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至死恨方休:假如爱有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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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错到底——厌(2)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乐队现场表演,和我想象中完全不同。

不过,书上描写的摇滚青年的热血倒是很正确。

主唱有着沙哑的低音,长发及肩,随着节奏不断地摇摆着身体,像是在泥巴里挣扎的泥鳅。

那时候,你告诉我,牵着我的手,一直一直一切走。

那时候,你抱着我,听着我的心跳,说是你唯一的依靠。

那时候,我们在一起,云朵那么白,雏菊那么香。

那时候,永远停留在记忆里的那时候。

我静静地听着喧闹中的歌词,不知道悲伤是从哪儿涌出来的。

明明是高亢的去掉,明明是热闹的环境,我竟然,觉得好孤独,从骨子里渗入的孤独,让我浑身冰冷,神经都发颤。

我以为,只要够热闹,只要够喧闹,就可以将孤独驱逐,就可以不让大脑去回忆。

原来,都是我以为。在这么热闹的环境里,我是那么的孤独。

那时候,你告诉我,牵着我的手,一直一直一切走。

那时候,你抱着我,听着我的心跳,说是你唯一的依靠。

那时候,我们在一起,云朵那么白,雏菊那么香。

那时候,永远停留在记忆里的那时候。

那时候,多么清澈的三个字,又是那么难过的三个字。

我的眼前有些模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了几杯颜色漂亮的饮料的缘故。

一些男生从暗地里打量到开始摩拳擦掌,我知道,因为我喝了几杯酒保递过来的调酒,总是附带着一张纸条。

我将纸条一张张展开,等我喝下那几杯酒,纸条也摞成了一叠,上面千篇一律地写着电话号码。

冷眼注意到那些跃跃欲试的男生,我笑了。

我知道,我垂眸笑的样子一定很妩媚。

印证着“妖孽”这两个字。

我低低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