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罗以澄自选集:新闻求索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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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中国电视新闻性节目:现状、问题与趋势(1)

电视新闻性节目伴随着电视业的发展,在我国(指大陆,下同)已经历了40余年的历程。从初期简单、单一的硬性“说教式”的新闻宣传样式,到今天丰富多彩的新闻节目形态,我国电视新闻性节目的变迁不啻是电视业发展变革的一个最好缩影。

从总体上说,我国电视新闻性节目无论是在传播理念上,还是在制播实践上,都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

传播理念上,由纯宣传观念向信息传递观念逐渐转化,由完全的传者主导向受众主导过渡。虽然直到今天,宣传理念在一些电视新闻节目中还显得突兀,信息交流特性仍需进一步强化;但是,这种传播理念的转变是非常明显的。其具体表现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国内电视新闻性节目呈现出了信息量大、时效快、可视性增强等特点;新闻报道领域大大拓宽,尤其是社会新闻、批评性新闻大量增加,电视新闻发挥出了明显的参与生活、介入生活的作用;新闻的视角日趋“平民化”,内容更加贴近社会生活,贴近民众需要,关注、讲述“老百姓的故事”,已经成了电视新闻中的“家常菜”,此外,电视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程度也有了显着提高。可以说,今天,电视新闻的影响力已经超过报纸、广播等其他传播媒介,而成为真正的公众信息主渠道。

在制播实践上,随着电视人对电视传播特性的认识的逐步深刻,以及电视技术的进步,电视新闻性节目的制播模式在不断变化。从最初的电影纪录片风格式新闻算起,电视新闻性节目大致经过了单一的简要式新闻、初级电视化新闻、真正电视化新闻这样三代制播模式,现在已经开始进入所谓的“第四代”,也就是电视与网络等新传播科技融合的、具有多媒体特征的电视新闻新形式。与此同时,电视新闻的节目形态也在不断丰富,从消息类的动态性综合新闻节目主打,到今天的新闻评论栏目、深度报道栏目、新闻性专题、新闻性谈话节目、新闻性纪录片、新闻杂志等多样化的专栏性节目形态“雄起”,形成了异彩纷呈的新闻节目群,基本上与国际上电视新闻的发展接轨。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国内整个传媒业商业化运作步伐,一些商业运作手法被引入电视行业,新闻性节目也不例外,例如隐性采访、偷拍偷录、炒作、包装、新闻策划等。电视新闻业带有明显商业味道的制造“卖点”行动以及各种营销举措,一时在国内各大中型电视台间相互仿效,甚至在有些电视台被默许为常规做法。这些做法无疑超出了传统新闻业务的范围,对新闻理论也是一个挑战。然而,这类商业动作在实践中确实取得了令人感叹不已的成效;在一定意义上说,它也给今天的电视新闻性节目带来了勃勃生机。抛开争议客观地看,商业做法进入电视业尤其是电视新闻性节目,可以看作是传统新闻理念与新闻实践的一个大突破。

近10年来,我国电视新闻性节目加速变革,频繁出新,虽然有着纷繁复杂的社会政治背景,但最直接的动因是,电视新闻业承认并越来越尊重收视率的引导作用。收视率不仅直接催动着电视新闻采编播实践的变化,还触及制度层面的改革。当然,这还仅仅是开始,目前,收视率的调节作用还受到许多因素制约,导致电视新闻性节目存在下面将要提到的诸多问题。但是,收视率必将是电视新闻性节目未来发展中起根本引导作用的因素。

应该承认,当前我国电视传播理念依然处在从宣传主导型向信息传递和交流型过渡的阶段,各个电视台之间以及电视节目类别之间对此认识与转变的步伐并不均衡。电视新闻性节目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迅速,但在娱乐性节目和社教类节目日益浓厚的平民化倾向反衬下,不少电视台的新闻性节目总体上仍然显得呆板有余而灵活不足,说教有余而信息不足,套路有余而“卖点”不足。电视新闻与报纸同业相比,其可视程度也不令人乐观。具体归纳为以下问题:

1.对新闻价值的强调不够

一些电视新闻性节目在制作和编排上,并没有完全尊重新闻价值原则,即按照显着性、新鲜性、接近性、及时性、趣味性的标准来制播新闻,导致新闻节目信息量不足、吸引力低下。现在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即黄金时段的新闻节目反而不如非黄金时段的新闻节目好看。从中央台到省级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例如,中央台的午间《新闻30分》和晚间新闻板块、21点档的《现在播报》等,较之《新闻联播》更为好看。原因很简单,前者在制播和编排上相对而言更遵循新闻价值的规律。

观看中西方电视新闻节目,如果从非价值观层面上作比较,应该承认西方新闻节目普遍更具冲击力和张力,能调动观众的身心介入,甚至造成一定的紧张感,这是一种比较好的观赏状态。而我国的电视新闻性节目,尤其是黄金时段的综合性新闻节目,总体上显得比较平稳,新闻中的常规事务报道过多,信息值高的事件性新闻过少;“结论”型、“定性”型新闻过多,有“冲突”、有“故事”的“过程”型新闻过少。新闻价值法则的缺失,自然难以激发观众的收看兴趣。我国电视台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特殊地位,要求新闻报道必须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功能,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新闻报道还有着自身的特定传播规律,即必须尊重新闻价值法则,这也是不容忽视的。如何将充分发挥宣传和舆论引导功能同尊重新闻价值法则很好地结合起来,是电视新闻工作者必须掌握的一门非常现实的传播艺术。

其实,在现阶段,除了某些特别重大的“规定性”题材外,电视新闻节目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做到重视舆论引导功能与尊重新闻价值规律两者兼顾。

今天国内电视媒体常用的一些报道模式,也往往同新闻的价值规律相违背,需要好好琢磨。例如,电视新闻的结构方式和意义揭示方式,现在仍然流行的是导语+主体+意义的结构,意义同主体经常混淆不清。在处理意义的时候,常见的误区一个是将意义等同于议论,一个是意义空泛模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意义延伸:“学生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群众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原法轮功练习者们深刻地认识到”等,此类意义提示倾向于定性结论,太过抽象,主观性强,没有精确度,也缺乏科学性。其结果,不仅不能更好地引导舆论,反而削弱了新闻本身的传播效果。新闻报道结构上的封闭性也会损害新闻价值要素的传递,表现在:一种是先有意义框架,再寻找事实,形成意义为主事件为次的内容组成;另一种是将新闻事件纳入固有的解释框架,对其意义归纳过于简单化和模式化。这些都与当今信息传导型的新闻传播要求相矛盾。

2.电视新闻节目报道深度不够

1993年以来,从央视到地方台出现了一大批深度报道节目,新闻评述、新闻分析、新闻调查节目等都属于此类,像央视的《时空报道》、《新闻调查》、《焦点访谈》以及地方台的《焦点透视》、《新闻空间》、《新闻观察》、《新闻追踪》等等。这类节目一般以“关注民生,倾听民声,抨击时弊,扬善抑恶”为宗旨,因此一经出现,便引起社会的轰动效应,给电视传媒增添了“活力”和“魅力”,其功不可没。然而,透过这一表象的背后,我们不能不面对这样的现实:其间不少节目在“热闹”一阵之后,便出现了观众开始疲软,收视率渐渐走下坡路的景况。究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报道深度的欠缺是其主要症结所在。深度报道有较充足的时间来解析事件,其成功的要素在于提供充分、全面的信息,包括全面的事实信息、复杂的关系信息以及多元的意义信息。许多此类报道恰恰未能提供足够的事实信息,或者让事实信息在同一个层面简单重复,对于关系的把握则过于简单化,总是停留在一个可以预见的框架内;意义和评论不能呈现多面性,而是流于简单甚至片面。因此报道常常不能出人意料,就像一个老套的故事,缺乏新鲜感。目前,电视台大多对深度报道节目非常重视,不断改版、包装、撤旧换新,这些都是必需的,但真正能吸引收视率的还是报道本身的质量。

3.新闻节目缺少个性

现在各电视台的新闻性节目,类型丰富,数量也不少,但能被观众记住的着实不多。这对电视台的整体形象塑造十分不利。因为新闻性节目是电视传媒的立身之本,也是电视业竞争“出彩”的一大砝码。新闻性节目做得好不仅能吸引收视率,还将给电视台带来良好的声誉,这是娱乐性节目所不能代替的。

目前众多电视台的新闻性节目普遍缺乏创意,雷同的多,有个性的少,有鲜明特色与风格的更少;从节目内容到包装,到主持方式,互相模仿,形成千台一面。这样节目虽多,观众的选择依然受限。在当今频道增多、节目丰富的情况下,电视台宜取求异思维,形成创新机制,形成自己的独特个性与风格,这才是媒体竞争的有效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