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在此有必要再次提及我们的研究经过。我们正要运用分析疗法时,便遇到了梦的伪装,我们决定暂且搁置这一问题而去研究儿童的梦,希望对梦的一般性特点能有所了解。在儿童的梦的研究已有结果后,再来研究梦的伪装,但愿我们对梦的伪装的研究已经渐有把握。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两个方面所得的结果还没有融合连贯,因此,我们此时的工作就是将其结果融会贯通。
上述两种研究都很显著地表示了,梦的基本性质乃是将思想转换为幻觉的经验。而如何完成这个过程,则是令人惊奇的。对于这样普通心理学的问题,我们不必在此多说。通过研究儿童的梦,我们了解梦的工作的目的就是获得某种欲望的满足,排除刺激对睡眠的干扰。至于梦的伪装作用,在尚未获知如何说明之前,我们自然不能妄下断言,在开始时我们希望把梦的这些观念与儿童的梦的观念相互贯通起来。如果我知道一切梦其实就是儿童的梦,都利用了幼稚的“原料”,并且梦的特点也与儿童的心理本能冲动和心理机制相同,则我们的愿望就能达成。现在我们如果对梦的伪装作用已经有了解了,我们就要进一步追问:“梦是欲望的满足”的观念是否也可解为伪装了的梦?
之前我们已经分析了众多的梦,却没有讨论过“欲望的满足”这个问题。我想我们前面分析梦的时候,你们必然多次察觉到了这个问题:“梦的工作目标既然是满足欲望,那么这些梦是否已有欲望地满足了呢?”这一问题很重要,它就是那些外行的批评家经常提到的。你们知道,人类生而就对新知与创见有嫌恶的情感,其表达方式之一就是把任何的新理论无限缩小直到再无减少的范围,如有可能,还要加上一个符号。“欲望的满足”就成为了这样一个符号,用以概括我们关于梦的新理论。他们但凡听到“梦是欲望的满足”,就要问:“梦里如何形成了欲望的满足呢?”他们的这一提问可算是推翻了这个观念。立刻他们便会想到自己的很多的梦,大多都感觉不愉快,甚至有时感到恐惧;由此觉得精神分析梦的学说好像不可信。其实这个疑问不难解决;伪装了的梦并不公开表现欲望满足,而要我们去寻求,因此便要等到经过分析得到梦的解释以后,才能证明它。我们也了解到,潜藏在梦的伪装背后的欲望皆为检查作用所排斥,正由于这些欲望才构成了梦的伪装作用及检查作用的动机。然而,要使外行的批评家明白这一点很难:即在梦未经解析前,我们一定不要去问梦究竟是满足了哪种欲望;他们总把这一点忘记。实际上,他们之所以不愿意接受满足欲望的观念也正是受梦的检查作用的影响,由于梦的检查作用才使得他们以质问代替真正的思想,因而否认被检查了的梦的欲望。
对我们自己而言,自然有必要解释为什么有很多内容不愉快的梦,并且我们更希望了解为什么会有“焦虑的梦”。我们在此第一次谈到了梦的情感;这一问题非常值得去研究,然而遗憾的是,现在我们不能加以讨论。假如梦是欲望的满足,不愉快的情绪自然没有可能侵入:关于这一点那些外行的批评家似乎正确。而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其原因是他们忽视了三个方面。
第一,有时候梦的工作并不能很好地完成欲望满足的局面。所以,梦的显意中会有隐意中的部分不愉快情感。经分析可知,这些隐意的不愉快情感远比由这些隐意形成的梦更为强烈。这一点可从任一实例中得到证明。因此,我们承认这时候梦的工作已无法实现目标,正如口渴者梦见喝水并不能解渴那样。做梦者依然口渴,因此会起来找水喝。这些梦依然留有梦的特征,不失为适当的梦。我们不得不说“尽管力量有限,仍不失为欲望满足”。不管怎样,明晰可辨的意向使之仍然值得赞美。梦的工作失败的例子也不在少数;而失败的原因在于,其一梦的工作较长于事实的改造,而苦于产生满足需求的情感转换;情感常常是非常倔强的。因此,梦的工作运行时不愉快的隐意内容转化为欲望的满足,而不愉快的情感依然不变。于是情感与内容不相协调,批评家抓住时机指责梦根本不能满足欲望,并且无害的内容却常伴随着不愉快。关于这些并不明智的批评,我们说正是这样的梦里,其满足欲望的意向才最显而易见。正是在这样的梦里这种倾向才呈现为分离的状态。他们的批评是不正确的,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神经病患者,认为内容和情感的关系要比实际存在的关系还要密切;因此他们无法理解内容发生了改变,而伴随的情感竟然始终如一。
第二,这一点尤为重要,却同样被一般人所忽视。欲望的满足本可心生愉悦,然而我们要问:“究竟什么样的人心生愉悦?”当然是有此欲望的人感到快乐。我们却了解到做梦者对于其欲望的态度极其特殊:排斥、指责这些欲望,更有甚者不愿意有这些欲望。因此,这些欲望的满足反而使其不快。由经验可知这样的不快尽管有待于分析说明,但却是焦虑形成的主要原因。以其欲望观之,做梦者就像由于某些共同的要点拼在一起的两个人。我不愿意继续引申这一问题,只想告诉你们一个很有名的神话故事。你们在故事里便能发现所讲的这些关系。一个心怀慈悲的神仙答应一位穷人和他的妻子,满足其前三个愿望。他们非常高兴,选择愿望时极其谨慎。闻到邻居烧烤腊肠的妻子愿有两根腊肠,心念一动,腊肠出现面前,第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丈夫不以为然很生气,于是他愿这两根腊肠挂在妻子的鼻子上,第二个愿望也满足了,腊肠就挂在妻子的鼻子上无法移动;然而对于丈夫的愿望妻子却非常痛苦。故事的结局你们可想而知,毕竟他们是夫妻,那么他们的第三个欲望就使腊肠离开妻子的鼻子。也许我们会用这则神话来比喻别的事情;在此我只想说明一个事实:即一个人欲望的满足,可使另一个人很不高兴,除非两个人心意完全相同。
如此对于“焦虑的梦”我们就较容易解释得更为圆满了。此外仍要顾及一点,之后方可采用被许多观念所拥护的假说。那就是——焦虑的梦其内容常常少有伪装;似乎躲开了检查作用的注意。这些梦往往表露出赤裸裸的欲望的满足,然而做梦者却不承认这个欲望,他已是完全排斥它了;因此焦虑就乘虚而入,对检查作用取而代之。儿童的梦是欲望的公开满足且为做梦者所承认,一般的伪装的梦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隐形满足,而焦虑的梦的方程式则为压抑的欲望的公开满足。因此,焦虑表明了被压抑的欲望力量何其大,梦的检查作用已无法制服,虽有检查作用的干扰,仍然求得了或几乎求得了欲望的满足。我们以检查者的立场来看,知道了被压抑欲望的满足会使做梦者的情绪发生不愉快,进而激起抵抗。因此,在梦里表现为焦虑,这是由当时不能抑制欲望的力量所引发的。这个抵抗成为焦虑的原因,仅由对梦的研究,我们是不能完全获悉的,很明显,我们也要从其他方面进行讨论。
没有伪装的焦虑的梦所适用的假说,也可用来分析那些只经过少许伪装的梦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不快或焦虑相当的梦。大致上说,我们常被焦虑的梦所惊醒;在梦的背后被压抑的欲望不能克服检查作用以获得完全满足前,我们常常就惊醒了。关于这些梦,尽管其原有的目标并未实现,却不因此而改变它的主要性质。曾经我们把梦视为睡眠的保护者,其目的是保护其免受干扰。这个保护者的能力显然不足够独自抵御干扰或危险,因此不得不和梦一样唤醒睡眠的人;然而有的时候,我们尽管在梦里深感不安、焦虑,却依然酣睡。我们会在睡眠里自我安慰:“这只是一个梦而已。”所以就由它去,从而再次入眠。
或许你们会问,梦的欲望什么时候才可以克服检查作用。这要依据欲望大小和检查作用两者而定;欲望的力量可因某些理由而变得非常强大;而据我们的印象可知,两者在势均力敌时,检查作用的态度往往是发生变化的原因。我们已经了解检查作用的严厉态度不尽相同,而根据不同的梦的成分随时改变强度;我们现在再加上一句,检查作用的一般行为很不确定,对于同一成分其严厉的程度也常有不同。假如检查作用突然力不从心难与一种欲望抗争,它将抛开伪装,而采用最后的办法,即激起做梦者的焦虑使其惊醒。
为什么这些邪恶的、被排斥的欲望偏偏要在夜间骚扰我们安睡呢?尽管我们对此很奇怪,却还不能解释它。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只能利用另外一种基于睡眠的性质上的假说。白天,检查作用的强大力量抑制了这些欲望,使其不可能侵入到意识之内。然而,夜间的检查作用或许因睡眠而松懈,或者至少是力量大大削弱了,正如精神生活的其他作用一样。既然检查作用松懈下来了,而被压制的欲望伺机而动。一些有失眠症的神经病患者认为其最初的失眠是自动的;也就是他们因为担心做梦而不敢入睡,即他们对检查作用松懈导致的结果感到恐惧。你们很容易了解,检查作用的减弱本无大碍,睡眠就降低了各项活动的机能;因此邪恶的念头即使此时伺机而动,至多也只能形成梦,事实上无丝毫的妨碍。正因为如此,做梦者才可以在夜晚安慰自己:“这只是个梦罢了。”且由它吧,继续入睡。
第三,你们该记得做梦者驳斥自己的欲望时,就如两个不同的人由于密切的关系而拼凑到一起;于是你们就明白还有一种情况可使欲望的满足同时引发不愉快的事情:那就是惩罚。我们再借用上次说的那则神话故事来解释这个问题。前面盘子里的腊肠是第一个人即妻子的欲望的直接满足;鼻子上挂着的腊肠乃是第二个人即丈夫的欲望的满足,同时这也是对妻子的愚蠢欲望的惩罚。在神经病的病例中,我们也会发现与这则神话里第三个欲望类似的欲望。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这样的惩罚倾向相当多,且都非常强大,被视为某些痛苦的梦的主因。现在你们也许认为对于这些梦而言,所谓“欲望的满足”其实并无满足可讲。但仔细分析,你们的结论是不正确的。现在,我们暂且把梦视为什么内容的各种可能性放到以后再作讨论比较,那么欲望的满足、焦虑的满足及惩罚的满足等,这些说法其意义当然是非常狭隘的。但是,原本焦虑就是欲望的反面,反面与正面又极易于形成联想,我们已知二者在潜意识之内为同一物,并且惩罚本身就可看做一种欲望的满足,不过它满足的乃是检查作用的欲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