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武侠醉饮江湖剑笑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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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剑痴的剑,瘸子的枪

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仿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因为他太安静。因为他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他疲倦,却不是因为杀人如麻,只是因为他的剑已经不能更进一步。他杀人,只因为他的剑需要鲜血浇灌。他从无选择的余地,他一生只为剑道。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或许连他自己都已经记不得,因为痴迷执著于剑,他自号剑痴,年仅三十武道修为便已经登五阶天梯,享誉中原武林。

此刻,渔村外十里地,穿着黑色斗篷的剑痴双手拄着长剑按在地上,远远眺望着渔村。

“躲了这些年,终于不跑了么?”剑痴面无表情,紧了紧只是握着长剑的右手。

这时,四周空气出现一阵波动,一道同样身躯包裹在斗篷下的人影陡然出现在剑痴身旁。

“启禀尊者,整个渔村已经被我们的人包围,一切都在您的掌控之中,只是属下有些地方不太明白……”

“你是想问本尊为何不让你们杀了那些普通渔民?你走路的时候会故意去踩死那些地上的蚂蚁么?”

“属下明白了。那些渔民们都已昏睡,不会造成困扰的。”人影毕恭毕敬的说道。

剑痴“嗯”了一声,随后语气一沉,说道:“海上明月初升之际便是手动之时!”

“是。”

……

今日瘸子没有出海,离歌笑也未曾出门,自从昨日瘸子发神经的扛了门后那杆长枪出来,将其磨亮开锋后,离歌笑便寸步不离的跟着他,生怕瘸子想不开搞出什么事儿来。

院子里。瘸子坐在一根长凳子上,脚边是那杆枪。

眼睛浑浊的瘸子使劲儿的抽了一大口烟,看着自己的房门咧嘴道:“起风了!”

离歌笑抬起头,一阵海风拂过,乌黑的头发在风中凌乱。

他眯着眼,鼻子动了动,海风咸涩,但却夹杂着一丝淡淡的血腥味。经常宰杀海鱼的他知道,那绝不是鱼血的味道。

“既然来了就进门来喝杯茶吧!藏头露尾的也不见得有什么用。”瘸子站起身来,进屋里拿了一只大茶壶和几只带着裂缝的瓷杯子,然后坐在院子里的旧木桌上,将茶杯倒满。

“吱呀!”

这时,院子的大门轻轻地打开了。一道黑色身影闲庭信步般走进了院落。

这人影浑身散发着一股刺骨的逼人气势,好似剑锋闪烁寒光摄人心魄。

瘸子端起茶杯朝着来人点头示意,将茶水一饮而尽。

“以剑为生,一生为剑。只是瘸子我不知道鼎鼎大名的剑痴何时做了他人走狗?”瘸子咧嘴笑道,一口的黄牙露在外面,不知那黑袍人有何感想,反正离歌笑却是有一股非常想削他的冲动。

被黑袍笼罩的剑痴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只是声音低沉的说道:“尔等就在外面守着,没有我的吩咐不要进来,本尊的剑可不分敌我。”

“遵命!”院子外传来整齐的应诺声。

“阿笑,躲在门后边,当心点儿……”瘸子朝着离歌笑喊到。

只是瘸子还没说完,声音就戛然而止,嘴角一阵抽搐。

瘸子身后的旧木门早已经被关死,离歌笑也藏在了屋子里,看不见人。

瘸子陡然舒了一口气,阿笑虽然有些滑头,也不懂得尊老爱幼,但心里却是很有谱儿的。

此时,剑痴脚尖用力一点,浑身气机涌动,刹那间整个人化作虚影,手中长剑如灵蛇出洞,飞至瘸子,直指胸膛。

电光火石之间瘸子手中铁枪横在胸前,轻描淡写的化解了危机。

剑尖抵在枪身不能再进半寸。

剑痴掌心内力涌动,剑鞘被震成粉末,亦将瘸子震退了半步。而后鱼跃而起,人至空中一剑斩下。

如此来势汹汹的一记杀招,瘸子不可能硬接,于是再退数步。

一剑斩寂寞,剑痴也不恼,无悲无喜的说道:“破军枪乃是军中武将陷阵杀敌的枪法,大开大合的招式在马上搏杀极为好用,但与人交手的话却是捉襟见肘,五十回合之内你必败无疑。”

闻言,瘸子将手中铁枪倒擒在地上,握着枪头的他自言自语般说道:“瘸子没念过书,大字儿不识几个,如今绞尽脑汁能写出来的字两只手也数得过来,说来丢人,就这几个字都是这些年阿笑费尽心思才教会我的。

轻仇者寡恩,轻义者寡情,轻孝者最无情。这是我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有个人曾经救我一命,授我长枪,待我如手足。知恩图报的道理连三岁小儿都懂,瘸子我又怎敢丢了这张老脸?”

话罢,长枪已变成两截,尽在手中。

一寸长一寸强,那只是对于普通人来讲。长枪是挡不住剑痴的快剑的。

“双手枪?有趣,没想到破军枪中还有这一手,只是挡得住吗?”

眨眼之间,剑痴的剑已在瘸子背后。

瘸子左手一截枪身往后一撩,挡开剑痴的剑,随后右手枪出如龙,直取剑痴的咽喉。

黑色斗篷下的剑痴面无表情的往地下一沉,一只手重重地拍在地上,避开了瘸子的枪,然后翻身而起,剑影婆娑,与瘸子缠斗在一起。

屋子里的离歌笑透过门缝一直紧紧地盯着瘸子。

他知道瘸子会武功,却从来没想到那个走路一瘸一拐,连上茅坑都费劲儿的瘸子会是这般厉害,堪称高手中的高手。

可是转念一想他却在心里暗自唾弃瘸子,那都是瘸子往日造的孽。

小时候的事儿离歌笑记得不太清了,只是有些东西却让他刻骨铭心,时至今日都难以忘怀。离歌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喊他“瘸子”的。

五岁那年,照常搬家。路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伙劫匪,将他们两爷子的家当都抢了个精光。路上实在饿的极了,正好看见一户人家。于是恶向胆边生,他和瘸子偷偷摸摸的逮了人家一只下蛋的老母鸡。结果被人家的大黄狗发现了,龇牙咧嘴的叫唤着,然后瘸子就撒丫子的跑了,也不顾他。想想也知道,五岁的孩子能跑多快,更何况还瘦不呐叽的。

得亏是那户人家心肠好,最后把他抓住也没有难为他,还让离歌笑吃了顿饱饭。

再路上见到瘸子时,那老东西没心没肺的凑过来,咧着嘴一个劲儿的“嘿嘿”发笑,任由离歌笑打骂。

从那以后,离歌笑便一直喊他瘸子。

至于往后那些年,离歌笑已经习惯了瘸子那丧尽天良的做法。每次被瘸子坑了之后离歌笑都会恶狠狠的说道:“瘸子,你等着,早晚有一天老天爷会收了你这把贱骨头的!”

死死的望着屋外,离歌笑却真的不想瘸子就这样被天收了。