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明清惊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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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杨乃武与小白菜(3)

由于杨乃武之妻小杨詹氏多次在杭州各衙门鸣冤叫屈,杭州城内大街小巷传言纷纷。此事引起了当时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江南药王胡雪岩的关注。胡雪岩从小家境贫寒,又是学徒出身,所以对贫苦百姓生活比较关心。胡雪岩在浙江原巡抚王有龄、闽浙总督左宗棠的支持下,开办钱庄,设举洋务,后又在杭州开设胡庆余堂药店。他用钱捐了个江西候补道的功名,成为煊赫一方的官商。胡雪岩为人乐善好施,仗义疏财。杨乃武案发生时,胡雪岩正在杭州筹办胡庆余堂。胡雪岩有个西席(古时尊称授业之师或幕友为“西席”)叫吴以同,与杨乃武是同学同年,知道杨乃武平日为人正直,这次获罪一定是有人陷害,他把杨菊贞上京告状及准备二次进京的情况告诉了胡雪岩。胡雪岩大为触动,深表同情,委托吴以同把叶杨氏和杨菊贞引荐过来,答应资助他们全家进京上告的路费和在京的所有生活用度。

杨乃武家人得到了胡雪岩的资助,有了再次进京的经济能力。就在杨菊贞等人准备二次进京告御状的时候,恰好有个浙江籍的京官、翰林院编修夏同善丁忧服阙后起复回京,胡雪岩为他饯行。席间,胡雪岩、吴以同向夏同善陈述了杨乃武冤案的经过,并恳请他在京设法帮助。夏同善深为家乡有此冤案感到震惊,表示将极尽其所能帮助,并留下了其在北京的住址。

同治十三年(1874年)七月,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妻子詹彩凤及其其娘家的帮工姚士法再次进京上告。两人按照地址找到了夏同善,在夏同善的指点下,上门遍访了三十多个浙江籍的在京官员,并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递了冤状。

夏同善又与大学士翁同龢商量,翁同龢也很表同情,把本案内情面陈两宫太后,请皇上重视此案。因为有了一些同乡京官帮忙说话,这次没有押解回浙。慈禧太后下了一道谕旨,叫刑部令饬杨昌濬会同有关衙门亲自审讯,务得实情。同时又叫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访。

杨昌濬奉谕后,并未亲提严讯,而是将此案委派给刚到任的湖州知府锡光以及绍兴知府龚嘉俊、富阳知县许嘉德、黄岩知县陈宝善共同审理此案。几个下属深知承审此案万万不能审的与上司结果不同,不然纯粹是与上司过不去,自讨苦吃。基于多种原因,这次审案并未用刑。杨乃武见此次审讯是朝廷圣旨下令,又没有动刑,知道所写申诉材料起了作用,就推翻了原来所有的有罪供认,重新说明自己与此案毫无瓜葛。小白菜也趁机全部翻供,否认自己毒死丈夫。湖州知府锡光一看情况不妙,这样下去会无法收拾,审了一次就找了个借口退出审问团。其后的几次审讯中,主要由绍兴知府龚嘉俊主审,两位知县作辅。

审来审去,杨乃武与小白菜就是不供有罪。这样一来,案件轰动了江南,由于案情复杂,当时的上海《申报》对案情作了跟踪报道,还就此案发表了不少评论,提出了很多疑问。正在此案既无法维持原来判决,又难以推翻原先审判的尴尬时候,恰逢遇到同治皇帝驾崩,又碰上全国性的考试,所以此案一拖再拖结不了案。

同治皇帝死后,光绪皇帝于次年(1875年)正月二十日继位。按照惯例,新皇帝登基继位,为显示天子的仁爱宽厚,都要大赦天下。但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因审而未结,案情重大,悖逆人伦,罪大恶极,不在特赦之列。

由于案件扑朔迷离,久拖不决,社会影响又大,因此引起朝野上下的种种猜测。刑部给事中王书瑞向皇帝递呈奏折,弹劾浙江巡抚杨昌浚等人“复审案件,意存瞻徇,故意迁延时日,谋图不轨,企图将杨、毕等犯证关死狱中,即可草率结案,维持初审判决,以利考成。”,并请求重审此案。经过调查询问,慈禧太后知道王书瑞奏折中的“意存瞻徇”确非虚言,就准了王书瑞的奏折,命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

在清代,各省、府、县均设有学政,学政是负责当地科举考试、遴选人才等事务的官员,通常由饱学之士担任。浙江学政胡瑞澜就是一位公认的学富五车的人物,在当地也颇有些名望。朝廷圣旨钦点他负责审办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时,胡瑞澜正忙于当年浙江省的考选,杨昌浚把未审结的案件卷宗、案犯及要证等转交给他时,他正忙得焦头烂额,急得一塌糊涂,直到他忙完考选事宜后,才开始着手阅览卷宗,正式审理此案。

胡瑞澜对杨乃武与小白菜连夜进行熬审,并施用酷刑。最后一堂杨乃武的两腿均被夹折,小白菜也十指拶脱,二人最终挺刑不过,只得照原供诬服。胡瑞澜在写结案报告时,因案件经多人审理,案犯、证人所供各不尽同,甚至前后矛盾。胡瑞澜在奏折中陈述案件大概时,颇费了一番心思,极力将案中矛盾之处雕饰圆滑周密。光绪元年(1875年)十月初三日,胡瑞澜结案,上奏皇帝和皇太后“此案无有冤滥,拟按原审判罚定罪”。胡瑞澜复奏时,对刘子翰的强奸,何春芳的调戏,都一概不提。

同时,胡瑞澜为了显示自己没有徇私舞弊,竟然采用了给皇帝和太后上奏《招册》的方式。他把案犯杨乃武、葛毕氏的供词和沈喻氏、王林、钱宝生等证词都详尽地记录下来,随同其审理结案报告一同上奏。按照清制,清朝巡抚、总督办理的死刑案件,不需要把犯人供述和证人证词上报朝廷,只需呈报审结报告即可。胡瑞澜胡本不用多此画蛇添足之举,他之所以上报《招册》,无非是因该案轰动朝野,影响太大,而各方倾向又反复不一,这一公开供词和证词的做法可以告知天下,该案审理过程没有舞弊徇私之处。

至此,杨乃武知是决无生望了,他在狱中作联自挽云:“举人变犯人,斯文扫地;学台充刑台,乃武归天”。因胡瑞澜是个学台,根本不知理讼,所以说他学台充刑台,冤狱难以平反。

胡瑞澜承审此案,照原拟罪名奏结后,地方士绅奉承胡瑞澜“明察奸隐”,“不为浮议所动”,“不负皇上委任”。原审各级地方官吏如释重负,弹冠相庆,设席宴客,认为从此铁证如山,不会再有反复了。

然而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胡瑞澜疏奏维持原判的审结报告和《招册》一呈递,《申报》即予以报道,立刻引起朝野上下的议论,顿时舆论大哗。有一些地方人士认为此案必有曲折隐情。于是地方上的有些举人生员以及杨乃武的好友汪树屏、吴以同、吴玉琨等三十余人首先联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县、府、按察、督抚、钦宪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要求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天下,以释群疑。

浙江籍的京官也非常关心这一起发生在家乡轰动全国的大案,他们经综合案件主犯数次翻供,屡翻屡服,杨菊贞两次上京等各方面的情况分析判断,认为本案是一起冤案。于是十八名浙江籍京官联名向都察院提交呈状,力陈此案查究中的可疑之处,请求由刑部直接审理此疑难大案。

这时汪树屏、吴以同等的联名禀帖已到了都察院,汪树屏的哥哥汪树棠也在都察院,还有其他的一些浙江人特别是一些举人、进士、翰林,他们认为这件案子如果真有冤情而得不到,这不仅是杨乃武、小白菜两条人命的问题,而是有关整个浙江读书人的面子问题。都察院接到呈词后,立即向两宫皇太后、皇上奏请。

京中御史边宝泉也为此鸣不平,早在十月十八日就上奏说胡瑞澜与浙江巡抚杨昌浚“素日相好”,办理此案“外示严厉,中存偏袒”,并没有秉公执法,在关键情节上不加详究,模糊视听。况且,胡瑞澜本是职掌学政的文臣,从没办理过刑案,必然抓不住要害,绝难平反。请求皇上和太后审慎研究,并将该案交给刑部重新审理。夏同善、翁同龢、张家骧(张也是浙江人,当时担任翰林院编修)等亦一再在两宫前为此案说话,说“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认为只有提京审讯,才可以澄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