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连城诀之我是花老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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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偶遇(一)

话说老英雄从长乐帮逃离,为隐藏身份,他就剃了胡须,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的青衫,由于他功力深厚,精神饱满、面色红润,看上去真如一个30多岁的文人,再一摇折扇,倒颇是英俊潇洒。

不过这次老英雄逃离长乐帮,虽是为了躲避叮叮当当,可并非无所事事,他自己倒真有一件要事需要去办。

这件事情,就是前往熊耳山枯草岭,找到石破天的母亲,也就是那梅芳姑,将她早早的控制在自己手中。

老英雄自己知道,靠着自己的先知先觉,迟早能够立足于武侠世界的巅峰,武功什么的,迟早能够修炼上去,那时候,唯一能够对他产生威胁的人,只可能是如狄云,石破天这样的主角。

而花老英雄自从以前偷袭狄云不成,反让对方功力大增的事情后,就已经明白,入石破天这种主角,似乎冥冥之中,有神明护佑,与他们作对,简直是作死。

所以,早早的老英雄就打定了主意,对于主角,必须想方设法将之留在自己身边,为己所用。

这是因为这样,他才会去摩天崖将石破天带回了长乐帮,否则,以老英雄自己的性子,又知道所谓的侠客岛并没有危险,根本不必如原来的贝海石一般,为了躲避十年一度的赏善罚恶令,立石破天这么个傀儡帮主。须知自己干帮主多爽,何必屈居人下呢。

而既然找来了石破天,自然要找到能够将他为我所用的方法,就如他利用戚芳将狄云控制在手中一般,要控制石破天,自然就得靠他那便宜妈妈——梅芳姑。

之所以想到梅芳姑,是因为梅芳姑对石破天可谓是影响深远,要知道石破天可是一个听妈妈花的好孩子,当初就是因为梅芳姑一句“狗杂种,你这辈子都不许求人”,硬生生将摩天居士谢烟客逼得没法没法的。

由此可知,花老英雄只要掌控了梅芳姑,石破天还不得乖乖听话。

有了这个目标,花老英雄自然就一路往熊耳山而去,一路由黄河水路出发,走得十几天,终于到了河南开封境内,花老英雄又找人打听了路径。

终于,在这日下午来到了侯监集,这个地方,就是当初狗杂种遇到吴道通,从他的烧饼里得到玄铁令的那个小镇子。

花老英雄来到这里,打听了熊耳山枯草岭,发现那个地方,距侯监集居然有近百里远,地理十分偏僻,不过花老英雄不在意这点距离,急忙兴冲冲的赶了去。

不想欲速则不达,他虽然轻功不俗,可面对不见边际,荒无人烟的群山,人力有时穷,不知不觉已到傍晚,而花老英雄自己,居然在大山中迷路了。

眼见天色已晚,花铁干无可奈何,只能找了一处避风的树林,准备过夜。正所谓否极泰来,花老英雄这边刚刚准备过夜,那边山林中,正好出现了一头野猪,真真让他喜出望外。

好死不死,这家伙一见他,居然露出獠牙,就像他冲来,花老英雄这一下哪里会客气,以他的武功,三两下就将这畜生杀死,直接剥了皮,生火烧烤起来。

不得不说,当初几个月的雪谷生涯,也磨炼出老英雄的一些厨艺,很快,那野猪就被他烤的金黄,诱人的香味弥漫开来。

花老英雄正准备大快朵颐呢,忽听得十余丈外有人说道:“好香,好香,当真令人食指大动矣!”

另一人道:“那边有人烧烤野味,不妨过去情商,让些来吃吃,有何不可?”

先前那人道:“正是!”两个人缓步走来。但见一人身材魁梧,圆脸大耳,穿一袭古铜色绸袍,笑嘻嘻地和蔼可亲;另一个身形也是甚高,只是极为瘦削,身穿一件天蓝色长衫,身阔还不及先前那人一半,留一撇鼠尾须,脸色却颇为阴沉。

那胖子走进了,哈哈一笑,道:“这位兄台,你这个……”

花老英雄一看二人装扮,不由心下一动,当下道:“刚刚烤好的野猪,我一个也吃不完,相遇即是缘分,两位可要一块尝尝。”

那胖子笑道:“如此咱们便不客气了。”说完,两人便即围坐在火堆之旁,各自撕下一条猪腿吃起来。

花老英雄自己一笑,也要了一条猪腿在那大快朵颐,吃了几口,就见那瘦子腰间取下了一个蓝色葫芦,拔开塞子,喝了一口,说道:“好酒!”

那胖子也从腰间取下一个朱红色葫芦,摇晃了几下,拔开塞子喝了一口,说道:“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