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尔斯·亨顿从桥上往南区那头赶,睁大眼睛寻他要找的人,希望一下子就赶上他们。不过,他却大为失望。他东问西问,在南区开头还有一点线索,追了一段路之后,线索便全无了;他不知道该怎样继续寻找。但这一天其余的时间里,他还是全力以赴地继续找着。夜幕降临时,他双腿疲软,目的却远未达到;于是他在塔巴客栈吃了晚饭,上床休息,决心第二天早早行动,把全区仔细搜寻一遍。他躺在那儿思索计划时,很快便这样推测:如有机会,这孩子定会从那恶棍,他那不知是真是假的父亲手里逃走;他会回伦敦找以前受过的罪吗?不会,他会尽量避免再被抓住。那么,他会怎么做呢?在遇到迈尔斯·亨顿以前,他在这里从没有朋友,也没有保护人,所以他自然会再去找他的朋友,只有这样做才不用再回伦敦去冒险。他会去亨顿庄园,他会这样做的,因为他知道亨顿在回家的路上,可以在那儿找到他。是的,情况很清楚——他不能在南区浪费时间,而应立即穿过肯特郡,去僧人洲,沿途打听,并在树林里寻找。现在我们再回头讲那失踪的国王吧。
客栈跑堂的说在桥上看见那恶棍“正要”加入那年轻人和国王一道,其实并没有真的和他们一道走,只是紧紧跟随在他们后面。他一声不响,左臂用绷带吊着,左眼上还戴着一个绿色的大眼罩,他步子有些跛,拄着一根橡木棍。那年轻人领着国王七绕八拐地穿过南区,渐渐走到郊外的大路上。
国王这时生气了,说他不肯走了——应该是亨顿来见他,不是他去找亨顿。他不能容忍这样的怠慢,再也不肯走了。那年轻人说:
“你要待在这儿,让你那受伤的朋友躺在那边的树林里无人过问吗?那好,就这样吧。”
国王的神色马上变了。他叫道:
“受伤了?谁胆敢如此?先不说这个,引路吧,引路吧!快一点,我说!你脚上灌了铅吗?他受伤了,不是吗?哪怕是公爵的儿子干下的,他也逃不脱的!”
到树林还有一段路,可是很快就走完了。那年轻人四下张望,看见地上插着一根树枝,上面系着一小块破布条,便引路向林中走去,一路寻找同样的树枝,走一阵便会有一根;显然这些树枝引他们去要去的地方。不久他们到了一块空地,那儿有一座烧焦的农舍遗迹,附近有一个快要倒塌的谷仓。四下并无人迹,只是一片寂静。那年轻人进了谷仓,国王迫切地跟了进去。里面没人!国王惊疑地扫了那年轻人一眼,说道:
“他在哪儿?”
回答他的只是嘲弄的笑声。国王一下子气极了;他抓起一根木头,准备打那年轻人,忽然又听到一声嘲笑。这是那个跛腿的恶棍发出的,他一直远远地跟着他们。国王转过身去,气愤地问:“你是谁?到这儿干什么?”
“别傻了,”那人说,“安静点吧,我还没有化装得使你连父亲都认不出来了吧。”
“你不是我父亲,我不认识你。我是国王。要是你把我的仆人藏起来了,就给我把他找来,不然你要吃苦头的。”
约翰·坎第用严厉、沉稳的声音答道:
“很明显你是疯了,我也不愿意惩罚你;不过如果你惹火了我,我只能那样。你在这儿胡说八道也不要紧,因为这儿没人听你的,不过你最好还是说话小心点儿,省得咱们换了地方之后又惹出事来。我杀了人,家里是不能待了——你也不能待在家里,因为我要你帮忙。我已经改了姓,这样聪明点,改成了霍布斯——约翰·霍布斯,你就叫杰克——记牢。现在,你快说,你妈在哪儿?你姐姐呢?她们没到我指定的地点——你知道她们到哪儿去了吗?”
国王冷冷地答道:
“不要拿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来烦我。我母亲已死,姐姐都在宫中。”
站在一旁的年轻人嘲弄地大笑起来,国王简直要扑过去打他,可是坎第——按他现在的说法,是霍布斯——拉住了他,说:
“好了,雨果,别撩他了;他脑子有问题,你的态度让他心烦。坐下吧,杰克,安静些,过会儿我给你点东西吃。”
霍布斯和雨果小声交谈起来,国王则尽量离他所厌恶的人远一些。他挪到谷仓尽头的暗处,发现那儿的地上铺了一英尺深的干草。他躺下来,扯了些草当毯子盖在身上,便沉思起来。他有许多痛苦,但是那些小的几乎都因为那最大的一件而忘却了,那就是他失去了父亲。对别人而言,亨利八世的名字足以使人颤抖,使人想到一个食人巨妖,鼻子里喷着毁灭生灵的毒气,双手干的全是带来灾难与死亡的坏事;但对这个孩子来说,这个名字所带来的却是快乐的感觉,有这名字的人是那么温和慈爱。他想起父亲与自己之间一连串亲密的往事,深情地体味着,连成线的泪水表明他心中的痛苦是多么深切真诚。下午的时间渐渐过去,这悲哀的孩子疲倦起来,慢慢平静而安逸地睡着了。
过了相当长时间——他不知道是多久——他挣扎着要醒来,却只达到半清醒的状态。他闭着眼睛矇眬地望着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这时他注意到一阵低低的声音,那是雨点打在屋顶的沉闷声音。一阵舒适的感觉涌过他的身子,随后马上被粗暴地打破了,那是一阵哄笑,既有尖细的声音,也有粗哑的声音。这笑声可恶地将他惊醒,于是他揭开头上的草去看这吵声来自何处。他看到的是一幅可怕而又丑陋的情景。在谷仓的另一端,地中间燃着一堆明亮的火,周围是一群东倒西歪、席地而卧的乌合之众,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浪者和歹徒,有男有女,被通红的火光一照,显得怪诞可怕,是他从未从书上读到过,也不曾梦到过的。里面有高大强壮的男子,因风吹日晒而皮肤棕黄,留着长发,穿着难以言状的破衣烂衫;还有身材中等的年轻人,相貌野蛮,穿的和前面那些人相似;还有瞎眼的乞丐,眼睛上或是戴着眼罩,或是缠着绷带;还有瘸子,装着木腿或是拄着拐杖;还有一个相貌不正的小贩,带着一包东西;另外还有一个磨刀匠,一个补锅匠,一个带行医的理发匠,都带着自己的一套家伙;女人中有些是还没长成熟的姑娘,有些是成年妇女,有些是满脸皱纹、形象丑陋的老妇,个个嗓门特大,厚颜无耻,满嘴脏话,个个浑身肮脏,污秽不堪;还有三个脸上长疮的小孩;还有几条饿得很瘦的劣种狗,脖子上拴着绳子,是用来给瞎子引路的。
已是黑夜,这伙人刚刚饱餐了一顿,正准备狂欢。酒罐被传来传去地喝着。许多人叫了起来:
“唱个歌吧,蝙蝠和独脚迪克!”
瞎子中间有一个站起来,揭去他那本来很好的眼睛上的眼罩,丢开那记录着他的苦难的纸板,做好了准备。独脚迪克取下那条麻烦的木腿,用一只好腿在那位坏蛋同伴旁边站好,随后他俩扯着嗓子唱了一首戏谑胡闹的小曲,每一小节末尾都由全体一道快活地合唱。唱到最后一节时,半醉的人群兴奋到了顶点,于是人人都加入进来,又从头到尾地唱了一遍,发出一阵响亮的邪恶之声,震动了屋梁。那一段鼓舞人心的歌词是这样的:
再见,咱们的老窝。
不可忘,前面路途遥远;
再见,大地,领结和长眠,
在树上,等待着我们。
夜里,我们会打秋千,
在空中,荡来荡去;
破烂,我们会留下,
分赃的,是冤家对头。
唱完后,大家就说话;他们谈话时并不使用歌词那样的贼帮黑话,因为他们只是在怕外人听见的时候才说黑话。从他们的谈话看来,“约翰·霍布斯”原来根本不是新入伙的,而是从前曾在帮里干过的。大家要他讲离开后的经历,当他说到他“失手”打死了一个人,大家都表示相当满意;当他说到那人是个神父,于是全体一齐喝彩,要他和每个人都喝一杯酒。老相识热情地欢迎他,新伙伴也以和他握手而骄傲。
别人问他“为什么去了那么多个月不回来”。他答道:
“伦敦要比乡下好,而且近几年来还比乡下安全,因为法律太残酷,而且执行得很严。要是没出那回事,我还会待下去。我原打算留在那儿,再也不回乡下了——可是那桩意外的事打破了我的计划。”
他询问现在帮里有多少人。名叫“老大”的帮头答道:
“扎扎实实二十五个,爬窗子的,二人转的,掏兜儿的,调包的,讨饭的,连那些零零散散的丫头婆娘都算上。多半在这儿,其余的往东边干冬天的买卖去了。我们等天亮了也去。”
“众位老实的伙计中间,怎么没有肉球啊?他上哪儿去了?”
“可怜鬼,他现在啃硫磺去了,那滋味可不好受。今年夏天他不知在什么地方和人吵架,被打死了。”
“真叫人难过啊!肉球可是个能干人,又胆大。”
“真的,他是这样的。他的姑娘黑贝茜不跟我们一块儿,现在往东边去了;她是个好姑娘,说话做事都挺像回事,一个星期里别人最多看见她喝醉四回。”
“她向来挺规矩的——我记得可清楚了——长得漂亮,什么都行。她娘比她放纵,不那么规矩;是个爱吵架,坏脾气的丑婆娘,可是脑子却比一般女人灵。”
“恰好为了这个,她把命都丢了。她会相掌,还会些别的算命的本事,结果落了个巫婆的罪名。法官判她在慢火上烤死。她受死时那勇敢的气派很让我有些感动——火舌上升,冲到她脸上,把她那头稀疏的鬈发烧着了,在灰白的头边噼啪响,可她还一个劲儿地咒骂那些看热闹的人——我是说咒骂吗?——对,咒骂那些人!你就是活上一千年,也听不着这么在行的咒骂的。哎,她的本事跟她一块儿完了。还有些学她的样儿,可都没那么地道,算不上真功夫。”
“老大”叹了口气,听者也同情地叹着气;一时间这群人都感到沮丧起来,因为就连这种死硬的法外遗民,也不是完全麻木不仁的。过相当长的时间,特别是碰上合适的环境,他们也会有片刻的伤感——就像这一次,想到他们中一个既有天赋又有才能的人死了,连接班的也没有的时候,他们就是这样的。不过,酒巡一遍,这些伤心者又都恢复了精神。
“咱们的朋友中还有倒霉的吗?”霍布斯问道。
“有的——有几个。特别是新入伙的——像那些小庄稼汉,他们的地让人家夺去做了牧场,走投无路,只得饿肚子。他们去讨饭,被捆在马车后面拿鞭子抽,从裤腰带以上脱光,直抽得流血;然后被枷上,让人家扔石头;他们再去讨饭,又被抽鞭子,还割去一只耳朵;第三次去讨饭——可怜鬼呀,他们还有什么办法呢?——结果被用烧红的烙铁在脸颊上烙上印记,卖为奴隶,他们逃跑,又被抓住,最后被吊死。这是挺简单的故事,我也三言两语就讲完了。别人也有的不那么倒霉。约克尔,彭史,霍奇,你们站出来——把身上挂的花亮一亮!”
他们三个站起来,脱去身上的一部分破衣,把背露出来,那上面横一道、竖一道的,全是以前挨抽时留下的鞭痕;有一个还撩起头发,露出原来有左耳的部位;另一个露出肩膀上的烙印——那是个“游民”的“游”字——和一只残毁的耳朵;第三个说:
“我叫约克尔,以前是农民,家境不错,有老婆孩子,一家人相亲相爱——现在我的情况可不一样了;老婆孩子都没了;也许他们上了天堂,也许在——在别的地方——感谢仁慈的上帝,他们不住在英国了!我那善良无辜的老娘靠服侍病人过日子,有一个病人死了,医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我老娘被当作巫婆烧死了,我的孩子在一旁看着,嚎哭着。英国法律!——起来,都起来,端起杯子!——大家一齐欢呼!——为这仁慈的英国法律干杯,感谢它把我老娘从英国这地狱中解放了!谢谢,伙计们。多谢。我挨家挨户讨饭——我和老婆——带着饥饿的孩子——可是在英国挨饿是有罪的——所以他们剥下我们的衣服,用鞭子抽着让我们在三个镇子游街。大家再为仁慈的英国法律干杯吧!——因为它的鞭子沾满了我的玛丽的血,很快就让她从这个地狱中解脱了。她就躺在那死人岗里,再也不会受伤害了。还有我的孩子——哼,法律抽着我挨镇子游街时,他们就饿死了。喝吧,伙计们——只喝一点儿——为那可怜的孩子,他们可没干过什么坏事啊。我又去讨饭——讨点面包皮什么的,又被上了枷,丢了一只耳朵——瞧,剩下的桩子在这儿;我再去讨饭,结果另一只耳朵又只剩下桩子了,让我记着。我还是只好讨饭,结果被卖做奴隶——瞧我脸上这些脏东西,要是我洗掉它,你们就会看到一个红色的‘奴’字,是烙上去的!奴隶!你们懂这个词吧!一个英国奴隶!——就是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个人。我从主人那儿逃走,要是被抓到的话——让天雷打这该死的法律吧!——我就得上绞架!”这个农民是“提前”受这种法律的苦,国王所痛恨的法律当时还不存在:因为这可怕的法令是在这位小国王自己统治期间出台的。
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沉闷的空中传来:
“你不会的!——从今天起那条法律就废止了!”
大家都转过头去,看到小国王奇特的身影快步走过来;等他来到火光之中,可以看清时,大家急不可待地询问起来:
“这是谁?怎么回事?你是什么人,小家伙?”
那孩子站在这惊讶、探询的人群之中,并不慌乱,他用帝王的高贵气概答道:
“我是英国国王爱德华。”
一阵狂野的笑声爆发了,一半是表示嘲笑,一半是为这个绝妙的玩笑而高兴。国王却被刺痛了,他厉声说:
“你们这些不懂礼貌的游民,国王给你们这么大的恩典,你们就这样感谢吗?”
他用气愤的声音和激动的手势又说了些话,却都淹没在高声大笑和嘲讽的喊叫之中了。“约翰·霍布斯”几次想让别人听见他的声音,最后总算成功了——他说:
“伙计们,他是我的儿子,是个梦想家,大傻瓜,十足的疯子——别理他——他还以为他是国王呢。”
“我确实是国王,”爱德华转向他说,“你早晚会知道的,那时你就活该,你承认杀了人——你要被吊在绞架上。”
“你要出卖我!——你?我要是抓住你——”
“好了,好了!”魁梧的“老大”说道,他的介入及时地救了国王,另外,他还一拳打倒了霍布斯,“你对国王和老大都不尊敬了吗?你要是再在我面前这样无礼,我就亲手吊死你。”
接着他又对国王说,“孩子,你可不能恐吓自己的伙伴:你在别处可要千万留神,别揭自己人的底。你要是乐意疯,就当你的国王去吧,但不要惹出祸来。抛开你刚才说的称号吧——那可是叛逆大罪呀;我们虽是坏人,也坏不到哪儿去,可是我们中间并没有人坏到反叛国王啊;我们对国王可是热爱的、忠实的。看我说的是不是真话吧。好——大家一齐喊:‘英王爱德华万岁!’”
“英王爱德华万岁!”
如雷的呼声从那群各色各样的人中爆发出来,连那破败的房屋也震动了。小国王的脸上此刻露出光彩,他略一点头,简单而又庄严地说:
“谢谢你们,我善良的百姓。”
这出乎意料的结果又让大家哄笑不已。等声音平静一些之后,“老大”严肃而善意地说:
“别这样了,孩子,这可不聪明,也不妥当。要是你一定要开心,那就换一个称号吧。”
一个补锅匠尖叫着提出建议:
“糊涂一世,傻瓜国国王!”
这个称号立刻就被接受了,人人都欢呼响应,响起一阵如雷的喊声:
“傻瓜国国王糊涂一世万岁!”随后又是怪叫声,喝倒彩声,和一阵阵的哄笑声。
“把他推到前面来,戴上王冠!”
“披上御袍!”
“献上权标!”
“拥上宝座!”
这些喊声加上其他二十来种喊声一齐爆发出来;可怜的小家伙几乎没来得及透口气,头上便被扣上一个洋铁盆当王冠,身上被裹上一条破毯子当御袍,又被拥到一只当作宝座的木桶上坐着,手里被塞入一根补锅匠的焊扦算是权标。然后众人一齐跪倒,同声发出嘲讽的哭诉声和揶揄的哀告声,还一边用又脏又破的袖子和围裙揉眼睛:
“仁慈的皇上,请您开恩吧!”
“高贵的陛下,不要践踏我们这些哀告的可怜虫吧!”
“可怜可怜您的奴仆吧,您用御足踢我们吧,让我们舒服舒服吧!”
“啊,光明如日的天子啊,请把仁慈的光照在我们身上,让我们幸福、温暖吧!”
“请您用御脚踏在地上,使它神圣,让我们吃了那泥土,也变得高贵起来吧!”
“噢,陛下,请您开恩,往我们身上吐口水吧,让我们的子孙都能说起您的恩典,永远得意快乐吧!”
不过,这天晚上独占鳌头的却是那位幽默的补锅匠。他跪下来假装吮国王的脚,被国王气呼呼地踢了一下;于是他就到处讨一块破布,要贴在脸上挨过脚的地方,说不让肮脏的空气接触,要好好保护起来,还说他准备到大路上去,揭开来给人看,每回收一百先令,好发大财。他表演得那么滑稽有趣,成了那群邋遢的乌合之众里最受人嫉妒和羡慕的人。
小国王眼中盈满耻辱和愤怒的眼泪;他心里想着:“哪怕我使他们受了天大的冤枉,他们对我也不能更残忍了——可是我根本没有伤害他们,而是答应向他们施恩——他们却这样对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