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五岭之南。化外之地,瘴疠之乡。
从离开那座山谷时起,王赫就明白自己踏上的是怎样一条路。
贞观五年,横跨北回归线的五岭仍是一片蛮荒,群山、冷水,野兽、瘴气,没有宋室南迁,也没有明末初兴,不可一世的秦始皇只曾给这里带来无尽兵祸,张九龄还未出生,所以梅关古道还未变成大庾岭新路。
有时王赫想,后世懦弱无能的两宋在中国历史上的最大贡献可能就是举国南迁,开发出这片中原华夏上最富饶也最危险的土地。
至于在此之前,许多文人雅士、落魄政客倒是来这里度过假,旅过游,比如刘禹锡,比如寇准,比如柳宗元……
两人是次日一早就启程出发的,初春天寒,彬儿又走不了山路,王赫便矮身负在背上,一件宽大的袍衫把她裹得严严实实。
这几日他许多次询问那日的情形,彬儿只记得那伙强盗凶神恶煞,来得快,去得也快,除了为首那名年轻强盗的相貌,其他什么也记不清。
至于为什么她能够逃过一劫,那很好解释。
阿娘多半是知道那些强盗的真实身份的,她最初见到对方时便自知难以幸免,事先将彬儿藏起来,她想要用死来了结一切,不愿累及彬儿,所以即便在最后也不肯说出那些人的来历。
阿娘的用心良苦能否换来回报?王赫不知道。
他现在最欣慰的是年幼健忘,只要不提阿娘,彬儿就一切如旧,满脸宁静地在山林短瀑间指指点点——
山涧下的石头光滑美丽,那是由花岗岩组成的喀斯特地貌;
高高的山顶上树木密布,那是以香桦、漆树、香枫为代表的落叶阔叶林;
脚边的草本植物多是兰科,溪边叫起来像婴儿的大概是珍贵的‘娃娃鱼’,还有永远不要走进过度密集的丛林,因为这个年代的华南虎绝对不只是一张假照片。
小哥哥知道的东西真多,彬儿默默心想。
他并不比自己大几岁,但这无边无际的大山仿佛是自家的后花园。
他说山里清凉的溪水碰不得,会生病;
树上的果子可以吃,但要洗干净;
还有一种鸡蛋似的果子,他让彬儿经常嚼着吃,因为只有吃了它,虫子才不会钻进彬儿身体里。
“小哥哥,你也是山里人吗?”
“不,我只是岭南人。”
“那你的家人呢?你也有阿娘,你也要去找爹爹?”
“嗯,我有,不过他们都和阿娘一样,都已经睡在花坟里。”
有句话王赫忍住没说,彬儿的爹爹不知能不能找到,就算找到又怎样,大唐长安姓李的贵人,非权即贵,非贵即富,弑兄逼父的优良传统又能留下什么好种?
但即便如此也糟了,彬儿一听阿娘睡着便放声大哭,嘹亮的嗓音惊得树上的白头翁阵阵聒噪。
王赫发现自从阿娘死后彬儿便特别喜欢哭,她哭是为了宣泄,是为了突然涌来的哀伤,有时王赫失足绊了一跤都会引得她哭兴大发。
她一定是阮籍的知己。
可是老天,彬儿真的不能再哭了,王赫已经听到身后山涧中传来的长嚎,那悠长狂野的嚎叫不是野兽,也不是禽鸟,多半是传说中茹毛饮血的百越人。
他努力定下神,不惜诋毁祖先,向彬儿述说野蛮的百越人是多么可怕:
他们断发文身、拔牙殉葬;
他们嗜血残忍,杀敌猎首;
他们喜欢住在高高的树上,好像鸟儿的巢穴;
甚至于,他们胃口一开,还经常吃蚂蚁和老鼠。
“彬儿别出声,除非你想被人捉去吃老鼠。”王赫故作神秘。
彬儿就这样被轻易唬住,她大概还不明白‘断发文身、拔牙食人’是什么意思,却一定知道‘吃老鼠和蚂蚁’是如何不可思议。
饿了吃什么不好,为什么要吃老鼠,你看姨娘天天都吃鲜花,可有多美?
她捂着嘴,将两眼瞪得巨大:“小哥哥,彬儿宁死也不吃老鼠。”
“嗯,彬儿身体好香,为什么要吃老鼠?”
“彬儿有阿娘香吗?”
“阿娘会种花啊,她和你一样香。”
“不,”彬儿神色郑重:“阿娘说这世上没有人比小哥哥更会种花。为什么你的身体不香呢?小哥哥也吃老鼠吗?”
王赫哭笑不得。
山间不知岁月,就连正午升起的太阳都可能被重重迷雾遮掩。
一路走来,路边‘汪汪’声不停,那是姨娘。
它高雅而无耻,临行前终究还是从花坟旁咬下一嘴花瓣,恬不知耻地咀嚼。
王赫并非无缘无故带着这只狡猾的老狗,听彬儿说姨娘跟着阿娘的时间很长,它曾走遍大山南北,山岭内外,许多次阿娘在山里迷路时还亏得它指引。
贪嘴的动物最有灵性。老狗识途嘛,王赫很愿意相信这一点。
否则,他凭什么带彬儿逃离这一望无际的山野?还要避开那无处不在的猛兽和野蛮人?
路漫漫其修远兮,还好,有姨娘。
它一路慢慢悠悠,领着王赫和彬儿越过几道山岭、水涧,好几次清楚听到来历不明的嚎叫声就在附近,却又险之又险地躲过。
王赫惊喜而欣慰,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姨娘身上,背后包袱里就带了许多花瓣,再加上路边野花,无不予求予取,反正这大山中遍地吃食,总不会让它饿死。
怪只怪姨娘贪图享乐,不守本分。
两日后的清晨,他背着彬儿翻越一座山谷,身后忽然传来人声。
紧接着是彬儿回头大叫:“老鼠!老鼠!”
王赫不用回头都知道彬儿看到了什么。幼小的女孩向来很直观,她叫王赫‘小哥哥’是因为他并不比她大多少,叫百越人‘老鼠’,则是对他们良好的饮食习惯印象深刻。
他踢了姨娘一脚,骂:“老狗,你领的好路!”
姨娘却早如旋风般冲出去,它疯狂疾驰,仿佛要为两人重新开辟出一条活命之路。
奔跑,再奔跑。
拼尽力气追随着姨娘,王赫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不愿与野蛮祖先为伍的信念让他突破身体极限,在无路可走的山林里狂奔,像凶猛的野兽穿越岩石山谷。
可信念终究不是万能的,单薄的裤腿很快被横枝斜杈划破,露出点点血红,锋利的岩石更加磨破皮肉,连指骨都清晰可见。
王赫很痛,刺骨之痛,更多的却是焦急和绝望。
突然,身后传出彬儿的惊叫声,伴着压抑的哭音。
王赫吓了一跳,急忙转身去看,原来不知何时一条泥鳅大小的蚂蝗已经贴在彬儿的脚腕处,那硕大的吸盘贪婪地吮吸着鲜血,几乎要扎进她晶莹的小腿。
“姨娘!不许咬!”喝住跃跃欲试的姨娘,王赫暗骂自己糊涂,竟然忘了这无处不在的吸血鬼。
急促间拍不下来,便从包袱里取出一瓶自酿的牡丹花酒,把酒水细细涂抹在吸血鬼全身。
肥胖的身躯剧烈扭曲,终于,这该死的东西失水跌落,浓郁的血水浸染了一小片土地。
彬儿早已吓得脸色惨白,小嘴紧紧抿住,泪水在眼眶里咕噜噜打转。
或许,在此之前,她见过最可怕的生物就是花田里那些长着美丽条纹的花虫吧。
“唉,彬儿,想哭就哭吧。”叹息一声,王赫索性坐倒在地。
“不,”彬儿却很执拗,用力拨开王赫的手掌:“小哥哥你快走,他们追不上你。”
“我一个人?为什么?”
“因为,因为……”她一阵欲言又止。
这是王赫第一次见到彬儿的坚强,她说的每个字里都飘荡着泪水,大义凛然,甚至一副倔强、决绝、‘就这么定了’的神色,但终于还是没忍住:
“哇……因为彬儿不要小哥哥陪我!彬儿不拖累小哥哥!彬儿自己去陪他们吃老鼠!”
吃老鼠?这么前卫的画面王赫从未想过。
至多被当成老鼠吃了,总是死在千年前的故乡,也算叶落归根?
不过他很快发觉不对,身后追来的大概不是百越人,印象中的这些祖先双腿外八字,腰间系骷髅,时常拿着长矛唱着歌。
可他们不会有礼仪的气息,他们也绝不会呼喊出那代表着华夏文明的关键字。
王赫清晰地听到有人叫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