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都市路过城市和你的身体
343400000002

第2章 二

我没有料到自己会在武汉逗留一年之久,我本来只是路过的。跨出校门,从西安出发,向东南,再向东南,我只想在一个繁华的都市里找口饭吃。哪里接纳我,我便在哪里落脚。在武汉,晚晚用她那间八平米的小屋容纳了我,但很显然我并不是要从她那里找饭吃,所以毫无疑问我要离开。问题是,晚晚她不让我走。

多年后我依然能清楚地记得晚晚在那个灰蒙蒙的午后将我拦腰抱住的情形。我本已背上行囊,跨出了那间艳丽的小屋。水泥砖铺就的昏暗街巷就横在眼前,我正将右转九十度,要以侧影的形式从晚晚的视线里长期或者永远消失。走出十步之后,晚晚的木屐忽然“啪啪”地在我身后暴响。我未来得及回头,她已冲上前来,从身后将我连背包一起拦腰抱住。几分钟后,她松开手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对不起,一时冲动,你现在可以滚了,流氓。我扭头看了看西边被积云笼罩得几乎不见踪影的太阳,心里“格登”一下,觉得就这样走掉似乎有点不大对劲,于是决定跟晚晚回去多呆两天。

晚晚用一个哲学问题困住了我。她站在屋子正中,双手掐腰,笑盈盈地对坐在一边的我说,既然你自愿回来多呆两天,那就在这两天内帮我解答一个问题吧。我想都没想就说,什么问题要解答两天,十分种就够了。晚晚于是一步跳到我身边,俯身在我额头上轻吻了一下,说,我要你给我解释我们活着的意义,解释我们生活的合理性。我一听顿时愣住,心想以我的资质,解答这个问题怕是花上一辈子都不够。后来我才知道到,这个问题是晚晚故意拿来挽留我的,因为她了解我,知道我要是凑不出一个圆满的说法,就不好意思开口说离开。我当时并不明白晚晚为什么要这般挽留我,留在这样一个我们都看不到希望的地方。直到后来的后来,我才悟到,她并非是想把我留在这样一条昏暗的街巷,而是渴望我能将她带走,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可那时我一直未能理解她的用意,坚持要一个人走掉。我想,当时我***是不是在装浑呢?想到这里我就万分头疼。

我假装成竹在胸地向晚晚要烟,说思考这样严肃的问题需要点一支烟。晚晚点了一支520塞到我嘴里。那支烟的过滤嘴沾染了她手上带香水味的汗脂,抽起来味道怪怪的。晚晚自己也点了一支,然后我们各自坐在一股缭缭青烟的后面,开始讨论有关活着的问题。

我的发言如下:叔本华说,人活着就是要避免痛苦,而绝非追求幸福。因为痛苦是绝对的,而幸福是相对的,痛苦是长久的,幸福是短暂的。我们惟一能做的,就是尽力摒除欲念,扼杀感官细胞,力求修炼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像木偶一样生活在这世上。

晚晚说,那活着不就跟死了一样吗?我说,不知道,因为我没有死过,没准儿死了会更好受一些。然后晚晚就说我是在放屁,故意搬出名人来糊弄她;而且,这不是我自己的观点。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无话可说,这很显然不是我自己的观点,所以这个问题有待下次再讨论。

在两天里我没有想到更好的解释。我和晚晚吃饭、睡觉、逛街、**,一切都来得自然而然。我在想,这一切到底***合不合理呢?我就这个问题请教晚晚。晚晚随口说,存在即合理。我反问说,要是我把你杀了,也合理吗?这说明我已经糊涂了,开始反对起自己的观点。晚晚眨着眼睛说,你敢吗,笨蛋!

两天里,白天总转瞬即逝。车辆、人群、南湖的水浪,几乎都是一闪而过,一眨眼漫漫长夜就悄然降临。夜里,晚晚或蜷缩在我怀里,或贴在我背后,总是不停地问我的大学生活,尤其是盯着我大学时候的女朋友不放。

你们怎么认识的?

就那样认识的呗。

那又怎么分手了呢?

就那样就分了呗。

混蛋,详细点。

好,详细点。我们是一个系里的同学,日久生情,在一个忘了是什么天气的下午开始牵手,然后接吻,后来偶尔**,后来经常做,后来终于分手。

为什么要分手?

不知道,也许是因为要毕业了吧。

放屁,这算什么理由!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来到武汉,把一个叫晚晚的女孩子搂在怀里,给她讲我和我大学时代女朋友的故事。

但晚晚依然不肯放过我,说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我这个流氓一定还有别样的行径。我想既然晚晚是自己人,就向她坦白了和女朋友分手后的一点点小动作。正值西安最冷的月份吧,寒冷让人觉得格外寂寞。我忽然想,自己和女友不是相处得好好的吗,为什么就这样突兀地分手了呢?这样一想,我就开始怀念起她的种种好处,幻想假如我们还在一起的情形。这种幻想持续了一个多月,它使我对往事格外地珍惜,同时对爱情二字充满迷茫。当时我觉得这件事十分不合理,简直无法理解。后来终于想通,我们之间的爱情其实并不可靠,而我所怀念的,也仅仅是自己与她一起耗掉的那段青春岁月,却不是她这个人。但那时我误以为自己所怀念的就是她这个人,所以对分手的决定后悔万分,总是靠上网打发午饭以后漫长的时间。每天下午两点钟,我要是没有准时坐在学校对面的“天狼”网吧里,大腿上的肉就会抽搐不已。与“多”相识便是在那段时间。

“多”的全名为“多余的”,很显然是个网名。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也一直忘记问她的真名,她也没问过我,我们始终保持着完整的陌生。认识“多”是因为她每天下午两点也会准时坐在“天狼”网吧的同一个位置,瘦瘦的身子歪靠在椅子里,心不在焉地聊天或是点着网页。我每次从她身边走过,外套上的静电总会把她的长发吸得飘散开来。她看也不看,腾出左手往后拢一拢了事。十次二十次都是如此。有一次,我玩游戏玩到手指抽筋,忽然对此游戏心生厌倦,那一刻一股巨大的空虚从心底直涌上来,我觉得自己在这世上是那样孤苦无依,于是急切地想找个人聊聊。我在QQ里加了“多”。

“多”说,她从不和男生聊天。

我说,我也不和女生聊,那我们再见吧。

“多”笑了。她说她是一个多余的人,从小就是,现在也是,将来一直都是。

我说,我这里正缺一个人,你过来吧。“多”说,好。

我想既然她这样干脆,便直接开口让她扮我女朋友。“多”没有问为什么不是做而是扮,她只是说,好。于是我们在当晚躺在了同一张床上,隔着保暖内衣相互拥抱。

“多”问,你不吻我吗?

我不作声,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许久,我说,你的发香跟我女朋友不一样。

“多”说,你的肩膀跟我男朋友也不一样。

我说,你比我女朋友身材好,但我不习惯。

“多”说,你太温柔,我也不习惯。

那我们穿上衣服吧。

好。

于是我们在凌晨一点钟穿上衣服等待天明。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我没有再去“天狼”网吧上网。我从未料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经历,回想起来总觉得此事荒唐犹如梦境。我怀疑起它的真实性,在一个月内就几乎要将它完全忘记。只是一个月后收到“多”的QQ留言,说想见我,于是我们又见了一面,并再次躺到一张床上。“多”问,你不想看看我的身体吗?我说不想.“多”说,好。我们便拥抱着睡去,然后天明各自穿衣离开,从此再也没有遇到过。

晚晚说,这件事不合理,理由如下:

A.假设我不是流氓,那么就不会做出如此行径。

B.事实上我是流氓,所以做出了如此行径,但却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流氓行为,这一点不符合我的流氓本质。

综上,此事不合理。

无可否认,晚晚的论证相当严密,我没有能力推翻它。惟一可反击的是说当时我阳痿了。可是那时我并未阳痿,这是假话,假话不能成为证词。我只好保持沉默。晚晚也沉默起来,并用床单将自己掩面罩住。许久之后,她探出头来,嘘了一口气,说也要向我坦白一切。

晚晚说,她最初的沦落并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在这一点上她欺骗了我。真实的情况当属她的自我沉沦。那是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她在一家小公司做打字员。正处盛夏时节,这个城市的夏天闷热得让人窒息,而她每天中午却只能跟电脑显示器挤在一张桌子上午睡。热风从窗外进来,将她重重包围。她趴在电脑桌上,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她的脑子里昏昏沉沉,模糊一片。后来她终于完全醒来,站在十五楼的窗边看外面林立的楼群和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那一刻她忽然觉得悲从天降。她很想大哭一场,想从这高高的窗口飞身而下。她说,如果当时有我在,她就会狠狠地抱住我,打我,咬我,在我怀里放声大哭。但那时没有我,没有任何人,她不能抱住一张桌子放声大哭,所以她只能忍住悲伤。

晚晚说,就是在那个中午,她忍住了悲伤。但公司老板突然到来,向她表示爱意,也就是要用金钱收买她的青春。她终于再也忍不住,开始放声大哭。那一刻她好想有我在,让我带她离开,可是我不在。她转而一想,就算我在又能怎样呢,我又能将她带到哪儿去呢?于是她觉得人生不过如此,便欣然应允,把悲伤细细收藏,埋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