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仙侠陆小凤之大侠又舞〖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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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因为冲动

我写“新陆小凤”,是一种冲动。

因为除了古龙和陆小凤自己,简直再没有人知道,在“剑神一笑”传奇后,关于陆小凤到底又发生了多少故事。

对此我很好奇,几乎冲动的好奇,于是动手了……

记得古大师在早期的时候,曾写过“惊魂六记”之一。

当时有人问他:“你为什么想写惊魂的武侠小说?”

他回答,那是一种很莫名其妙的冲动,一种很惊魂的冲动!

――惊的是大家的魂,也惊了他自己的魂。

因为,这又是他寻求自我突破的一种新尝试,他对写法和题材求新求变的尝试。

我想起写“新陆小凤”故事,于是就写了。

就好象一个小孩子看到了新奇的玩具,不加思索马上拿来玩,就算他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玩,但也有自己的某种玩法。

其中过程一定是美好的,正如佛语所言“修行者飘香”,这一个努力的过程是令人向往的,一个人就算在过程中犯了错,也应该可以得到原谅吧。

古龙笔下人物的同人故事,在如今也许已不合时宜,以及版权也成问题,还有经典形象难以超越。

但我进行创作从来不奢求什么,起码直到目前也没奢求。明知版权的问题不能签约拿稿费,我还是要做这个也许会吃力不讨好的事,固执着要写,只为了好多年前那一个江湖梦。

尼采说,当你望向深渊,深渊也正望向你。意思就是这样,一旦你感觉到了什么,那个什么才会存在。

我思故我在。

既然曾有江湖梦,那么不论自己目前身处何时何地,总要让它现身人间,留下了痕迹再消逝。

就像武林中一个大侠若不曾出现,谁知有偌大的江湖存在?

同样,一个江湖若不曾出现,谁知有众侠在纵横?

一部作品再不令人满意,可是属于它的墨迹,毕竟已出现在阳光底下,这就成为某一种意义了。

也许仅仅一个故事,承载不了我想表达的全部。

也许,故事不够大气。

即使这个江湖不够“江湖”,但耶稣都会把毒虫、唾沫挂在脸上不搽去;那我坚持让它存在、让它在自己人生轨迹上抹下一笔,又算得什么呢?

这本书的出现,就像雨果去巴黎圣母院参观时,曾发现一个手刻的词“命运”,字体深深锲入石壁,被长期侵蚀败破而发黑。

他思索再三,力图窥见究竟是谁,誓要打上这个罪恶的、或者凶兆的烙印。

当江湖再现,也许能经典重现,也许平平淡淡,但求无过。

(二)创作手法

古龙在创作生涯的末期,准备推出一部叫《大武侠时代》的作品,该作品包括猎鹰、群狐、赌局、狼牙、追杀、海神、银雕和白羽八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一个几乎独立的故事。

但是,由于大师的不幸早逝,生前只完成了前面七个部分。其中前六个部分在他逝世前出版,出版时名字叫《猎鹰赌局》。

我学习大师的遗作,就是分成几个部分,写出几个似乎完全独立的故事来,在这几个故事之间却又互有关联。

科幻大师倪匡也曾经用了这样的创作手法,他这么说,《连锁-愿望猴神》以诸多无关的人无关的事,联结在一起;故事情节变化之多,堪称卫斯理故事中的第一位。

我如此认为,其实这个创作手法,很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个道理。百足这种小虫,约一寸长,全身三十多个环节,切断后仍能蠕动,生命力相当顽强奇妙。

也许,用“百足之虫”创作法去写的东西,已不适合如今的读者阅读习惯。但是它令我觉得好玩,所以总要尝试下。

(三)所谓“剑神”

古龙原作的“陆小凤”里面,在最后那个传奇“剑神一笑”中,这么说——

真正第一个把“剑”和“神”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说的人,是草圣张旭。

旭言:我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这是古龙在向一位古人致敬,解释“剑神”二字的由来。他写完这个传奇故事,陆小凤这个人和陆小凤的朋友们,就从此在他的笔下消失。

而今我作《横行霸刀》开篇,“刀客与菜农争路”,续陆小凤新的传奇。

注:司空摘星无疑也是个很重要的传奇人物,但在古龙自己笔下有关他的描写实在很少。所以这次就拿这个人物来具体“开刀”,并虚构了其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