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观念上要避免先入为主,一定要有一种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的愿望,否则,带着观点找例子,很可能会不同程度地造成新闻失实。这就要求记者采访时多面了解情况,不能只听一面说;不能只报道有利于“我”的一面或自己感兴趣的一面;报道方法也不能过于简单。当年关于步鑫生的报道,就是由于记者只报道他的创新精神的一面,而对他的独断专行一面,明明知道也予以回避,结果最后步氏栽倒,媒介也很尴尬,其实这与媒介一味只说好不说坏也有关系。如果采访时与自己原来的观念发生冲突,一定要坚决服从事实。即使是为了宣传什么,既然事实不是那样,宁可不写,也不要硬扭角度而造成失实。
(2)消息来源要可靠,养成检验消息来源的习惯。消息来源最好是当事人,以及与主要的目击者,两者不能偏一。特别是采访先进经验,不能只听当权人物讲,还要专门听听对立面的意见。有一位记者采访某厂厂长,开了座谈会,听到的确实是一片赞扬厂长的声音;他不满足,专门问有没有对厂长有意见的人,结果又找到有意见的五位同志座谈,意见是有,但均为具体细节问题。他心里有底了,大胆地正面报道了这位厂长,效果很好,对厂长有意见的同志对报道本身也没什么意见。新华社驻湖南的两位记者有一年报道了天外落下陨冰的消息,成为着名的失实新闻。他们总结经验时讲到,当时就是相信了省内新闻媒体的报道,尽管亲自到场,还测量了冰的大小,采访了不少人目击者,但是就是没有找专家,人云亦云,结果一块人造冰被说成了天外来客。
还有,如果消息来源与被报道人有利益关系,更要谨慎,尽可能多听几面的意见。去年《羊城体育》报道足球教练陆俊指使踢假球一事,有消息来源,但是这个来源与陆氏多少是有利益关系的,结果报道后引来了新闻官司,至今还没结案。
(3)不要轻易相信现成材料。我们的记者到了基层,往往会得到一堆人家事先准备的材料。这些材料可以作为参考,但千万不要以此作为事实依据,有要尽可能到实地考察一下,因为这方面出的差错相当多。这类单位写好的材料大多带有公关性质,谁也不会在里面说自己不好。即使是客观性的材料,如设计方案、地图,也最好到实地看看。毛主席纪念堂的设计方案上写着北大厅有吊灯125盏,结果《人民日报》记者柏生数了数,是110盏,具体施工时改了。地图要看是哪个年代出版的,因为现在建设速度很快。
新华社有个关于搜集材料的内部要求,其中有几点值得介绍。其一,材料的作者是谁,是否内行人。其二,何时写的。其三,是草稿、初稿、修正稿,还是定稿。其四,是第一手材料还是间接材料。其五,资料是在何种背景下、由于何种原因产生的。
这些都是检验材料可靠性的方法,经过检验后再通盘衡量其参考价值。
现在国内关于外国的奇闻,相当多的内容是假的,但是流传很广。直接原因便是作者对于材料没有鉴别。典型的例子是去年4月《北京青年报》在“前沿新知”专版头条报道的换头术新闻。后来被《作家文摘》转载,接着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的活页科技文选上,另一位作者也写了同样内容的文章。这个报道实在骗人不浅。报道说瑞士有一对年轻夫妇遇车祸死亡,男的头部完好但身体到处是伤,女的头部是伤但身体完好。于是医生将男的头接到了女的身上,活了。这项技术是美国中央情报局从前苏联那买来的,10年前他们就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了云云。活过来的人最后由于无法适应性别,忧郁而死。报道相当生动,富有人情味,但这是“愚人节”新闻。
(4)“怀疑是真实之母”,即使是直接采访、看到的情况,也要多方验证,要经过自己理性的头脑思考。如关于特异功能的报道,我们已有不少这样的教训。当年《人民日报》记者金凤采访过一位大队支书,他说他记了几十万字的读书笔记,尤其对列宁的《反杜林论》印象深刻。从这点她就有所怀疑,因为这位支书连《反杜林论》是谁写的都搞错了。所以,接着要求看看他的读书笔记,结果全是抄的《红旗》杂志文章。于是本来准备写的人物通讯就此罢笔。
在采访结束时,要问问自己是否还有疑问,决不能带着疑问离开。要知道,观察也是有局限的,可能会出差错。60年代一位联合国主要负责人到刚果调停内战事宜,记者们在警戒线外看到一位身材修长的黄头发男子下了飞机,于是相互对了一下笔记,就纷纷发稿,说这位官员到达刚果。其实,这位联合国官员就在记者发稿时,其飞机坠毁在十几公里外;记者们在机场看到的下飞机的人是一位英国外交官。
(5)提防“媒介事件”、“假事件”。这两个概念是指有些单位为了引起媒介的注意而故意制造新闻吸引记者来采访,或者对采访现场造假以欺骗记者。这种情况我们经常遇到,例如某公司凭白送给某明星一套高级住宅或一件非常昂贵的首饰。这叫新闻陷阱,这样的事实不是自然发生的,但是发生在显着人物身上的事实通常又有新闻价值,于是会逗引记者通过报道,扩大公司的名声。再如获知领导人来视察,制造表现工作成绩的假现场,甚至我们的高级领导人也多次受骗。在这方面,一位美国新闻学者写道:“消息来源学会了设计事件,这些事件被设计得像自发的一样。事实上,它受消息来源控制的程度,不亚于有准备的演说和专为报刊发布的消息,……它并不反映情况的内在的真实性”。
(6)写作中防止失实要注意的若干问题。第一,要有“宁可不用,不可不知”的工作态度,不能满足于一知半解。自己对事实没有理解以前不能动笔。
第二,要在事实大体清楚的前提下抢新闻。抢来一条及时的新闻能给媒介和记者带来荣誉,但抢来的假新闻也会带来耻辱。美国“挑战者”号飞船发射失事,美国《底特律新闻》抢先印出了关于飞船成功发射消息的报纸,结果成为人们的笑料。我国有一年的全运会开幕因故推迟,可是街头却出现了整版报道开幕盛况的报纸,同样成为笑话。以此为戒,不要轻易提前写预计发生的新闻,写了也要反复核实真正发生的事实与写的内容是否有差异。
第三,不要相信自己的记忆,一定要核对重要的人名、地名、时间、数字,要查对正式的材料。要养成通过认真计算,检验数字的习惯,因为有些报道中使用“千百次”之类的词句太随意了。例如前面谈到的通讯《九米拼搏》,随手写到该司机通过铁路交叉路口“万千次”,一算就会感到是不真实的。这位司机开了10年车,10年3600天,就算天天开车,也够不着万次,何况也不会天天过铁道。
如果就记忆与笔记相比,还是要提倡勤记。好记忆不如烂笔头,用笔记下的东西要比记忆相对牢靠。
第四,用词要准确,不要想当然,不要替被采访人代言。中国的词汇很丰富,选择用词很重要,一般描述事实宜采用较为温和、中性的词汇,没有把握不要使用表述极端的词汇。例如首次、世界第一或中国第一、最×等等,这些用词使用时要非常谨慎。还有形容词、副词使用也要谨慎,例如“严肃处理”、“纷纷前往”、“极大地增强了……的信心”、“广泛开展”、“深入……”、“认真……”,这些已经成了套话的词汇,往往给人不真实的感觉,能够一般地做到“处理”、“前往”、“开展”就不错了。
另外,不要为了情节生动而歪曲或片面报道事实。例如,报道上海一位女工陈燕飞怀孕了还在苏州河里救人,明明她是慢慢走下河救的人,却要用“跳”字形容下河;知道她原来当过游泳救生员,却没有一家媒介提及这个背景。因为这样写来,人物的英雄事迹就显得不够突出和生动感人了。再如报道哈尔滨七青年“英勇”捕熊,其实从动物园跑出来熊是只有30斤重的小熊,一下就抓住了,但特写中通篇是扶危救难的描写,充满了惊险气氛。这是不真实的。
还有的报道中常出现“大家说”、“他们一致认为”,后面还是冒号和引号。这类报道多数是没有确切事实根据的,是记者在替大家说。这类的写作指导思想本身就是不真实的,还能写出真实的新闻吗?
第五,客观报道,少由记者下结论。特别是消息,本身就不允许记者直接表态,可是现在的来稿中常常是在报道事实中或最后,记者随意发议论,这件事对于什么问题有什么意义,或者这件事如何令人气愤,需要批评。遇到分歧较大的事实,这种记者的干预会造成新闻失实。
第六,千万不要“合理想象”。除了心理活动不能替当事人想象外,一些细节也不要想当然,例如,一谈到飞机,就想都不想地在前面加上“银灰色”,其实,现在飞机的颜色已经多样化了。
这里试对比一下流传中的一则关于郑板桥和他老师看到桥下河中漂着一具女尸后写的诗,其老师写的是:
二八女多娇,风吹落小桥。三魂随浪转,七魄泛波涛。
郑板桥的诗是:
谁家女多娇,何故落小桥?青丝随浪转,粉面泛波涛。
显然,郑板桥的诗是一则客观报道;而其老师的诗就属于文学性质的想象了。
第七,必须要考察新闻源的背景。
十二、故意造假问题
这方面的失实是很严重的,从道理上没什么可说的,属于职业道德问题,严重的可能触犯法律。其主要原因无非是“利益驱动”、“见报第一”这两类。其他次要原因中,最多的是迫于各种压力,违心报道。这方面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不属于新闻业务技术问题,这里就不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