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惊悚一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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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这是一个非常清冷的夜晚,我独自坐在家里,阅读一个死亡女子的日记。她的笔迹是纤细的,柔弱的,很安静地在我的面前流淌着。

窗外依旧在下着雨。家里的灯光比较暗淡,这是我平时喜欢氛围。我不喜欢灯光太亮。因为我在写作或者读书的时候,喜欢经常仰起头来,看着天花板长时间的发呆,让脑子进行漫无边际地联想。如果灯光太亮,就会把我的眼睛刺得不舒服,直接影响到我的联想深度和广度。但是今天晚上的灯光似乎太暗了,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

我给自己泡一杯浓茶。我的手是冰凉的。身上也感觉有点寒冷。我把茶杯紧紧地捧在手中,用掌心使劲地吸收着茶杯表面的热量。

四周没有任何声音,只有窗外的雨声和风声。我喝了一口水。喝水的声音显得比较响亮。我的眼睛顺着那一行行字移过去,依稀感觉那些字像一条一条黑色的丝带,被一只无形的手牵引着,在我的眼前一条一条的拉过去。我的心就被拎起来了。

我的眼前开始出现花圈,和花圈中的张红玉,她在照片中向我露出黑白的笑容。然后,我就依稀听到有人在歌唱,断断续续,时隐时现,其实没有声音,但是可以感觉得到,是一种来自远古的调子,非常神秘,在空气里游走着。没有音符,没有内容,好像就是有很多张嘴,在一起低低地吟唱。我的毛发顿时竖立起来,赶紧集中注意力去倾听,但是,我什么也没有听到。我想可能是我的相象。根本不会有人在这个时候,在一起吟唱。我又响亮地喝一口水,大声清了清嗓子,确信一切正常,于是决定继续看那本日记。

93年10月21日,星期四,晴到多云。

晚上回到家,虽然已是凌晨一点了,可我没有一点睡意,心里还在不停地翻腾着,胡思乱想着,总是解不开这个谜。今晚,让小南送我回家的路上,我和他又闹得不太愉快,就为了一个话题——麦当劳事件。晚上我们一起去麦当劳吃晚餐,我们拿了一大堆鸡翅,吃得非常开心。我说:我最喜欢吃鸡翅了,你看它的形状,它的香气,多么吸引人啊。这时候他忽然就说:那多吃点吧,吃了你就可以飞走了。我一愣,说:我飞?我怎么飞呀?他说:你的心不是一直在飞吗?你当我不知道,那天我把你举到天上去后,就发现你的心其实一直在飞。我说:怎么会呢?我的心又能飞到哪里去呢?他说:飞到哪里去我怎么知道,反正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飞走的。我的脸就一下子板起来了。他这话算什么意思?难道他是想和我分手?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他一看我的变脸了,赶紧说:跟你开个玩笑嘛,何必当真?我说:你这哪里是开玩笑?他说:你不是喜欢吃鸡翅吗?小时候你爸妈没让你多吃鸡爪吗?说多吃鸡爪就会写字,那么多吃鸡翅,不就会飞吗?我说:你根本不是说的那个意思,是不是王丽敏又找你了?你答应了她,还跟她好,潜意识里就想着要我飞走,所以就随口说了出来,是不是?他说:哪有这回事情啊?我不是早就跟她说清楚了吗?我根本没有爱过她,只爱你。我说:但你还是经常想着她,对不对?他说:我跟你谈恋爱,经常想着她做什么?难道你跟我谈恋爱,心里经常想着别人?我的脸就涨红了,说:你乱说什么?我哪里想过别人?他说:你尝到受冤枉的滋味了吧?好了,现在我不再冤枉你了,你也不要再冤枉我。我说:你少来,刚才我说到王丽敏的时候,你的眼睛里忽然就有一丝心痛的表情,虽然你很快把它掩盖起来了,但是没有逃过我的眼睛。他说:心痛不正表明我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吗?难道你想找一个冷血动物做老公?我说:但是你从来没有这样为我心痛过,如果我离开了你,你是不会心痛的,如果你会心痛,你就不会产生要我飞走的想法。他说:你讲点理好不好?又提这个话题。我说:我不管,我就要你讲清楚。

那天我反反复复地追问他,凭什么说那句话,开始,他还能耐心且幽默地来回答我,调节这种气氛,但是,他的每次回答,都不是正面回答,让你听了哭笑不得。我真是佩服他的口才和机智灵活,善于抓住别人的漏洞,处处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总让别人的话题思维跟着他转,因而,让对话的对方很难钻出他的圈子。也许,正因为这方面他超越别人,我才会欣赏、喜欢他。但是,我总觉得,如果用这种方式方法对待你的竞争对手,效果会很好。但,如用在朋友和自己喜欢的人身上,这种方法不一定恰当。

每当你一次又一次地把别人的“衣服”都剥得干干净净时,别人会从欣赏到讨厌和害怕,我不知道我会怎样。但我始终以为,不管他过去、将来是怎么样的,既然我跟了他,我会用我的爱心全心去爱他,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感情,至少到如今,我没有后悔过。而他对我说的话,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寒心,他直到现今还怕将来我会变心,为什么他会有这种想法?难道我真的有什么地方太离谱了吗?问他,他不答。我不知该怎么办?难道,从开头我就选择错了吗?我还是认为没有。可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这难道说他在预言着什么吗?我心里想得好烦啊。

泪水又不知不觉地涌了出来。我又想起了书上的几句话:爱情是一种缘分,失去后不会再回来,得到的也未必是永远。这句话很有道理。他现在虽然是属于我,但未必是永远。而且他这人我总觉得琢磨不透,他似乎在雾中,朦朦胧胧,若隐若现。何况,如果在那时,失去他的是我,我是不是会很潇洒地再念这句:失去的不会再回来,让他去吧。

但有一点,我确信,他说很喜欢我,我相信。而且,他这人的脾气是说出去的话一定能办到,只是时间问题。他曾经说过,一定会要我的。但这得经过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以及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到时,他能承受得了吗?因为他毕竟是个凡人,生活在这凡间,不可能置身以外的。我真的不知道,将来结果如何?我反正一句话,只要他要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他。因为他牺牲很大,我将会用我的一生好好地报答他,好好地爱他。

我永远往不了他把我举在天上的情景。我张开双臂,向着远方的白云,一遍一遍地搂抱着。我闭着眼睛,感觉着大捧大捧的白云,被我搂在怀里,像棉花般柔软而又温暖。我闻到阳光的香气。我变成了一只鸟,在天空中滑翔。在他行走的时候,我的身体随着他的脚步上下起伏,就象一片飘在波浪上的树叶。从此以后,他成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那天他举着我,一直走到小溪对面的树林里。他小心翼翼地把我降下来,托在胸前。空气突然凝固了。树林里安静得只能听到我和他的心跳。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好像并不害怕。但是我的身体却在莫名其妙地颤抖。那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第一次发现,我的血液会发痒,是的,他们在我身体里面肆无忌惮地流淌着,让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痒,仿佛我的每一个细胞都像花儿那样在尽情开放。那天他亲了我。他是第一个亲我嘴唇的男人。在这以前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我就这样把自己最最珍贵的初吻给了他。后来他告诉我,他说那天我的嘴唇在他眼里变成了两片玫瑰花瓣。我是在和他相爱三个月后才知道他是有朋友的,她叫王丽敏。但是我已经离不开他了,他也离不开我,我没有办法,爱情是自私的。他终于还是选择了我。

思来复去,我的头真的很疼,眼睛很疲惫,张不开,但就是睡不着。我毕竟是女人,也有女人所有的优缺点。每次他提到他朋友时,讲他心里痛痛的。而此时此刻,我的心也是痛的,心里不是滋味。

但我会永远记住一句话Iloveyou——李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