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一个男人的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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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主动失身大肉汁

正当默毒头疼如何是好之际,大月氏(音同“大肉汁”,辞海注音为“大越支”但文史公更喜欢“大肉汁”这个音)国王遣派使者赴匈奴,双方准备进行和平谈判,订立和平盟约,互不侵犯。

定盟约是需要人质作抵押的。

一般都是男性,多是王世子或诸侯国太子或地位重要的王子、公子,被称为“质子”。为什么不是女的,女儿就不是做人质了,直接嫁过去给哪国的公子,那叫政治联姻。

两国送人质一般都是互相派遣的。一般都是两国为了订立一个共同的盟约,将“质子”做为请求出兵或者是停战协议的的一个外交保证。

从历史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保障的作用不大,各国都不会因为“质子”而牺牲自己国家的利益,再加上君位继承斗争激烈,少一个争夺者或许也正是人们所期望的。君子曰:“信不由衷,质无益也。”就是说信任不是发自内心,即使有人质,也是无用。

在我们汉人这边,互派人质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周郑交质”,动机是取得互相信任。

周王室自平王东迁以后,日渐衰微,再也无法控制诸侯国,以致发生了郑庄公与周平王交换人质的事情。

周平王之子“狐”到郑国,庄公的太子“忽”赴周,互为人质以示诚信。恩,这名字要断句断好了。

少数民族从什么时候也盛行此风由于史料所限不得而知,但很有可能是跟中原的春秋战国政权所学习的。

那么大月氏和匈奴互相质子还要涉及到当时北方草原上各个部落联盟之间的力量对比。

本卷书名为《草原初代狼王》,牛皮不是吹的,狼王不是盖的,但不代表你匈奴现在就很牛,诸如手持两把西瓜刀,砍瓜切菜,欺负大汉,调戏老女人的劣迹,都是后话。

相反,秦之前的匈奴就像是那肉夹馍里的肉泥,东边有强大的东胡部族,西南边就是这唤作大肉汁的国家,夹在中间的匈奴两头受气。

被压迫久了,会产生两种效果:一种是破罐子破摔,阿Q精神胜利法,自我粉饰;另一种便是在沉默中爆发。匈奴族人选择了后一种,于是,乌云遮盖了太阳,恶狼钻进了羊群,一个雄霸的时代就要降临了。

大月氏(音同‘大肉汁’),秦汉之际控制河西走廊,富庶之国也,属于流油的那种狗大户,那地方就在现今我大甘肃省境内的祁连山下。什么?!干旱贫穷的西部竟曾有这等国度。

文史公在此不得不科普一下地理了,献丑,承让,因为这河西走廊实在是太重要了,汉族与少数民族围绕它进行了几百年的争夺。

干旱是我国西北内陆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特征,这是铁定的事实!但不排除个案,林子大了没**的鸟都有。河西走廊就是这个案,真乃神来之飞地也。

河西走廊,呈东南西北走向,南凭祁连山天险,北依浩瀚沙漠,处在丝绸之路的咽喉位置,形状也确如人的喉管那般狭长。

它不仅不是人们想的那样贫瘠,鸟都不拉屎。反而瓜果蔬菜样样齐全,竟然还敢还种植水稻,简直就是**丝逆袭了。

怪只怪祁连山上的冰雪融水喷薄而来,喂饱了这饥渴的大地。此外来自遥远北冰洋的水汽受祁连山的抬升,遇冷凝结,在此形成降水。

还有!由于海拔较高,所以气温低,蒸发弱,气候还是蛮湿润的,简直就是用了大宝SOD蜜。

不知道工科男们醉了没,呵呵。总之,这里很是湿润。

哇!那是成片成片绿油油的山地草场啊!自古盛产宝马良驹,汉人的哈喇子都能把枕头湿了,中国古代兵种最缺的是什么?骑兵!为什么,因为没那么多的马子让你随便骑啊!

你想想有这等天时地利,又何况东西方长途商贸的来往客商必经此地,都是铮铮男儿,又孤身一人在塞外。

大月氏随便搞点服务业就能发了,诸如梦东莞浴场啥的,别想歪了,西部风沙大的很,要洗个澡嘛。

开玩笑,这只是软银子,在那个群霸争雄,弱肉强食的时代,没有硬家伙是万万不行的。

大月氏实力还是很硬的,在冒顿去大月氏的时候,据我推算,控弦之士10万上下,鼎盛时期能近20万,推算的依据,在后边讲东胡部落时会详细描述。

请注意台词:控弦之士!就是射弓箭的,在这儿是骑马射箭的。

十万这算毛线,我战国七雄齐楚秦燕赵魏韩哪家没个三、五十万的武士,否则好意思说自己是公的,还雄个屁呀!

大月氏这十余万可是骑兵呐,在第三次对匈自卫反击战中,鼎盛时期的汉朝也不过集中了10万骑兵交给卫青、霍去病,当然汉朝有战车、步兵。

在没有运-20飞机,99式坦克的冷兵器时代,骑兵相较于步兵意味着高机动性,可以做快速的穿插或是迂回,打击敌方有价值目标;一人加一马,猛烈的骑兵冲锋会给步兵带来巨大的心理震慑力,使其产生自卑感,想想高头大马这个词就懂了。

关键是他X的,老子想打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在哪了,绝尘而去!老子久经沙场不怕死,有种你别跑!

没有这等家底,也不可能欺负匈奴,只不过现在匈奴逐渐强大起来,不怎么老实听话了,相互之间应该摩擦不断。

此时的匈奴控弦之士应该大致与其相当,或是略占下风。

所以头曼老单于搞了半天大月氏,发现目前的匈奴还暂时不是对手,于是就要求罢兵言和,而大月氏那一群天天享受天上人间或者是东莞“性都”待遇的头头们,也不愿意打仗。

那就好吧!把你的儿子送过来当人质,你要违背和平盟约的话,就把你的儿子给剁了。

所以,头曼单于就说了:“以我部族之血起誓,世世代代与大月氏王交好,押块肉在此为证,若有不符,就请撕票,剁了我儿子去……去喂马!”

没闹,撕票是真的,曾记否,周文王在商纣王那做人质,文王的大儿子伯邑考心疼父亲,便带上中华、茅台、劳力士、绿票等一大堆礼物想让商纣王高兴高兴,好放了他父亲,然后留自己代替父亲在那做人质。

果然商纣王一高兴,苏妲己一出馊主意,恩,就把伯邑考剁成了肉酱,烙成肉饼赏给文王享用。

吃与不吃,这是个问题。你文王不是贤能之人吗,演绎伏羲八卦成六十四卦,那就给本王算算看。

猜猜看呐!这是谁的肉?看你吃还是不吃。

若不吃自己儿子肉烙成的饼,就是已经知道本王剁了你儿子,就是算得准啦,那就是名副其实的贤能啦,那就得砍了你,省得你回封地西岐,聚拢人脉,起兵造反。

既然吃了,罢了,文王你也是一把年纪的老糊涂了,赶紧收拾铺盖滚犊子!

正所谓“文王食其子”。可见当人质有风险,做人质需谨慎。

当然也有在国外做人质,好不逍遥快活的。比如燕将秦开,也就是荆轲的副手秦舞阳的爷爷,后边还有他的友情客串演出呢。

此时的默毒也有他的考量,那就是“离京避祸”,这里不是杀机四伏吗,那好,我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此时的默毒若是主动请缨前往大月氏做人质,不仅可树立“担当”的形象,实则可以避开弟弟的锋芒,待到时机成熟便可一鸣惊人,鼎定乾坤。

毕竟当人质的危险系数要远远小于待在头曼城。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默毒算计的是好,但天不遂人愿。

邻居家一把现成的菜刀正等着默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