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浪子父
37330100000047

第47章

闲暇下来的日子是无趣的,枯燥、乏味、平庸,没有诗意,手机里全是QQ、微信各种推荐茶叶的微商,简直是无孔不入,能渗入进你生活的每个角落,生命旺盛得就像打不死的小强,永远都删不完。晚上也只是无聊的抢抢口令红包,精神层面的东西已经离我渐行渐远,活着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难道我的人生就如此淡然无味了吗?

日子混得比你想像的还快,转眼又至年关,这已经是我在外漂泊的第二个年头,应冬哥邀请,今年要去他老家杀年猪,这次同行的除了田思思,还有她妹妹夏莉,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会邀上夏莉同行,或许只是冬哥一相情愿的要跟田思思一家拉近距离。坦白说,我讨厌夏莉,如果不是因为她姐姐这层关系,我根本不想与她打交道。

远行的装束很简单,背囊里除了塞上几条换洗内裤,还有我的战略储备。对与我来说,收拾妥当一切只需要花上短短的五分钟就完全足够了。我提倡的轻装简出、一路舒服这一理论往往与冬哥的精雕细琢背道而驰,他是个追求外表完美的男子,哪怕下楼买包烟也要用心的包装一番,所以此番回娘家背包里必然少不了梳子、镜子、纸巾这类的必须品,如果男人可以公然涂口红,我相信他绝对不会吝惜背包里的一尺三寸空间。然而在我眼里,他并不完美,由其是那五五分叉梳得油光光的汉奸头型总能让我找到吐槽的槽点。

汽车在上午十一点准时出发,车票是冬哥包揽的,去他家当然得由他打点好一切,该死猫儿牌的客运车车窗是全封闭式的,一个臭屁就能让整个车厢的人几近昏厥,六个小时的车程几乎只能呼吸自己吐出二氧化碳,曲折泥泞的山路盘山而上几乎刚好只有一辆车的宽度,左侧靠山的部份除了突出来的危石摇摇欲坠,沒有可供欣赏的景点,右侧则是万丈高的悬崖峭壁,隔着玻璃看不到车轮,下方是一条深邃幽绿的河流,视觉上的缩放导致原本湍急凶涌的水流看上去只不过像一条绿色丝带上点缀着白花纹理。虽然处在半山的车辆一直都在平稳向前推进,但我始终有一种悬在半空的感觉,就像第一次踏足玻璃栈道一样没有安全感,我可没有胆子大到敢正眼去看的地步,那种脚指头都扣紧了命悬一线的危机感有生之年我再也愿意去体会第二次。总之,小命是全都交给了技术出神入化的老司机,唯一能做的事就是享受我的战略储备,于其说是享受,不如叫做瓜分更为恰当,冬哥抢走了我唯一的番茄味薯片,还恬不知耻的在我眼皮子底下引诱,逗得我清口水直流。田思思也不弱,死缠烂打连哄带骗要走我的奶香瓜子,那是她的最爱当然要不择手段,不过好在她还有点人性,愿意与我一起分享,其实我压根就没有品尝到几粒,因为田思思嗑瓜子的效率堪称举世无双,就像一台高功率的绞肉机,只看到瓜子从左边嘴角进,瓜壳就从右边嘴角出,那速度我不得不俯身膜拜。据田思思自己交代,她在无聊的时候一个人能嗑五斤瓜子。偶的个天,五斤……五斤是个什么概念?换算成粒数怎么也得过万,如果嘴巴不被磨掉一层皮至少也得起几个血泡,那得是有多有毅力和有多无聊的人才能做到啊!难道说还是瓜子有毒,开了头完全就停不下来。

至于田思思的妹妹夏莉,她一路上都沒有跟我说过话,只是盯着平板电脑上播放的韩剧。对,就是韩剧,我必须重申,夏莉是那种能倒进反复重看一个镜头长达十次以上的女人,绝对是剧情里面某个长相阴阳怪气男主偶像勾起了她的爽点,让她有一种不记牢偶像鼻子上的黑头所在地不罢休的恒心。至于韩剧里叽里呱啦的说的什马?我是一个字都没听懂,不过无所谓,我对韩剧的理解就是十剧九同,剧情基本没什么两样,正如每一印度影片里面都会有跳舞的情节一样,反正那些狗血的花痴剧情我挺反感的。但是,令我有所谓的是为什么她会坐在我旁边,我很不爽,需要换位置。

客车不知道翻过了几座山峰,越过几处峡谷,终于在下午五点驶入省城终点站,简单的填充了胃容量,排泄了腹肿涨,接着又换乘了二趟班车才算到了终极目的地,冬哥的家在半山腰,从山脚下望上去就只有两三户稀疏的平层瓦房,屋顶的红砖烟囱正冒着青烟,两个年长的老人在门口一棵硕大无比的黄角树下张望,远远看去像两个眼屎大的黑点,那无疑就是冬哥的父母,他们早就得到了消息今天将有贵宾临门,说不定这已经是他们第N次往山脚下眺望了。

沒有经过水泥硬化的山路很难行走,奶克牌的运动鞋鞋底吸附能力不好,上山的路很容易打滑,好在连日来没有下过一场雨,不然就真的要走一步退三步了,一开始的平路大家还斗昂志扬,腿上都卯足了劲,到了后来爬坡上坎考验真功夫时一个个都成了软脚的螃蟹,那次的经历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什么叫做“看得到屋走得想哭”。

行至半道,一条大黄狗突然从旁边的树上跳了下来在路边“汪汪”的一阵狂叫,吓我一跳。什么时候狗学会了爬树的本领我不知道,但那只狗真的是从树上窜下来的,大黄一会儿窜到左边草丛里夹着尾巴发怒,一会儿又窜到右边石阶上露着獠牙伺机而动。

“蛋蛋,过来。”冬哥唤了唤。

大黄一听声音,先是嗅了两下,接着“汪汪”的狂叫声就变成“啊呜~啊呜~”低鸣,夹着的尾巴也翘起来不停的摇晃,很乖,很温顺的样子,看来它闻出来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它失散多年的家人,所以很兴奋。原来,大黄是冬哥家养的狗,一条纯正的土狗,已经有七岁高龄。据冬哥说那大黄是他二十几岁时在省城捡的一条流浪狗,因为捡到它时,它正吐着舌头在垃圾桶旁舔一个鸡蛋壳,所以后来给它取名叫“蛋蛋”。【妈蛋,整么感觉我也是冬哥捡的】

蛋蛋先是围着每个人转圈,试图摸清每一个人的底细,转到它主子冬哥面前时就努力把两只前掌往冬哥身上撑,那样子会得冬哥的抚摸。转到两位女士面前时也会兴奋的摇尾讨飞吻,唯独转到我面前就夹着尾巴,面露凶光。难道大黄从我身上闻到贼的味道了?这不科学呀!冬哥才是贼祖好吗?偏见,大黄存心有偏见。

“大黄,别这样对我好吗?我也是客人呢!”我试着伸手去摸它。

大黄跑开,不给我讨好一条狗的机会。

“你要叫它蛋蛋,不然它不高兴。”冬哥说道,好像很得意于他给狗取的名字。

“叫蛋蛋就有用吗?”我狐疑,还不如现场拉一坨新鲜的屎贿赂管用。

“绝对有用,蛋蛋可不是一般的狗,他有人性,不光听得懂你说的话,还可以从你的表情猜到你在想什么。”冬哥神情中充满夸耀。难怪刚才蛋蛋对我的态度与其它三人截然不同,莫非它真的看出来我之前有踢它的冲动,那也不能怪我啊!谁让你突然从树上跳下来吓唬哦。

“有这么神吗?”我不信。

“嗯。”冬哥说得斩钉截铁。

“那要怎么跟它搞好关系?”我想走后门先混个熟脸,未来的几天还要跟蛋蛋同一屋檐,我可不想一直被蛋蛋当贼一防,何况我怕它的牙。

“自己想办法。”

我靠,我伸出中指鄙视。

最后,踩着蛋蛋的梅花印,沿着那条它摸爬滚打了好多年的路,终于到了,冬哥阔别以久的家。此时七点,已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