跳下车,随后两个从人扶着胡见蓝也走下马车。

胡见蓝抬头一看,只见这座宅子门楼高大气派,全是汉白玉雕砌而成,飞檐斗拱之下,上书三个大字:听月阁。

丁莓说道:“到了,这里就是我家,是我娘住的地方,我爹却很少在这。”

胡见蓝有点好奇的问道:“为什么啊?”说完就有点后悔了,心想这是人家的私事,自己和她又不熟,怎么好一开口就问这些。

好在丁莓却毫不在意,说道:“我爹是清甘府知府,也是流金城城主,清甘府治不在酷城,而是在流金城,流金城你去过没有?那里好多好玩的地方。”

胡见蓝摇摇头,说道:“我就是一个乡下小子,哪里去过什么流金城,就是酷城,上次我也是第一次进城。”

“哦,是这样啊。”丁莓惊奇的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流金城很大很繁华,比酷城好玩多了,也大多了,但是我娘喜欢清静,不喜欢流金城那种喧嚣繁华,反而喜欢呆在酷城这种比较安逸的小城里,并且在生我之前,我娘和我爹都是一直住在这里的,后来我爹做了清甘知府,因为衙门很多事情,所以他就搬过去流金城区住了,但是我娘一直都不肯搬,所以我就只好经常两边跑了,那天放风筝的时候,我刚刚从流金城回来,但是我娘不让我出去外面瞎玩,说是女孩子不要太胡闹,我那天是偷偷出去的,所以你一会见了我娘可别提起这事啊!”

“哦!我知道了。”胡见蓝说道。原来是这样,难怪那天她只有一个人在那放风筝,而不懂得叫从人丫头帮她拿着风筝。

说话间,胡见蓝和丁莓慢慢走进了院子里,院子很大,里面栽种了许多花草,其中一颗桂花树很是高大,差不多高过房顶了,只不过还没到开花季节,只有一树青翠的叶子。

房子四周打扫得很是干净整洁,风格也颇为雅致,青砖黛瓦,淡黄花窗,透出一种闲逸的味道。

丁莓让人收拾了间厢房,扶着胡见蓝进去休息,并且派人去请了大夫过来帮他诊治。随后丁莓就去面见母亲,将此事告诉她。

丁母年约四十,貌美白净,一袭淡蓝色衣裙让她看起来有种素雅而又雍容的气质。此时她正在后花园的亭子里弹奏汉琴,一阵悠扬而清澈的琴声自她白嫩的指尖轻轻流淌,在春日的和风里飘扬回荡,甚是醉人。

不过丁莓却没有心思来欣赏母亲那美妙的琴声,只见她蹦蹦跳跳的走到母亲身前,说道:“娘,我回来了。”

丁母白了她一眼,有点不悦的停下了弹奏。这孩子,总是这么毛毛糙糙的,一点也不像个大家闺秀,眼看都到了出嫁的年纪了,却还是如此大大咧咧,没有一点名门淑女的矜持。

丁母摇了摇头,略带责怪的说道:“莓儿,你这一大早又跑哪去疯了?怎么不好好呆在家里练棋了?”

“娘,我哪是去疯,后天不是您的寿辰了吗?爹让我去给几个叔伯送帖子去了。”丁莓撒娇的说道。

丁母笑了笑,说道:“你爹也真是的,我这年纪做什么寿辰啊,真是瞎折腾。”

“嘻嘻,那是爹疼您啊,娘!爹对您可真好。”丁莓搂着母亲的脖子撒娇。

“去去去,你个小女娃儿也不害羞。”丁母轻轻拍了下丁莓的手臂。什么叫好?整天见不着人也叫对我好?女儿毕竟还是小,不懂事。

丁莓不知道母亲在想什么,仍旧说道:“娘,是真的,我爹他总是跟我念叨您,可就是流金城那边事务太多,不能多点回来陪陪娘。”

丁母笑了笑,说道:“好了,不说这些了,莓儿,你来得正好,我最近新写了一首曲子,很好听,来,我教你弹吧。”

丁莓忙不迭地站好身子,一蹦老远,嘟囔着说道:“别!娘,您还是饶了我吧!”

“你这丫头!”丁母板着脸说道:“你怎么就老是不愿意学琴棋书画学女红这些女孩子家该做的事情呢?非要一天到晚到处跑,像个小子一样,还整天要学武,你说你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娘!”丁莓跺了跺脚,吐吐舌头说道:“嫁不出去就不嫁了呗!我反正就呆在娘身边一辈子!再说娘您自己不是也学了武功吗?会武功有什么不好。”

“你这傻孩子。”丁母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对了,娘,我忘了一件事要跟你说来着。”丁莓说道,“我刚刚去孟叔叔那里送帖子,看见一个相熟的小屁孩被打得浑身是伤,我就把他给带回来了。”说着把胡见蓝的事情经过跟母亲说了一遍。

“你这孩子,净胡闹!怎么胡乱插手孟叔叔审案呢?真是的,看你爹回来不打你屁股..”丁母是个文雅安静的女子,这时一时情急之下说到这里陡然住口,脸上也有点不好意思,狠狠的瞪了丁莓一眼,连连摇头。

丁莓吐吐舌头,睁着大眼睛,不敢再接话。

丁母没好气的看了她一下,说道:“走,带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